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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律师行业的前景怎么样?
- 2、律师行业特征
- 3、律师行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 4、律师哪些行为可以投诉
- 5、律师属于什么行业
律师行业的前景怎么样?
首先,律师收入相袜亩对较高。以诉讼律师为例,每名律师每年大概可以承办15件案件,按目前较低的收费标准,每案收取3000元,律师一年拿好态的收入大概在5万元左右,扣除事务所的各项费用,一般情况下,一名律师一年净收入大概在3万元。如果仅从这个数字来看,律师的绝对收入并不高,
但是从单位时间的工作所得来看,律师的收入就比较高了。以诉讼案件为例,律师在案件的立案、开庭总时间不超过40小时,1年15个案件的工作总时间大概在80个工作日,也就是说律师可以用4个月的工作量来保证12个月的生存。这是根据较低的收费水平计算出来的,
对某些有经验的律师来说,有的案件收费要达到2万元甚至20万以上,此时的收入水平则是很可观的了。因此律师职业的收入水平与其他行业相比是比较高的。
律师工作是知识性和智慧性工作。
目前人们选择职业时,不仅希望得到较高的收入,而且希望在工作中学到较多的实用知识;最理想的职业则是不仅可以使人学习知识,而且可以将不同知识进行组合运用,这就是一种智慧性职业。律师职业首先知识性职业,通过律师考试要熟悉130万余字的法律,每承办一个具体案件时要学习的相关法律、
法规和政策更是不计其数,阅读法律使律师得以掌握大量知识。律师职业还是一个智慧性职业,每个案件的法律选用方法、证据选择方法都因人、因事而异,非法律专业人员有时无从下手,只有律师通过经验对事实和法律进行不同层次的判断,才能准确的适用到具体案件之中,以最大限度的保护委托人的利益;
这个运用过程充,尤其是法庭上的辩论过程,是法律智慧进行较量的赛场,是对律师知识和智慧的最高程度的综合考验。职业的要求和训练,使律师把知识学习和智慧使用这两项其他职业不能经常使用的任务日常化了,
正是这种日复一日的职业训练,使律师职业成为知识和智慧的代表职业,使律师得以进入的各个阶层成为社会精英;也正是因为这一点,律师在世界各国受到人们的普遍尊重。
律师职业的发展性。由于律师职业的知识性与智慧性,使律师具备了丰富的企业管理和城市管理经验,所以在律师发展过程中,
有很多人转向了其他行业,比较多的有两个方向,一是企业管理,二是城市管理。从企业管理角度讲,律师承办的商务案件都是企业管理的案例,律师在办案过程中接触的委托人大都是企业管理阶层,在与企业管理人员沟通的过程中,律师得以学习到某些企业管理与市场运行的关键技术,这些一般员工需要长时间积累的知识,律师则可以很快掌握;
而且大量的案件也为律师建立自己的商务关系打下了良好的人力资源基础,这都为律师向企业管理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使得部分律师在适当的时候暂时脱离律师业务,向自己熟悉的咨询业、管理业发展,成为优秀的企业家。律师的第二个方向是城市管理,法律的目的就是保护公民和法人的人身、财产和自由,法律以文字的形式来表现这个目的,
而政府则是通过建立组织来完成这个保护过程;律师在运用法律的过程中,对政府的存在目的与价值都有比较清醒的认识,在承办案件过程中,对调整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公民的关系有着深刻的理解;所以律师一旦进入城市管理阶层,例如成为市长、法官和人大代表后,都能从保护公民和企业政治利益出发,
通过各项立法来调整社会各阶层、各团体的利益矛盾,使城市走向法治化,从而建立一个良好的就业和投资环境,使城市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正因为如此,现代发达国家的多数总消源统和议员都来自律师,象美国的历史上著名总统林肯和现任总统克林顿都是律师出身。
律师行业特征
律师行业特征
律师行业特征, 做律师与做其他职业有很多不同,很多的人都会对律师行业有所误会,并没有了解是很深刻,其实做法官只要能把案件审好就可以了,以下是关于律师行业特征。
律师行业特征1
律师事务所是法律服务行业最普遍的组织机制,提供的法律服务具有很强的专业性,而且是无形的,属于复杂的智力劳动,其成本价值不够直观。
律师事务所的专业服务属于信任类产品,也很难评估和了解该类产品的属性和利益。看似简单的法律服务建议,凝聚着律师的专业技能、职业判断和事务所质量控制体系对法律服务的合理保障,其价值体现在律师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的积累。律师事务所作为典型的专业型组织,相对于其他类型的组织,律师事务所的不同之处主要在于:
