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各地的烂尾楼情况还是比较严重,曾经有专业人士整理了一个全国烂尾楼排名,河南的省会城市郑州名列第二,烂尾率也高达9%,烂尾面积据说达到440万平方米,其中最有名的烂尾楼有雁鸣湖一号、龙湖一号、豫森城、清华城等等。
郑州当地为了解决烂尾楼问题,曾经提出过口号大干30天,实现一个月147个烂尾楼项目开工建设。但是到了2023年最新数据,目前郑州楼盘的整体交付率只有11%,烂尾楼仍然大量存在。郑州市为每一个楼盘都配置了“项目攻坚化解工作指挥部”,具体化解资金问题,协调进度,争取能够保交楼。
在压力之下,没想到就有着各种千奇百怪的措施出现。民众可以理解压力,但是不管出台什么样的措施,那都是应该基于法律公平合理的基础上,不可能为了解决问题,而损害一方的利益,尤其是不能损害无辜购房人的利益。
最近郑州市金水区郑东龙湖1号问题楼盘项目攻坚化解工作指挥部,出了一个公告,持续引发热议。因为这个已经做了交付期限三年的楼盘,给业主新的方案是,如果业主未来想收房子,那么就需要按1357.6元/平方米的标准补交房款,同时要引导需要购买车位和储藏室。要么只能按照原来的已经付过的款项进行退款。
业主们都不理解,如果自己购买了100平米,那就需要再交13万。自己前期花了几十万元买的商品房,每月还按时交房贷。距离交房时间已经过了三年,仍然没有住上新房。现在解决烂尾楼问题居然是让业主继续掏钱河南赵严律师?那么前期买房子钱去到哪里?持续还房贷的钱又到了哪里?
此时,竟然还有律师表态,认为业主掏钱补差价,可能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方式。真的是让人讽刺,律师是靠法律吃饭的,为什么不讲讲法律,开始讲道理了?如果从法律角度,业主是没有任何过错的,那么为什么要让一个没有任何过错的业主方,成为烂尾楼的兜底方呢?
业主真的宽宏大量啊,到现在没有追究房地产商违约责任,只想快点收房。如果按照法律规定,依照合同,三年都没有交房,就需要支付违约金等各项费用,额度写得清清楚楚。其实这龙湖1号全部已经售罄了,这些售楼款加在一起已经远远超过楼盘的建造金额,甚至还包含着房地产商丰厚的利润呢!
保交楼是不是应该把这笔钱弄出来?投入到楼盘建设中呢?其实就是应该从法律上去追讨房地产商挪用的建设资金,这些钱可能用于其河南赵严律师他项目,也可能用于了房地产商个人奢侈的消费,也可能已经偷偷转成资产,那么就应该持续追索。不可能烂尾楼盘是业主买单的,而房地产商可以甩掉这个包袱,保住自己现有的财富,继续过自己优越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