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河南信阳优秀律师:父母给子女买房究竟是义务还是赠与?父母将子女养大成人河南信阳优秀律师,省吃俭用,辛辛苦苦奋斗几十年,竟然还遭子女谩骂毒打,娶媳妇本是子女个人私事,为何让父母买单?子女为何如此肆无忌惮?本文从法律角度分析该事件,并为广大父母,提供建议和对策,从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案例简介
据新闻报道:11月12日,哈尔滨阿城区某售楼处门前,爹妈要给儿子买婚房,儿子觉得太小没面子,当街吵起来,还殴打父母,引发众怒。后几名路人气得要动手劝阻,围观者见状报警。经查,男子近期准备结婚。父母凑钱买婚房,可他却嫌房子小在老婆面前没面子。后经民警教育,男子认错。
二、根据古代法律,该男子论罪当斩
古代中国把"不孝"作为罪,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不孝是最大的罪行。孝为百善先,惩罚"不孝",也是维护孝道的重要法律内容。 隋朝正式确定了"十恶"的罪名,"不孝"罪列第七位。从此以后,"不孝"就成为"十恶不赦"的重罪。唐以后各代都沿用"十恶"的罪名。殴打祖父母、父母致死的。"十恶"中的第四条"恶逆",就是殴打或谋杀祖父母、父母,这是情节最为严重、不能赦免的不孝之罪。犯了"恶逆"罪,各代都是不论有伤没伤、伤势轻重,只要有"殴"、"杀"的行为,一律杀而不赦。
因此,该男子殴打父母,即使没有受伤,在古代论罪当斩,这就是为什么,该事件引起全社会的共愤,不杀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历史原因。
三、根据现行法律,该男子情节较轻,仅仅批评教育
根据我国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第十六条 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该男子殴打、谩骂父母,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情节较轻,父母又不予追究,按照法律仅仅给予批评教育。这就是为何子女肆无忌惮原因,法律惩罚太轻,以至于对于子女不产生任何震慑力。
四、律师建议:应对子女不孝、不赡养父母措施
1、向单位、村委会妇联救助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2、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追究其行政责任
我国法律规定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三条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4、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 【虐待罪】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六十条之一 【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因此,对于子女屡教不改,其他惩罚不足以教育子女时,父母可以选择刑事自诉的方式,追究子女的虐待行为。
5、政府部门应当加大对于该行为惩治力度,积极弘扬孝道
首先,要弘扬养老孝亲传统美德;其次,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最后,要严厉打击那些虐待、遗弃老人的刑事犯罪分子。
父母含辛茹苦将子女养大成人,此种殴打谩骂父母的行为,天理难容,如果不能有效地制止该行为,必将成为社会一大隐患,今日你是子女,明日你变成今日遭受谩骂殴打的对象,保护父母老人的权益,光有法律还是不行的,我们需要社会的共同努力,重建孝道,弘扬中国优秀的孝道文化,从而更好维护父母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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