律师粗庆郑事务所以“人合”为重要特征。大部分组织特别是公司制组织多以“资合”的股权作为组织权力行使与利益分配的重要依据,而律师事务所主要是由具有共同价值理念和理想目标的专业人士组成,更加强调“人合”。
基于“人合”的特征,内部治理是否科学,是否有效,将直接反映律师事务所的管理水平,直接影响律师事务所的品牌形象。因此,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风险管理严格、质量控制有效、公开透明、相互制衡的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
并以合伙文化为导向,积极树立“人合、事合、心合、志合”的治理理念,推动形成诚信、合作、平等、协商的事务所合伙文化。
智力资源是律师事务所的重要战岩颂略资源。作为专业型组织,律师事务所就是一个智力资源(即拥有执业所需专业技术的人才)的集合体,律师事务所综合竞争力的提升过程实际上就是智力资源充分发挥作用的过程。
因此,注册律师是事务所重要的战略资源,是事务所综合竞争力的源泉。事务所要以“人合”为基础,尊重注册律师的智力劳动和专业价值,充分发挥专业和知识在内部决策和管理中的主导作用。
专业技术标准具有行业一致性。司法行政部门与和律师行业协会制定的执业纪律准则和职业道德守则是所有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行为的标准。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执业纪律准则和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和要求。
律师协会作为一个以维护行业公众利益的专业组织,在全行业执行统一的标准对于提高律师业务素质和执业水平,降低执业风险,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具有重要作用。
职业判断贯穿法律服务的全过程。律师职业判断的重要性在于它贯穿于整个执业过程。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从解答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谈判尽调到会见出庭无不需要职业判断。法律服务实际上就是一个判断系统,每个环节、每个过程都需要判断。法律服务最重要的价值就体现在它的专业判断上,这也充分体现了律师的专业性和技术性。
因此,品牌是律师事务所服务价值的充分诠释,凝聚了律师事务所方方面面的投入。品牌就理所当然地成为客户和市场判断律师事务所服务质量的一个非常重要的信号和标准。
法律服务行业的服务特征
哈佛大学教授Daniel·Bell把世界发展进程划分为前工业社会、工业社会和后工业社会。在后工业社会,随着知识经济发展的浪潮,服务业发展迅猛,成为最重要的支柱产业之一,世界经济因此进入服务经济时代。
法律服务作为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备服务业、特别是高端服务业的一般特征。菲利普·科特勒教授(1997)对服务的定义为:服务是一方能够向另一方提供的基本上是无形的任何活动或利益,并且不导致任何所有权的发生,它的产生可能与某种有形产品联系在一起,也可能与有形产品毫无关联。
从以上关于服务的概念我们可以分析出,法律服务具有以下几种特性:
法律服务具有无形性。无形性并不是说服务是看不见摸不着的,而是相对于产品来说,法律服务的特点和元素很难通过感官直接感知,当事差指人通过法律服务获得的利益也难以及时感知。
法律服务具有较强的异质性,千人千面。产品可以实现无差异,但是,法律服务由于受到人的自身因素的影响,绝难做到无差异。即使是同一律师提供的同种服务,涉及不同因素,不同的当事人的感知也会不一样。
法律服务的生产与消费具有不可分割性。法律服务的生产过程也是法律服务的消费过程,服务的生产者(律师)和消费者(当事人)都同时参与服务过程,法律服务是在过程中被感知和体验的。法律服务生产与消费的不可分割决定了法律服务不可存储,法律服务在生产的过程即被消费掉了。
法律服务具有很强的文化属性。相对于具象化产品而言,法律服务具有更加强烈的文化内涵,并且易于感知。不同律所和律师提供的服务则会打上该律所文化的鲜明烙印,会因为律所文化的不同而让消费者感到明显不同。
所以不管是大型事务所继续做强做大,还是中小事务所做精做专,在当前行业发展需要升级的形势下,都需要找到一个新的突破口,需要一个新的标杆指引发展的方向。这个标杆就是品牌。
律师事务所为什么需要品牌
截至2019年底,全国共有执业律师47.3万多人,律师事务所3.2万多家。其中,合伙所1.94万多家,国资所970多家,个人所9200多家。我国律师行业竞争烈度日益加强,大量客户已经不满足仅仅找律师,而是“货比三家后”找合适的律师。客户如何判断不同律师事务所的优势所在,如何从这么大的选择范围里选到具有优势的律师事务所?
