济南军区政治部到我省考察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
?法律宣传进军营
?法律工作者接受战士的法律咨询
□记者董景娅通讯员王婷婷/文王富晓/图
核心提示
近日,根据省政府、省军区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我省已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全面覆盖河南开封口碑好的债务律师了低收入群体河南开封口碑好的债务律师;同时,我省也在国内首次明确提出,做到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全覆盖。
我省是兵员大省、驻军大省,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任务繁重。近年来,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将军人军属作为法律援助重点对象,在全国率先探索实践军民融合式法律援助工作,走出河南开封口碑好的债务律师了一条符合河南实际、对全国有示范意义的路子。
2011年以来,我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累计为军人军属提供法律咨询18.6万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000多件,为受援官兵和军属挽回经济损失或争取利益3.3亿元,有效维护了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利好放宽经济困难标准、初步实现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全覆盖
近日,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根据省政府、省军区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我省已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法律援助在我省已全面覆盖了低收入群体河南开封口碑好的债务律师;同时,我省也在国内首次明确提出,做到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全覆盖。
根据《通知》,我省今后将执行以城镇居民最低工资标准和农村居民上年度人均纯收入为上限的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这标志着我省法律援助依法实现了从覆盖低保群体到覆盖低收入群体的重大突破。该标准在普惠困难群众的同时,也把更多军人军属纳入法律援助覆盖范围。按《通知》要求,在《法律援助条例》规定事项范围基础上,我省进一步扩大了军人军属法律援助事项范围,明确将“军人军属涉及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的;涉及劳动争议的;涉及相邻关系”的三个事项纳入了法律援助事项范围。
为更好地为河南籍军人军属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我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先行先试,对河南籍军人军属申请法律援助免予经济困难条件审查,不设法律援助事项范围限制。同时司法行政部门要为在驻豫部队服役的非河南籍官兵做好法律咨询、诉讼指导、申请引导、异地协作等服务工作,满足多层次的法律援助需求。
《通知》确立了我省做好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总体目标和工作措施,就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和工作机制、工作保障作出了明确指示,为进一步加强河南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
《通知》的出台,标志着我省法律援助依法实现了从覆盖低保群体到覆盖低收入群体的重大突破,标志着我省首创的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全覆盖初步实现,也成为我省军民融合式法律援助制度和工作体系创新发展的新起点。
事件法律援助解除了现役军人小杨的后顾之忧
“我们一家都是农村人,没打过官司,不知道司法程序怎么走。要不是姚律师为我们提供无偿法律援助,俺妈的医药费说不定现在还没要过来呢!法律援助,解决了我的后顾之忧,让我能在部队安心服役。”近日,现役军人、开封籍空军某部士兵小杨拿着一面锦旗来到河南龙文律师事务所,专程对承办其母亲范某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姚歌律师表示感谢。
2013年7月3日,开封市某运输公司的司机胡某驾驶公司所有的货车,将骑自行车的范某撞伤,后经开封市公安局机场派出所交警支队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胡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但胡某支付了5100元医疗费后,就再无音信。范某在部队服役的儿子小杨看着病榻上生活不能自理的母亲,心急如焚,却又束手无策。
为了让母亲继续治疗、早日康复,小杨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医疗费和赔偿问题。2013年9月,小杨参加了开封市法律援助中心举办的“法律援助进军营”的宣传活动,并对律师姚歌说起了母亲的遭遇,希望能申请法律援助。姚歌即刻将范某的情况向开封市法律援助中心反映,该市法律援助中心非常重视。经审查,该市法律援助中心认为该案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并指派姚歌承办该案。
接受指派后,姚歌立刻去看望了范某,对老人家进行宽抚和劝慰,并为小杨和范某认真讲解诉讼流程等。2013年10月11日,姚歌向法院提出对范某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伤势进行伤残鉴定。2013年11月26日,小杨将范某从老家接到开封,准备进行伤残鉴定。姚歌主动提出陪同杨某一起去医院做伤残鉴定,老人家激动地拉着姚歌的手连说“感谢”。在鉴定的过程中,考虑到范某年龄大,走路不便、弯腰不便,姚歌全程搀扶。鉴定结束后,范某眼含泪水,对姚歌说:“亲闺女也就是做到这样了,援助律师真的太好了!”
