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刘亚辉
7月28日上午河南省财产保全律师,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涉及省公安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等部门河南省财产保全律师:
决定免去许甘露同志的河南省公安厅厅长职务。
决定免去王涛同志的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决定任命舒庆同志为河南省公安厅厅长。
任命刘建国同志为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决定任命侯保宗同志为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免去于汉昌同志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黄建民同志的济源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王春娥同志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信访局副局长职务,任命其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
任命王辉同志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厅长、审判员。
任命叶慈年同志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减刑假释审判庭庭长。
任命马长虹同志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赵亚平同志的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