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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到哪里领取?
直接到工商登记部门即当地工商局申请办理。
公司变更登记程序
1)受理审查。
2)核准。
3)领取执照办理其他证件变更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原法定代表人不能或者不签署变更登记申请书的,由拟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决议签署变更登记申请书。
2)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3)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4)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5)变更住所的,应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
6)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交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和新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新任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备案书。
7)变更注册资本的,应提交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对公司注册资本增加部分或者减少后的注册资本的验资证明。
8)变更股东或发起人的,应提交新股东或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股权转让的有关文件。
9)变更公司名称的,应提交公司登记部门出具新的名称核准通知书。
10)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它文件。
企业法人变更登记提交的文件、证明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注册书》。
2)原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
3)变更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任、免职文件、新任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由企业原法定代表人或者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变更经济性质的。
需提交有关部门资产归属的认定文件;变更住所或经营场所的,需提交新住所或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变更经营范围涉及行业管理部门专项审批的,需提交批准文件。
变更注册资金需提交验资证明;变更名称的,须提交登记机关签发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4)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企业章程的,应提交修改后的企业章程或企业章程修正案。
5)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6)其他文件、证件。
7)领取《营业执照》的经营单位和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改变登记事项,应当按照企业法人变更登记规定申请变更登记。
个人独资公司变更登记
1)投资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业务的,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3)委托代理人申请变更登记的,应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或资格证明。
4)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5)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合伙公司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或变更事由发生的证明文件。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事项须报经审批的,应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4)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5)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分公司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书。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第二十七条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第二十八条
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第二十九条
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公司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的,由原公司登记机关将公司登记档案移送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
第三十条
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第三十一条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第三十二条
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自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被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
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的,应当自吊销、撤销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或者依照本条例第六章的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十三条
公司变更类型的,应当按照拟变更的公司类型的设立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文件。
第三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公司应当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变更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司变更登记
企业变更登记申请表
企业变更登记申请表
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都有哪些要求?要准备哪些材料才能进行变更手续呢?随我一起来看看吧!
企业变更登记申请表
公司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 请 日 期: 年 月 日
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八年制
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文件目录
事项,文件,证件名称,提交情况(有提交的打" ")
变更名称: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本表)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本表内填写)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决议(原件1份)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字号查询证明或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1份,见说明2)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原件)
变更住所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本表)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本表内填写)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决议(原件1份)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新住所使用证明(见说明3)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原件)
变更法定代表人: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本表)(由新任或原法定代表人签名)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本表内填写)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原件(在本表内填写)
5,新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原件)
7,变更法定代表人涉及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变动的需提交相关任免职文件原件.
变更经营范围: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本表)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本表内填写)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决议(原件1份)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原件)
变更营业期限: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本表)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本表内填写)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决议(原件1份)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原件)
变更实收资本: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本表)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本表内填写)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决议(原件1份)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原件1份)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原件)