2014年8月13日,在经历了数次调解、开庭之后,姚歌终于为范某争取到了约10万元的赔偿款。
军民融合4年多来无偿办理6000多件案件成就
我省是兵员大省、驻军大省,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任务繁重。2011年以来,省司法厅拓内涵,展外延,充分思虑我省省情实际,着眼服务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将军人军属法律援助作为河南法律援助工作的新亮点、新突破,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全国率先探索实践军民融合式法律援助工作,走出了一条符合河南实际、对全国有示范意义的路子。
2011年8月,我省出台《省司法厅、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开展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河南省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对军人军属法律援助事项范围、经济困难条件、程序、工作平台建设、联络员队伍建设、军地协同机制、异地协作机制、典型示范引领机制、常态化宣传活动机制等进行了科学设计,架构了统筹协调和充分利用政府法律援助资源和部队优势、军地协同切实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工作体系。自2011年开始,全省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全面展开。2013年5月,省司法厅与省军区政治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运行,为驻豫部队及广大军人军属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
据省司法厅副厅长周济生介绍,经过4年多的发展,我省基本建立了以省、市、县法律援助机构为主体、以“一站一员”即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和军人军属法律援助联络员为重要补充的军人军属法律援助服务组织,形成了集军人军属法律援助、法律常识普及和法律咨询等基本功能为一体的法律援助快速反应体系。截至目前,我省在省军区、军分区(警备区)、县(市、区)人武部设立了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177个,设立乡镇(街道)武装部长和驻豫部队团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负责人员担任的军人军属法律援助联络员2858名。
据悉,4年多来,全省法律援助机构无偿办理军人军属法律援助案件6000多件,为受援官兵和军属挽回经济损失或取得利益3.3亿元。组织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和律师、志愿者1.3万人次,深入基层军营、征兵现场和村(社区),普及法律援助和法律常识36.2万人次,提供法律咨询18.6万人次,累计发放军人军属法律援助指南等宣传页142万余份、便民联系卡46万张,利用互联网、军网、手机短信平台及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宣传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制度,受到了部队及广大军人军属的欢迎。
发展
完善机制满足多层次需求
“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是事关军队长远建设发展的大事,也是法律援助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重要任务。”周济生指出,下一步,我省将持续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推进法律援助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建设,做大做强做优法律援助事业,让困难群众更好地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推动我省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全面规范提升,再上新台阶,再创新业绩,具体从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第一个方面:扩大军人军属法律援助覆盖面。我省将认真执行以城镇居民最低工资标准和农村居民上年度人均纯收入为上限的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把更多军属纳入法律援助覆盖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先行先试,实现河南籍军人军属申请法律援助“两免”,即免予审查经济状况、免予限制事项范围;对在驻豫部队服役的外省籍官兵,提供优质、周到的服务,满足多层次的法律援助需求。
第二个方面:完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和工作机制。我省将明确由乡镇(街道)人武部部长、驻豫部队团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司法行政负责人担任联络员;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根据省司法厅授权,可按照属地管理的援助,直接受理符合条件的法律援助申请,并报送工作站所属的法律援助机构备案;法律援助机构和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要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为军人军属提供一站式服务,优化申请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建立完善军地协同工作机制;健全日常信息交换沟通机制和重大事项会商机制;落实案件质量监管机制,实行事前权利义务和诉讼风险告知,事中抽取案件旁听或回访,事后及时结案反馈、逐案回访,并对案件质量开展评估,不断提升办案质量。加强军人军属涉法涉诉矛盾纠纷排查和舆情分析工作。
第三个方面:创新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方法。我省将坚持每年八一建军节和新兵入伍、老兵复退等重要节点,进军营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咨询等服务。对省内所有驻军单位,坚持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进军营宣传、咨询活动,实现法律援助进军营活动全覆盖。做好涉法涉诉矛盾纠纷日常排查,坚持预防和化解并重,抓早、抓小、抓苗头,准确把握军人军属现实需求,提高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