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河南庆利律师事务,中牟县司法局组织国土局、建设局、交通局等26个重点执法单位河南庆利律师事务,3个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援助中心共150余人在该县新世纪广场举办大型法制宣传活动
中牟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李晓亮(前左一),县政府副县长牛健(前左二)视察普法宣传和平安建设工作
郑州市司法局党委副书记张予琳(右二)、郑州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副主任钱国强(右一)到中牟县司法局调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中牟县司法局组织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
省司法厅副厅长周济生(右一)陪同欧盟司法专家到中牟县司法局考察工作
□记者王建芳通讯员安建义孙康/文图
核心提示
自2011年“六五”普法开展以来,在县委、县政府河南庆利律师事务的正确领导下,中牟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按照“普治并举、整体部署、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的工作思路,以“法律六进”为载体,以全面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为目标,以打造法治政府为核心,以提高民众的法治意识为重点,坚持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广泛深入地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活动,为建设平安、文明、和谐、法治中牟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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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国家宪法日
26个行政执法单位街头宣传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理政的总章程,是人民权利的保障书。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宪法中,比如宪法明确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公民享有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同样,宪法也规定了公民的义务,比如有维护国家统一、国家安全的义务,有受教育的义务,有服兵役的义务,有纳税的义务等……”
这是12月4日,中牟县司法局的工作人员在中牟县新世纪广场向过往的群众宣传宪法。听了司法局工作人员的讲解,过往群众刘大姐等人纷纷表示,以前总觉得宪法很“高大上”,离自己的生活很遥远,不像婚姻法、合同法那样与日常生活关系密切,今天听了司法局工作人员的讲解,感觉宪法其实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请给我们每人一本《宪法》吧,我们要拿回家好好看看”。
2015年12月4日是第二个国家宪法日,也是全国法制宣传日。为集中开展宪法、法律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权威,弘扬宪法精神,形成全社会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的氛围,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为打造郑汴牵手的中原明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当天上午9时,中牟县司法局组织国土局、建设局、交通局、环保安全局、国税局、安监局等26个重点执法单位及5个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援助中心相关人员共150余人,在中牟县新世纪广场举办大型法治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紧紧围绕“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的主题,在现场共设立咨询台26个,悬挂横幅100余条,张贴宣传标语300余条,陈列展板30余块,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场面声势浩大,受教育群众上万人。活动还邀请中牟县豫剧团演员现场表演,营造法治宣教氛围。中牟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兴林、县政协副主席申宏尧参加,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在政府所在地也分别设立集中宣传活动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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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五”普法结硕果
60余万群众享法治宣传“大餐”
自“六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中牟县委、县政府领导非常重视,建立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体制。县、乡(镇、街道)政府和县直各部门调整充实了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人员;制定全县“六五”规划,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全县目标考核和各乡(镇、街道)、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2011年8月30日,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次专门听取司法局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六五”普法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决议》,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全县“十二五”规划。
之后,该县健全机制、保障经费,确保依法治理工作规范运行。一是成立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构,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安排、落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和办公设施,依法治县办设在县司法局,确立3人负责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二是认真做好全县“六五”普法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工作,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每年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年内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安排当年普法骨干培训、宣传活动,组织调动各部门、各行业、社会各类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三是把普法经费纳入县政府财政预算,做到专款专用。“六五”期间,该县共拨付普法经费215万元,为“六五”普法实施提供了经济保障。
春种秋收,硕果累累。5年间,该县以“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和各种主题活动为契机,学习宣传宪法,广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传教育活动,围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专项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反腐倡廉建设等法律法规,使得以宪法为核心的国家各项基本法律得到了广泛宣传。
据统计,整个“六五”普法期间,中牟县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52万余份,悬挂横幅标语6万余幅,出动宣传车3000余台次,举办各类法治培训班55期,培训普法骨干和联络员2500余人,办板报、宣传栏950余期,利用报刊、电视、微信、普法QQ群等多种方式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450余次。中牟县依法治县办、司法局自编法律知识手册20万余册,向群众解答法律咨询15万余人次,受教育群众达60余万人,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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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力推行“法律六进”
把法律送到老百姓身边
普法教育需要强有力的抓手。中牟县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以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为内容的“法律六进”活动,制定工作方案和措施,针对每一“进”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推进活动,加强工作考核和交流,有效推进“法律六进”活动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法律六进”活动成效显著。
2014年3月18日上午,中牟县司法局联合县教育体育局和中牟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一起走进中牟县第三初中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为学校2000名师生送上“法治大餐”。活动中,河南庆利律师事务所律师赵红升以“预防违法犯罪,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为主题,着重从网络犯罪、交友不慎犯罪、意外伤害犯罪等方面,结合近年来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件和违法行为,深入浅出地分析犯罪行为的特征、成因、危害及防治,告诫广大学生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提高维权意识。
在“六五”普法期间,中牟县共开展此类法律进校园活动3000余场,向学生发放《青少年法律知识读本》和《青少年以案说法读本》等数千套,同时积极推进聘请法制副校长、上法制课等活动,扎实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
此外,该县依法治县办公室还结合县域经济特点,在大蒜购销季节,及时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县镇集市及农贸市场,通过流动字幕法治宣传车、发送法治宣传资料、开展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援助等方式,向大蒜收购商、中介个体以及卖蒜群众宣传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为当地经济秩序提供法治保障,最大限度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在开展法律进乡村、社区活动中,该县结合“三下乡”活动深入开展“法律书籍送农民、法律服务到农家、法律文化进农村”活动1285场,受教育群众有30万人次;同时,该县充分发挥法治阵地的作用,利用普法平台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每个乡(镇、街道)都建立了法治文化长廊(广场),每个行政村(社区)都设立了法治宣传栏,并做到定期更换宣传内容
在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中,该县共举办企业法治培训班20期,培训3500余人次。
在送法进农贸市场的活动中,该县为各类商业主体提供法律咨询18500人次,办理法律援助480件,发放《以案说法》、《公民常用法律知识100问》等宣传品3.5万余份……
一串串数字的背后,凝结着普法工作人员一滴滴辛勤的汗水。作为强有力的抓手,这些活动将法律知识切实送到了老百姓的身边,提升了普法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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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引领形式多样
普法工作社会效果显著提升
纵观中牟县的“六五”普法工作,首先,它给人的感觉是形式多样,学法用法氛围非常浓厚。该县充分利用学校建立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利用村活动室建立法治宣传栏、法治文化活动阵地,同时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和平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活动,满足人民群众对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产品的需求。青年路街道办事处、东风路街道办事处和广惠街街道办事处寓教于乐,组建多支法治宣传文艺队伍,广泛开展进乡村、进社区法治宣传活动;官渡镇制作法治漫画、编写快板,在国道310沿线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姚家镇利用集日在街头进行法治宣传;县电视台开辟了《法治中牟》专栏,县司法局与县委政法委则开通了《中牟政法》微信平台和《中牟手机报》……
其次,该县注重示范引领,法治创建成效明显。该县深入推进法治城市、法治乡(村、社区)创建活动,建立健全制度,不断提高创建水平。该县还扎实开展基层法治创建活动,及时拟定出台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文件,重点抓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普法依法治理示范工作的落实,深入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努力增强基层依法治理效果。据统计,“六五”期间,全县共创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0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40个、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8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