变更注册资本: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本表)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本表内填写)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决议(原件1份)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原件)
7,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原件1份)
8,增加注册资本的,同时增加新股东的,提交新股东的资格证明(见说明4)
9,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原件1份)
10,减少注册资本的,在报纸上登载的减资公告(原件1份,见说明5)及公司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变更股权: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本表)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本表内填写)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决议(原件1份,见说明7)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股权转让协议(原件1份,涉及国有产权的,提交国有,集体产权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股权转让协议还应经产权交易机构鉴证;不涉及国有,集体产权股权转让的,股权转让协议应当办理公证或见证)(见说明8)
7,向原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见说明4)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原件)
股东(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本表)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本表内填写)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股东或者发起人改变名称或姓名的更名证明(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及更名后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说明6)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原件)
变更公司类型: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本表)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本表内填写)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原件1份);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原件1份);国有独资有限公司提交出资人或授权部门的书面决定(原件1份);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原件1份,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股份合作公司提交股东代表大会决议(原件1份)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原件)
6,提交拟变更的公司类型设立登记时所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具体申请材料详见该设立申请书)
变更出资方式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本表)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本表内填写)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原件)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决议(原件1份)
7,新的验资报告(原件1份,变更未缴纳的实收资本出资方式的无需提交验资报告)
迁入本市(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本表)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本表内填写)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决议(原件1份)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原件)
6,迁入本市的,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7,迁入本市的,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对住所在消防,环保,国土等方面有特殊规定的,须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文件(原件各1份,见说明3)
8,迁入本市的,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1份)
9,迁入本市的,原公司登记机关移交的经封存的公司登记档案(原件1份),经审查档案中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公司需补齐相应材料迁出本市(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本表)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本表内填写)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决议(原件1份)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原件)
6,迁出本市的,提交迁入地登记机关同意迁入的文件(原件1份)
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备案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本表)(见说明1)
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本表内填写)
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公司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任免文件(原件1份)及新董事,监事,经理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各1份,须加盖公司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见说明9)
说明:
公司同时有多项变更登记事项的,只需填写1份《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有备案事项的.,只需填写1份《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只有备案事项的,请填写《公司备案申请书》;相同文件只需提交1份,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可就多项变更事项一并作出决议;
名称中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或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的,或名称不含行政区划的,须另填表报国家工商总局核准;名称冠"广东"等字样的,须另填表报省工商局核准;
公司,公司股东或发起人,董事,监事,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可以以其租赁或者自有的房产作为公司住所使用;租赁房屋的,提交经房屋租赁主管机关登记或备案的租赁合同(原件1份)及场地使用声明(原件1份);股东等自有房产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及使用声明(原件1份);
股东或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是指:(1) 股东或发起人为企业法人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2)股东或发起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1份,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3)股东或发起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1份,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4)自然人为股东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5)其他合法开业证明(复印件各1份,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公告之日起45日后方可申请办理减资登记;
股东或发起人的更名证明是指:(1)股东为单位的,为该股东原登记机关出具的更名证明;(2)股东为自然人的,为公安机关出具的变更姓名的证明;
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股东为单位的加盖公章;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未能由全体股东签署的,应当提交公司及转让方就该股权转让事项已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在法定期限内是否已做出答复及答复内容的说明;
深圳市产权交易机构是指深圳市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和深圳市产权交易中心,可办理鉴证或见证;
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任免文件是指:股东会关于董事,监事免职和任职的决定,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关于解聘和聘任经理的决议或者决定,属国有独资公司的提交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或部门的委派文件;董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它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股份合作公司由股东代表大会决议任免董事,监事,并提交对股东代表大会程序,方式,内容的公证书;
各变更事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要前置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文件;
以上各项未注明为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凡表中有"□"处,打" "选择;表格不够填时,可复印续填,粘贴于后.
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
被委托经办人 (或机构) 姓名(名称):
被委托经办人的工作单位和职务:
委托事项:申请公司变更登记
被委托经办人的权限:
1,提交申请材料;□
2,领取公司登记机关的登记决定文件;□
4,领取公司营业执照;□
5,修改申请文件:(以下两项只能任选一项,如同时选择两项则视为该两项授权无效)
(1)不得修改申请材料中的任何内容;□
