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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税农产品

免税农产品(免税农产品包括哪些内容)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3-02-22 08:00:09 浏览269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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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自产自销农产品免税政策

自产自销农产品免税政策是免征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增值税已经成为中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增值税的收入占中国全部税收的百分之六十以上,是最大的税种。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中百分之五十为中央财政收入,百分之五十为地方收入。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由海关负责征收,税收收入全部为中央财政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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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征收范围有以下几点:

1、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

2、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

增值税税收类型分以下几种:

1、生产型增值税。生产型增值税指在征收增值税时,只能扣除属于非固定资产项目的那部分生产资料的税款,不允许扣除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有的税款;

2、收入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指在征收增值税时,只允许扣除固定资产折旧部分所含的税款,未提折旧部分不得计入扣除项目金额;

3、消费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指在征收增值税时,允许将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的税款全部一次性扣除。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免税农副产品有哪些

问题一:免税农产品包括哪些?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2、“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料、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对上述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的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税法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

3、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自产自销的初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在这个规定中,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品;从事农业生产是直接从事农业的种植、收割、饲养、捕捞等;自产自销是自己生产,并且用于自己销售的一种行为,而对于通过收购、生产并加工出售的农业产品,则不在免税的行列。同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免税的农业产品必须是初级农业产品,即只是通过简单的晒干、腌制、切片等粗略的方式制成的农业产品。

问题二:农副产品销售免税政策有那些 (1)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是免征增值税,见《增值税暂行条例》。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75号除了增值税优惠,是否能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还要注意:《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 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3.中药材的种植;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5.牲畜、家禽的饲养;6.林产品的采集;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8.远洋捕捞。(二)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企业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具体内容可以 找深圳家盟高效生态农业了解

问题三:免税的农副产品都包括哪些 免税的农业产品必须是初级农业产品,即只是通过简单的晒干、腌制、切片等粗略的方式制成的农业产品。 免税农产品的范围: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2、“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料、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对上述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的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税法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 3、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问题四:农副产品是免税的吗 初级阶段当然免税,比如农民卖给食品加工厂,农民不用交税,不过你说的这种情况 要缴纳营业税,可能核定 可能查帐征收,你们福是查帐征收,这些需要发票的!

问题五:农副产品零售申请免税提供什么资料 报送资料:

1.减免税申请报告,列明减免税理由、依据、范围、期限、数量、金额等。

2.财务会计报表、纳税申报表

3.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4.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意:各地资料有差异,可以到当地办税服务厅咨询和索要资料。

纳税人注意事项:

纳税人享受备案类减免税,应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备案申请,经税务机关登记备案后,自登记备案之日起执行。

问题六:农副产品是免税的吗 10分 初级阶段当然免税,比如农民卖给食品加工厂,农民不用交税,不过你说的这种情况 要缴纳营业税,可能核定 可能查帐征收,你们要是查帐征收,这些需要发票的!

问题七:免税农产品到底免了什么? 例如农产品生产者销售价值100万农产品,销售者不用缴纳增值税,收购者只需要付100万,这100万包含13万进项税额,实际入账价值是87万,那么收购者再将农产品加工卖出去的成本就是87万+加工成本。

要是上述业务不免税,那么生产者者就要缴纳100*0.17=17万的税款,收购的农产品入账价值是100万,那么收购者再将农产品加工卖出去的成本是100万+加工成本。

从上面两个对比可看出,免税可以减轻农产品生产者和加工销售者的税负,同时可以减少消费者的税负

问题八:税法里的免税农产品是免的什么税? 免税了,价格自然低了。当然更好卖出去了。你说呢?

问题九:农产品的免税政策是在什么环节免除什么税种? 农产品的免税政策是在农业生产者销售农业产品时免征增值税。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十六条一款的规定:

chinatax.gov/...x

农业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农业产品的征税范围包括:

202.108.90.146/...flag=1

问题十:纳税人蔬菜类农副产品减免税备案需要调查哪些资料 这个你需要查阅最新版的纳税服务规范或者咨询主管税务机关,一般来说会进行实地查看,检查备案资料是否与实际相符

免税农产品有哪些

免税农产品免的是 增值税 。免税农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的初级农产品,这些初级农产品必须是农业生产者(指个人或单位)自产自销的才能免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 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部分免税项目的范围,限定如下: (一)第一款第(一)项所称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 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 农产品,是指初级农产品,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二)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古旧图书,是指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 (三)第一款第(七)项所称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指其他个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免税农产品包括哪些

免税农产品包括主要包括以下六种:

一、销售自产初级农产品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初级农产品的具体范围由《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确定。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

自2008年7月1日起,根据《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的规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三、制种企业在特定生产经营模式下,生产销售种子

2010年12月1日起,根据《关于制种行业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7号)的规定,制种企业在下列生产经营模式下生产销售种子,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

1.制种企业利用自有土地或承租土地,雇佣农户或雇工进行种子繁育,再经烘干、脱粒、风筛等深加工后销售种子。

2.制种企业提供亲本种子委托农户繁育并从农户手中收回,再经烘干、脱粒、风筛等深加工后销售种子。

四、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

自2012年1月1日起,根据《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包括各种蔬菜、菌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属于所述蔬菜的范围。

五、部分鲜活肉蛋产品

自2012年10月1日起,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75号)的规定,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

1.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肉产品,是指猪、牛、羊、鸡、鸭、鹅及其整块或者分割的鲜肉、冷藏或者冷冻肉,内脏、头、尾、骨、蹄、翅、爪等组织。

2.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蛋产品,是指鸡蛋、鸭蛋、鹅蛋,包括鲜蛋、冷藏蛋以及对其进行破壳分离的蛋液、蛋黄和蛋壳。

六、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销售畜禽

根据《关于纳税人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销售畜禽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的规定,自2013年4月1日起,纳税人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畜禽饲养,即公司与农户签订委托养殖合同,向农户提供畜禽苗、饲料、兽药及疫苗等(所有权属于公司),农户饲养畜禽苗至成品后交付公司回收,公司将回收的成品畜禽用于销售。

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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