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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刑事侦查技术是干嘛的
- 2、刑事侦查技术就业方向及前景
- 3、刑事侦查技术与刑事侦查区别
- 4、刑事侦查技术现状
刑事侦查技术是干嘛的
用处见下面:
侦查是指刑事诉讼中的侦查机关为了查明犯罪事实、抓获犯罪嫌疑人,依法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采用有关强制性措施的活动。所谓“专门调查工作”,是指为完成侦查任务依法进行的讯问、询问、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物证或书证、鉴定、通缉等。
刑事侦查技术就业方向及前景
刑事侦查技术就业方向及前景如下:
刑事侦查技术专业毕业生可从事刑事侦查技术工作及企事业单位刑事技术相关工作。就业岗位:监狱、公安、检察、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等部门的侦查工作岗位,以及航空、金融等企事业单位安全保卫工作岗位。
就业前景:刑事技术是我国公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门以发现、揭露和证实各类犯罪活动为目标的专业。现代刑事科学技术有着较为完整的组成体系,按刑事技术的专业类别划分为:照相录像技术、痕迹检验技术、文书等等。
刑事侦查技术与刑事侦查区别
法律分析:刑事侦查技术与刑事侦查区别如下:
1、刑事侦查是指侦查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各种专门调查活动。
2、刑事技术亦称刑事科学,是侦查机关在刑事侦查活动中,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运用现代科学技术的理论和方法,发现、记录、提取、识别和鉴定与刑事案件有关的各种物证、书证,为侦查、起诉、审判工作提供线索和证据的各种专门技术的总称。
3、刑事侦查技术是刑事侦查的手段和措施,为刑事侦查服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第一百零八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意是:
(一)“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于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进行的收集证据、查明案情的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二)“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三)“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
(四)“诉讼参与人”是指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
(五)“诉讼代理人”是指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和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
(六)“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第一百五十条 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人民检察院在立案后,对于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执行。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过批准,可以采取追捕所必需的技术侦查措施。
刑事侦查技术现状
具体如下:
1、随着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的兴起,传统刑事侦查技术面临诸多挑战和困难,例如,大数据技术的广泛运用使得一部分传统侦查技术由原来所处的破案关键地位逐渐演变为事后验证手段。
2、刑事技术的传统地位也受到撼动,生存空间不断被挤压,在实务工作中,出现了“传统跑不过现代,人力跑不过数据”的现象,还存在新技术运用成效不佳,科研成果转化迟缓,科技效力打折扣等问题。
3、技术标准建设相对滞后、规范体系不够完善也影响了刑事技术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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