(2)可以修改申请材料中文字性错误.□
委托期限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公司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经办人签名: 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说明:办理登记的过程中,如变更被委托经办人需另行提交委托书.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登记事项
原登记事项
拟变更登记事项
公司名称
住 所
法定代表人姓名
注册资本
人民币(大写) 元
人民币(大写) 元
实收资本
实缴¥ 万元,
其中实缴货币出资¥ 万元
实缴¥ 万元,
其中实缴货币出资¥ 万元
企业类型
经营范围
营业期限
年(至 年 月 日)
年(至 年 月 日)
执照副本数
公司电话
邮政编码
辖区工商所
代码
说明:1,只需填写所涉变更登记事项栏;
2,"住所"栏应填写市,区,街道名,门牌号,大厦名称及房间号;
3,"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担任;
4,填写"拟变更登记事项"中的"经营范围"时,应将公司名称所反映的行业作为经营项目第一项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
股东(发起人)
名称或姓名
证件名称
及号码
认缴出资
出资(持股)
比例(%)
首期实缴
出资额
(万元)
余额缴付期限
备注
出资额
(万元)
出资
方式
说明:1,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及实际出资情况填写;2,"出资方式"栏填写:货币,非货币或具体出资项目;3,备注栏填写"股东类型"按下述分类填写相应大写字母:A.企业法人,B.社会团体法人,C事业法人,D.自然人,E.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部门, F.其他.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表
新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件名称
及号码
新法定代表人
签字备案
国家公务员
是□ 否□
电话
产生方式
股东会选举□ 董事会选举□ 任命(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法定代表人任免书
经审查, (先生/女士)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条件,不存在以下情况,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选举/任命其为法定代表人;同时免去 (先生/女士)的法定代表人职务: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
(3)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
(4)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6)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7)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8)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
(10)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
股东(发起人)盖章或签字/董事签字:(见说明)
说明:
(1)股东会选举的,须由股东盖章,自然人股东签字;董事会选举的,须由董事签字;
(2)国有独资公司任命的,须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盖章;
(3)未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此页不需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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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事项表怎样填写
一、《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1. 本表只适用于分公司变更登记;
2. 分公司应将其名称填写在本表封面位置并加盖分公司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公司公章;
3. 第1页 "原核准登记事项"应按上一次分公司登记实际情况填写,不应空项;"申请变更登记事项"只填写变化的内容,其他未发生变化的项目可不填写;"有关部门意见"栏:分公司申请变更的经营范围涉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报经审批的,有关部门应在本栏目中填写审批意见并加盖有关部门公章或审批专用章;同时,公司法定代表人应在"法定代表人签字"栏中亲笔签名;
4. 《分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文件、证件目录》与《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中《分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文件、证件目录》的填写要求一致。
5. 第3页与《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第7页的填写要求基本一致, "领执照人"可为分公司负责人,也可为申请人; "变更登记注册文件、证件的归档情况"应由档案管理员填写,一般为"档案材料已归档"。
二、《指定(委托)书》
《指定(委托)书》(适用于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人是指受公司委托的代理人,代表公司申请分公司变更登记的自然人。该人应为分公司员工。具有资格的企业注册代理机构的代理人也可以作为分公司的申请人。
1.申请人应在本表中 "兹指定(委托) 同志......"的空格处填写本人的姓名,同时应在"负责办理 项"空格处D,并应在D项中选择"变更"字样划"V";
2. "指定(委托)时限"是指委托申请人进行分公司变更登记全过程的时间期限,一般应在半年以上;
3.被委托(指定)人即申请人,应在 "被委托(指定)人签字"处亲笔签字;
4.委托人指申请变更登记的分公司。 "委托人签字(盖章)"处由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分公司公章。
5.本文书背面的方框内:
(1) 当被委托人是公司或者分公司员工时,粘贴其身份证复印件;
(2) 当被委托人是具有代理资格的代理人时,粘贴其代理人资格证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三、《分公司营业场所证明》
1.本表适用于企业法人(营业)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含股份合作制企业);
2.住所是指企业法人主要办事机构的所在地,是企业法人的法定注册地址;经营场所是指企业法人从事生产经营或服务活动的场所。现阶段,经营场所一般不予核定;
3. "住所(经营场所)"栏应详细填写所在的区(县)、街道(乡)的具体门牌号码,没有门牌号码的,应标明其距主要参照物的位置;
4. "产权单位证明"栏中"本房产产权归 所有,同意将 M以 方式提供给 企业使用,期限为 年。"第一个空格应填写产权单位全称或产权所有人姓名;第二个空格为住所(经营场所)的面积;第三个空格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填写为无偿、租赁等;第四个空格应填写申请登记的企业名称;第五个空格其期限应在1年以上;产权单位负责人应在本栏"负责人签字"处亲笔签字,产权单位应在"产权单位(公章)"处加盖公章,并将日期填写清楚;房产产权属私人所有的,产权所有人应在本栏目亲笔签字;并应提供加盖产权单位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
5.产权单位无房产证的,应由产权单位上级在 "其他需证明的情况"栏内说明情况,一般可填写为:"本房产产权归XXXX所有,产权证尚未(或正在)办理。"并加盖产权单位的上级部门公章。
四、《分公司负责人履历表》
应由分公司负责人如实填写,并应在 "负责人签字"栏中亲笔签名,同时应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一寸免冠照片贴在相应位置上,贴照片处还应加盖公司公章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经营范围需要什么资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变更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提交该文件;其中股东变更登记无须提交该文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2)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1)变更经营范围的,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2)审批机关单独批准分公司经营许可经营项目的,公司可以凭分公司的许可经营项目的批准文件、证件申请增加相应经营范围,但应当在申请增加的经营范围后标注“(限分支机构经营)”字样
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扩展资料:
(十)、变更经营范围
注意事项:
如果新增经营项目涉及前置许可的,应先取得相应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提交材料: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新增经营项目涉及前置许可的,应提交相应的许可文件。
(十一)、变更股东名称(姓名)
提交材料: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同意由于股东名称(姓名)变更而修改相应章程条款的股东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股东表决比例,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5、股东名称或姓名变更的证明(法人股东名称变更,由该股东的登记机关出具名称变更证明;自然人股东姓名变更,由其户口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证明文件);
6、变更后的股东资格证明(一般为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7、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十二)、变更营业期限
提交材料: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同意营业期限变更的股东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股东表决比例,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5、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参考资料: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百度百科
关于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和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法人流程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