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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

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如何规定的)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3-01-14 21:11:07 浏览232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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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

共同犯罪构成要件是:1、犯罪主体必须是两人以上。无论是两个以上的自然人;2、犯罪主观方面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3、犯罪客观方面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4、共同犯罪行为侵犯的是同一客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裤辩桥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 【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灶氏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胡猛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主犯: (1)犯罪集团中的首要分子,即起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人; (2)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 (3)在犯罪集团和一般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2、从犯: (1)实行符合犯罪构成的但属次要作用的行为的犯罪分子; (2)在共同犯罪中实施辅助行为的犯罪分子。 3、胁从犯: 只有被胁迫参加犯罪的犯罪人一种。 4、教唆犯: (1)独立的教唆犯,是指教唆行为未能使被教唆人产生犯罪意图与决心,或虽引起被教唆人的犯罪决意,但未实施任何行为或被教唆者实行的不是被教唆的犯罪的情况下的教唆者。教唆者与被教唆者之间不成立共同犯罪关系,教唆者独立对自己教唆行为负责。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十六条 【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第二十七条 【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八条 【胁从犯】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九条 【教唆犯】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有: 1.在客观方面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 2.在主观方面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 3.共同犯罪成立的主体应是两人以上。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 共同故意犯罪 。《刑法》 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十六条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八条 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九条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一)共同犯罪的主体:共同犯罪的成立必须是二人或二人以上共同实施犯罪,这一要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对共同犯罪人的理解应当将“人”做扩大理解,包括两种:自然人,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即刑法规定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单位。单位犯罪中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虽然被处以相应刑罚,但却不能成为共同犯罪人,因为具有犯罪主体身份的是单位,而非责任人。需要说明的是单位与单位之间、单位与自然人之间共同故意实施刑法规定的犯罪,应当认定为共同犯罪。 对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如果其与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或其他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共同故意实施,应当认定为共同犯罪。 对于刑法规定必须以具有特定身份作为犯罪构成必要条件的身份犯罪,无身份者能否构成共同犯罪,要作具体分析。一般,无身份者与有身份者具有犯意联络,利用有身份者的身份实施共同犯罪行为,以致造成特定身份犯罪的结果,应当认定为共同犯罪。 (二)共同犯罪的主观方面 共同犯罪人在主观上必须具备共同故意,这种故意的共同性有三个特征: 1、共同犯罪人之间在主观上有一定的联系。这又表现为三种情况:(1)各共同犯罪人之间都互相了解他们是在共同实施同一犯罪;(2)每个共同犯罪人都知道自己是在和其他共同犯罪人中的某个人或某些人在共同实施同一犯罪,但并不是每个共同犯罪人都彼此互相知道;(3)共同犯罪人之间至少必须是一个共同犯罪人知道另一个共同犯罪人的故意和行为的犯罪性质而共同实施同一犯罪。这是共同犯罪人的认识因素。 2、共同犯罪人对共同犯罪行为所引起的危害结果都有预见。对于犯罪结果的预见,并不要求共同犯罪人预见到犯罪结果实现的必然性,而只要求预见到犯罪结果实现的可能性就足够了。 3、共同犯罪人都希望或者放任犯罪结果的发生,也就是对犯罪结果采取直接故意或间接故意的态度。这种心态使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结合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引导和调节着整个犯罪过程,使犯罪得以延续和发展,以致发生危害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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