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律师事务所是否在客户心中占据一个地位。如果某律师事务所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并且能在某类特定客户心中具有品牌联想,那将是该律师事务所的竞争优势,具有重要价值。
品牌在律师事务所管理中具有战略性的地位。律师事务所符合轻资产运营模式的特征,以品牌为代表的无形资产是律所的核心竞争力所在。律所的使命、目标和宗旨等核心战略,也同时是品牌内涵的重要内容。因此,必须将品牌置于律所战略的层面,从律所整体发展的角度进行考虑。
品牌在法律服务中的附加价值较高,品牌转换成本相对较大。法律专业服务的特征决定了其服务质量和效果的评价比较困难,不如有形的产品直观,也不如传统服务易于体验和感知。
因此,品牌往往就成为判断法律服务质量的关键标准,在整个服务的价值中,品牌的附加价值比重较大。这也同时带来一个重大影响,法律服务行业当事人的品牌转换成本相对较大,使得当事人不会轻易转换品牌。
专业人员(律师)的因素对律师事务所品牌的影响比较大。产品品牌主要受到产品的影响。传统服务品牌也受到人的影响,但它同时也受到服务地域、服务环境等的重要影响。而法律服务主要是一种技术服务,智力、知识的要求更高,专业人员的因素在服务中的比重更大,因此,从事专业服务的律师对于品牌的影响更大。
品牌组成要素中无形要素相对较多,对品牌影响较大。产品品牌有具体的产品为支撑。传统服务品牌的要素中,服务环境、员工形象、品牌名称等有形要素具有重要影响。对法律专业服务品牌来说,更加重要的是服务方案、服务模式、服务信誉、服务文化等无形要素。
律师事务所品牌定位的几点建议
对于任何一家律师事务所而言,都无法为市场上所有不同类型的客户提供服务。最常见的做法,是将市场划分为某些特定的领域,然后将事务所的专长与这些特定的领域进行对接,在这些特定的领域建立竞争优势。这实际上就是品牌定位。比如,建纬律师事务所坚持长期关注房产建工,华税律师事务所将税务法律服务作为事务所的主要业务范围。
律师事务所品牌定位就是要在充分考虑行业外部环境的基础上,深入分析律师事务所品牌的内涵,确定律师事务所品牌的核心价值观和竞争优势所在,设计、确定律师事务所的品牌形象和位置
从而与目标市场对接,并在目标市场上树立独特的价值地位,形成竞争优势。品牌定位,不仅仅只是一种传播方法,也不仅仅是一种营销策略,而是律师事务所战略管理的重要内容,是保持正确的发展方向、获取持久竞争优势的重要保证。
品牌定位是律师事务所品牌生成的起点。
首先 做好品牌定位,充分体现品牌的独特个性、差异化和核心价值,品牌才能被有效的识别。
其次 品牌定位是与目标客户群和市场建立长期、稳固关系的基础。通过定位,向市场传达品牌的核心价值和竞争优势,当市场可以真正感受到品牌优势和特征,并且被品牌的独特个性所吸引时,品牌与消费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固的关系就变为可能。
另外 品牌定位还是有效的品牌推广的前提。只有将品牌独特的个性和核心价值进行推广和传播,才能在客户心中得到一个深刻的印象和独特的位置。毫无目的的传播,只会引起客户印象的混乱,除此之外,别无好处。
成功的品牌都有一个特征,就是以一种始终如一的形式将品牌的竞争优势与客户的心理需要连接起来,通过定位这种方式将品牌的竞争优势准确传达给客户。其目的就是建立产品或者服务的独特的期望形象和品牌特性,以利于在目标市场或潜在顾客心中占据一个有价值的地位。
律师行业特征2
1、成本领先战略
成本领先即通俗意义上的低成本,该种战略模式是指企业为了使自身的服务或者产品更快更多的占领市场被消费者接受,降低产品价格,而又要保持盈利水平的情况下,不得不选择降低成本,增大利润空间。一般来说,该战略适用于产品或者服务属于标准化且价格变动对于消费者的影响力较大的行业。
对于律师事务所行业来说,成本领先战略主要是被众多的小型律师事务所采用。这也是由小型律所的特征所决定的,一是行业内的小型律所数量较多,各家律所之间的业务同质性较高,竞争较为激烈;
二是其相对于大中型律所而言,资金、律师等实力都较弱,以处理简单的个人案件业务如借贷、保险、交通事故等诉讼纠纷为主。
因此,基于小型律师事务所的客户对象主要为个人群体,且客户的业务难度较小,处理较为容易的'实际现状,往往争取数量的扩大化以此来获得利润,而要想提高业务案件的数量,在其他条件同等的条件下,则不得不通过压低价格、减小成本的方式,实现该目的。
