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矿产品购销合同的知识,其中也会对矿产品销售合同范本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 1、对公账户转私人账户怎么做账
- 2、私对公转账有什么规定和限制
- 3、对公账户是人民币账户,可以收美金或港币吗
- 4、从公司帐户转帐到个人银行卡有什么规定?限额是多少?
- 5、公司的账户转账给私人5万以上需要填什么协议?
- 6、对公转账银行需要合同复印件
对公账户转私人账户怎么做账
公司打款给个人,做账方法是:
借: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
国家严禁公款私存,只有下列款项可转入:
工资、奖金、劳务收入、个人债权产权转让、证券期货个人保证金、保险理赔保费退还等其他个人合法 款项。金额超过五万的,还要向银行提供相关证明,如奖励证明、劳务合同、证券期货公司证明、转让协议、保险公司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
其实从单位账户出具现金支票取现后存入个人账户也行,但办理时同样要符合上述规定,提供相应证明。一般而言是会计分录: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具体细节要根据单位的会计所设科目情况来看。
扩展资料
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5号)第四十条,单位从其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每笔超过5万元的,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下列付款依据;
(1)代发工资协议和收款人清单。
(2)奖励证明。
(3)新闻出版、演出主办等单位与收款人签订的劳务合同或支付给个人款项的证明。
(4)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奖券发行或承销部门支付或退还给自然人款项的证明。
(5)债权或产权转让协议。
(6)借款合同。
(7)保险公司的证明。
(8)税收征管部门的证明。
(9)农、副、矿产品购销合同。
(10)其他合法款项的证明。
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应纳税的,税收代扣单位付款时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完税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分录
私对公转账有什么规定和限制
对私人和公共转让的规定和限制如下:
1.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之间的单笔转移支付。
2.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笔现金收付,包括现金存款、现金支取和现金汇款、现金汇票和现金本票支付。
3.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之间、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与公司银行结算账户之间转账20万元以上。
4.对于个人独资企业,扣除费用和缴纳税后经营收入后的利润,将通过公司账户定期支付给个人独资企业负责人,这是合理合法的。私人账户可以转到公司账户,前提是满足以下条件。
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第四十条,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单向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支付5万元以上的,应向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单开立地银行提供以下支付依据: (一)工资代理协议和收款人名单。(二)获奖证书。(三)新闻出版、演出主办等单位与收款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支付给个人的证明。(四)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彩票发行或承销部门向自然人支付或退款的证明。(五)债权或产权转让协议。(六)借款合同。(七)保险公司的证明。(八)税务征收管理部门的证明。(九)农副产品和矿产品购销合同。(十)其他合法货币的证明。
1、 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存款人以公司名义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为公司银行结算账户。公司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分为基本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项存款账户和临时存款账户。1.基础账户是储户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2、 一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在基本账户银行以外的银行机构开立的用于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的银行结算账户。
3、 专用存款账户是存款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为专门管理和使用其专用资金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4、 临时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在规定期限内开立并使用的银行结算账户。规定:公司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基本账户。基础账户是存款人的主账户。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资金的收付和工资、奖金、现金的支取,均通过该账户办理。普通存款账户用于存款人贷款转账、贷款归还等结算的资金收付。这个账户可以办理现金存款,但不能办理现金支取。
对公账户是人民币账户,可以收美金或港币吗
可以的。
公司对公帐户分为四类:基本账户、一般账户、临时账户及专用账户。 其中: 基本账户一个公司只能开一个。 其他的 例如:一般账户,一个公司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开立多个,没有数量限制。
人民银行的账户管理规定:一个企业只能开立一个基本账户,但是可以开立多个一般账户,如果另外还要开一个可以取款的账户,而且资金方有一定的专门用处,那么你可以在该行申请办理一个专用账户也是可以取款的。
扩展资料:
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第三十三条
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应通过该账户办理。
第三十四条
一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该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第三十五条
专用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各项专用资金的收付。
单位银行卡账户的资金必须由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该账户不得办理现金收付业务。
财政预算外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和信托基金专用存款账户不得支取现金。
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账户需要支取现金的,应在开户时报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应根据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审查批准。
粮、棉、油收购资金、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基金和党、团、工会经费等专用存款账户支取现金应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
收入汇缴账户除向其基本存款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用存款户划缴款项外,只收不付,不得支取现金。业务支出账户除从其基本存款账户拨入款项外,只付不收,其现金支取必须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
银行应按照本条的各项规定和国家对粮、棉、油收购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加强监督,对不符合规定的资金收付和现金支取,不得办理。但对其他专用资金的使用不负监督责任。
第三十六条
临时存款账户用于办理临时机构以及存款人临时经营活动发生的资金收付。
临时存款账户应根据有关开户证明文件确定的期限或存款人的需要确定其有效期限。存款人在账户的使用中需要延长期限的。
在有效期限内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并由开户银行报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核准后办理展期。临时存款账户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
临时存款账户支取现金,应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七条
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在验资期间只收不付,注册验资资金的汇缴人应与出资人的名称一致。
第三十八条
