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痕迹鉴定

痕迹鉴定(车辆痕迹鉴定)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3-03-11 18:20:15 浏览188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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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交通事故痕迹鉴定司法鉴定事项有哪些

交通事故痕迹鉴定司法鉴定事项有以下内容:1、尸体检验,对尸体表面痕迹的检验以此证明确是因为交通事故造成的,如果不能查明原因必要的话还要对尸体进行解剖;2、鉴定人体受损部分与交通事故的关系;3、对受伤人员治疗终结后,进行伤残鉴定;4、对于车辆的鉴定,包括车辆的机械类故障和车辆痕迹的鉴定。具体进行何种鉴定要根据事故发生的方式和内容。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什么是痕迹鉴定?

痕迹鉴定属于刑事技术鉴定,只能有具有专门技术的侦查人员来完成。痕迹鉴定是刑事侦查中常用的鉴定。 刑事诉讼中的痕迹是指犯罪行为所引起的一切物质环境的改变。 广义的痕迹,包括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可以证明犯罪事实的所有物质。如留在犯罪现场的犯罪工具、衣物、毛发、血迹以及其他物质;与犯罪有联系的有机生命体,如受伤的人、犯罪行为致死的尸体,尸体所生的蛆虫;与犯罪有联系的客观现象,如颜色的变化、气味的变化、形态的变化、家具、陈设、文件摆放位置的变化等。 狭义的痕迹,指犯罪行为在其他客体上留下的可见的反映形象。如断裂痕迹、足迹、手印、牙印、指甲痕迹、指纹、笔迹、工具痕迹、枪弹痕迹、车辆痕迹等。刑事诉讼中的痕迹鉴定,指的是狭义的痕迹鉴定。 痕迹鉴定的对象分一下三类: 1.形态痕迹;指反映客体外部形态特征的痕迹。 其痕迹的形态特征必须与参照物向一致才有证明力。 如留在犯罪现场的指纹与嫌疑人的指纹具是否有同一性。 犯罪现场遗留的子弹与从犯罪嫌疑人家在搜查出的手枪是否具有同一性。 交通肇事现场留下的轮胎痕迹与犯罪嫌疑人汽车的车胎是否具有同一性。 犯罪现场留下的足迹与犯罪嫌疑人所穿的写号码、花纹、磨损程度是否具有同一性。 2.动作习惯痕迹。指由于人们的生理、生活、职业环境等原因长期形成的动作习惯所反映出来的痕迹。 同是中国人,同是北京人,每个人说话的声音不同、走路的步态不同、写字的笔迹不同。如听到楼道的脚步声就知道是谁回来了,听到电视里的说话声就知道是哪个演员,看到一个字条就能知道是谁写的,这是生活常识。动作习惯痕迹就是利用这一原理区分出不同的人。当然,司法鉴定不能靠经验,而必须通过与参照物的对比。 3.整体分离痕迹 指被破坏的客体分离成若干部分,依据各部分对整体的分离特征,认定其是否为同一整体的痕迹。 如抢劫杀人案,被害人手中攥着一枚纽扣,犯罪嫌疑人衣服上缺一纽扣且于从死者手中提取的纽扣相一致。 强奸案被害人指甲上的血迹与 犯罪嫌疑人胸部的伤痕和血型相一致。 痕迹鉴定,鉴定的是痕迹物证与可疑对象的同一性。同一认定来源于拉丁文“idem”,即“就是那个”的意思。同一性鉴定即“就是那个”鉴定。只有痕迹证据,没有可疑对象,无法做痕迹鉴定。

痕迹的痕怎么写

点、横、撇、点、提、横折、横、横、竖提、撇、捺

写字技巧:“疒”点画居中,横长短适中,撇画舒展,点提居撇的中部。“艮”横向笔画平行;竖提要正;斜捺收笔比竖提稍高。

笔画--11、部首--疒、结构--左上包围、繁体--痕、五笔--UVEI、五行--水、拼音--hén

痕迹[hén jì]指事物经过后,可察觉的形影或印迹。如航船的航迹;走路的足迹;树枝的划痕。

〔清〕袁枚《随园随笔·古文模仿》:古人作文,摹仿痕迹未化,虽韩柳不免。

一、什么是痕迹鉴定

“痕迹鉴定”,是指运用痕迹学的原理和技术,对有关人体、物体形成痕迹的同一性及分离痕迹与原整体相关性等问题进行鉴定。

运用枪械学、弹药学、弹道学的理论和技术,对枪弹及射击后的残留物、残留物形成的痕迹、自制枪支和弹药及杀伤力进行鉴定。痕迹是指由于人、动物或者其他物体的运动,在物质性客体上形成的物体的移动、物质增减、形态结构改变等物质性变化。

现在痕迹鉴定仍然在各种诉讼活动中广泛运用,几乎所有的现场都会涉及痕迹的鉴定问题。

二、痕迹鉴定的种类有哪些

1、手印:泛指手指和手掌皮肤花纹留下的反映形像,包括指印和掌印。

2、脚印:人脚在地面或某种物体上留下的踩踏痕迹,包括赤脚印和穿鞋、穿袜脚印。

3、牙印:人牙在物体上的咬合痕迹。

4、工具痕迹:指罪犯在犯罪活动中使用某种器械所留下的痕迹。

5、车辆痕迹:指罪犯在犯罪活动中使用或盗窃车辆留下的行车痕迹。

6、断离痕迹:是痕迹检验中一类特殊的痕迹。

物证类鉴定包括哪些内容

物证类鉴定,包括文书鉴定、痕迹鉴定和微量鉴定。

文书鉴定是指运用文件检验学的原理和技术,对文书的笔迹、印章、印文、文书的制作及工具、文书形成时间等问题进行鉴定。

痕迹鉴定是指运用痕迹学的原理和技术,对有关人体、物体形成痕迹的同一性及分离痕迹与原整体相关性等问题进行鉴定。

微量鉴定是指运用物理学、化学和仪器分析等方法,通过对有关物质材料的成分及其结构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对检材的种类、检材和嫌疑样本的同类性和同一性进行鉴定。

痕迹鉴定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车辆痕迹鉴定、痕迹鉴定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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