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办理付款业务。但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转为基本存款账户和因借款转存开立的一般存款账户除外。
第三十九条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用于办理个人转账收付和现金存取。下列款项可以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一)工资、奖金收入。
(二)稿费、演出费等劳务收入。
(三)债券、期货、信托等投资的本金和收益。
(四)个人债权或产权转让收益。
(五)个人贷款转存。
(六)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和期货交易保证金。
(七)继承、赠与款项。
(八)保险理赔、保费退还等款项。
(九)纳税退还。
(十)农、副、矿产品销售收入。
(十一)其他合法款项。
第四十条
单位从其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每笔超过5万元的,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下列付款依据[3]:
(一)代发工资协议和收款人清单。
(二)奖励证明。
(三)新闻出版、演出主办等单位与收款人签订的劳务合同或支付给个人款项的证明。
(四)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奖券发行或承销部门支付或退还给自然人款项的证明。
(五)债权或产权转让协议。
(六)借款合同。
(七)保险公司的证明。
(八)税收征管部门的证明。
(九)农、副、矿产品购销合同。
(十)其他合法款项的证明。
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应纳税的,税收代扣单位付款时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完税证明。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应出具本办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有关收款依据。
(一)个人持出票人为单位的支票向开户银行委托收款,将款项转入其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
(二)个人持申请人为单位的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向开户银行提示付款,将款项转入其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
第四十二条
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款项的,银行应按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认真审查付款依据或收款依据的原件,并留存复印件,按会计档案保管。未提供相关依据或相关依据不符合规定的,银行应拒绝办理。
第四十三条
储蓄账户仅限于办理现金存取业务,不得办理转账结算。
第四十四条
银行应按规定与存款人核对账务。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收到对账单或对账信息后,应及时核对账务并在规定期限内向银行发出对账回单或确认信息。
第四十五条
存款人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使用银行结算账户办理结算业务。
存款人不得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套取银行信用。
参考资路来源:百度百科-对公账户
从公司帐户转帐到个人银行卡有什么规定?限额是多少?
1、银行卡转账是有限额的。
2、在银行自助机具上当日可以转账最高金额为50000元。50000元以上需要在柜面办理,并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3、如果代他人转账,除需要存款人身份证件外,还需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拓展资料:
一、单位从其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每笔超过5万元的,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下列付款依据:
1、代发工资协议和收款人清单。
2、奖励证明。
3、新闻出版、演出主办等单位与收款人签订的劳务合同或支付给个人款项的证明。
4、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奖券发行或承销部门支付或退还给自然人款项的证明
5、债权或产权转让协议。
6、借款合同。
7、保险公司的证明。
8、税收征管部门的证明。
9、农、副、矿产品购销合同。
10、其他合法款项的证明。
二、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应纳税的,税收代扣单位付款时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完税证明。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应出具本办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有关收款依据。
1、个人持出票人为单位的支票向开户银行委托收款,将款项转入其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
2、个人持申请人为单位的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向开户银行提示付款,将款项转入其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
第四十二条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款项的,银行应按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认真审查付款依据或收款依据的原件,并留存复印件,按会计档案保管。未提供相关依据或相关依据不符合规定的,银行应拒绝办理。
公司的账户转账给私人5万以上需要填什么协议?
公司的账户转账给私人5万以上不需要填协议,但需要向银行出具凭证。
具体到“公转私”管理,规定银行应当根据企业的注册资金、日常资金支出等,与企业合理约定基本存款账户向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支付款项的单笔和每日限额。如果支付款项超出限额的,应当向银行出具付款凭据;无法提供付款凭据,或提供的凭据无法说明付款用途真实性和合法性的,银行应当拒绝办理。
扩展资料:
中国人民银行在2007年3月1日施行的《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对大额交易进行以下定义:
1、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单位)之间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单笔转账支付。
2、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之间以及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之间金额20万元以上的款项划转。
3、金额20万元以上的单笔现金收付,包括现金缴存、现金支取和现金汇款、现金汇票、现金本票解付。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商报——【12月1日起个人银行账户转账管理更严】
对公转账银行需要合同复印件
一、现在的银行对个人转款一般为5万以下可以转款,5万以上则根据你去办理的银行的要求必须提供被转款人与转款人之间的合同或协议(如购销合同,工程合同,借款合同)。
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第四十条,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单支付给位从其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每笔超过5万元的,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下列付款依据:
(一)代发工资协议和收款人清单。
(二)奖励证明。
(三)新闻出版、演出主办等单位与收款人签订的劳务合同或支付给个人款项的证明。
(四)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奖券发行或承销部门支付或退还给自然人款项的证明。
(五)债权或产权转让协议。
(六)借款合同。
(七)保险公司的证明。
(八)税收征管部门的证明。
(九)农、副、矿产品购销合同。
(十)其他合法款项的证明。
扩展资料
结算要求
1.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2.一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借款或其它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3.专用存款账户是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4.临时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同时,还规定:
1.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2.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应通过该账户办理。
3.一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它结算的资金收付。该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扩展文件;《会计资料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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