目前,律师事务所成本组成主要是四个方面:首先是人力成本,这个成本所占份额最大。人力成本主要分为两大块,实行月薪制的行政人事、财务等职能岗位人员和实行零底薪提成制的律师,职能岗位人员的数量和工资已经处于控制水平之下;
二是税费成本,在对中小企业降税减负政策实施之后,律所的相关税费成本已经下降到律所收入的10%左右;三是固定资产及运营成本,固定资产主要包括已经购置的办公桌、椅、电脑、文具等等
主要是前期购买,运营成本主要包括办公场地的租金、物业、水电网费用等等;四是市场推广成本,在广告宣传方面,由于媒体及户外广告较少,现阶段的成本主要用于宣传折页、公司介绍等纸质资料的印刷,在关系维护方面,主要包含业务招待、行业专家会议组织的参加费用等等。
律师事务所主要成本结构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
法律服务市场的大部分法律服务机构依旧处于中低端,不少都采取压价策略,以获取更多业务。然而,从长远发展来看,这些法律服务机构的经济效益会逐步降低,乃至于发生难以维持生存的情况。
假如律师事务所实施成本领先战略,能够在短时间内为本企业积聚相当多的业务,然而因为律师行业具有较高的知识含金量、脑力劳动消耗较大,最大支出在于企业的人力成本。
律所应该结合各位顾客的具体情况,为其制定差异化、个性化的法律专业服务,这些都是很难量化的。通常情况下,只有接受体验过法律服务后,方可做出相应的评价。与此同时,脑力劳动者耗费了相当多的隐形成本以及精力。如此单纯地采取降价策略,律师们的主动性可能会被挫伤,专业水平、服务质量可能会逐步降低。
由此可见,如果律师事务所价格领先策略,将不利于律所的长远、可持续发展。此外,从高端的法律服务市场,客户对价格缺乏较高的敏感性,更重视法律服务的水平和质量,如果采取成本领先战略,还会对事务所的形象造成损害。
综上所述,一是由于律师事务所目前的运行成本处于较低的水平,能够继续削减的空间微乎其微。二是律师事务所一直由于财力有限,导致市场开拓相对单一、人才稀缺且引入力度不够大,势单力薄,也是造成目前面临发展困境的主要原因。三是在律师事务所行业中,消费者看重律所规模,看重品牌,看重资信和实力。
因此,要解决律师事务所当前遭遇的发展瓶颈问题,不但不应该继续收缩成本支出,反倒应该加大投入,完善律所的业务开拓体系,加大团队及人力资源体系建设,提升信息化水平增强效率,只有这样才能推动律师事务所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生存空间,提升效益。
2、集中化战略
企业采取集中化战略主要是为了精准服务于某一个细分市场,集中资源和力量完成对目标市场的占领,而一般来说,目标市场的选择也存在一定的共性,绝大部分企业会在自身竞争优势明显强于竞争对手或者是不易受到其它替代性产品及潜在进入者威胁的市场中进行选择,以确保自身维持竞争优势,不会造成资源的浪费。
但是,即使已经建立了发展基础,但采用这种战略的律师事务所仍然会受到小型和大型律所的双重夹击。其相对于微小型律师事务所来说,没有微小型律所的自由和灵活,且他们在业务开拓上更为主动,而中型律所由于各项经营成本的附加,也会使得业务价格较高,失去价格优势;
其相对于大型律师事务所来说,虽然品牌和口碑初具雏形,但在大型律所的对比下则显得十分薄弱,其影响力远不及大型律所,而由于律所规模和资金、人员等实力方面的差距,所以也会造成中型律师事务所在应对重大诉讼案件或者其他招投标项目时竞争力不足。
综合性律所的业务范围已经非常广泛,若只专注于其核心的交通业务,市场需求无法有效地支撑该律师事务所的有效运营,一些具备了专业知识背景的律师人才会从本所流失。所以,综合性律师事务所总体采取集中化战略,与自身实际情况不完全相符。
3、差异化战略
差异化战略的本质是指在详细对顾客需求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根据需求而提供与其它公司不同的具有针对性和差异化的产品或者服务,满足客户需求,提升客户满意度,因此而获得比较优势,获得竞争力,同时弱化产品或者服务价格对客户消费的影响。
在客户需求相同的前提下,差异化的法律服务是律师事务所得以生存和壮大的核心所在,而服务产品的差异化也有利于律师事务所独特品牌形象的树立。
因此,随着各种法律条文、理论的扩充和丰富,每家律师事务所的人力、时间、资金都是有限的,不可能在每一方面都百分之百的投入,且每一位律师都有自己的专长和特色,不可能面面俱到能够应对所有方向和领域的业务案件。
因此,律师事务所应该通过专业化的途径,提高服务效率,挖掘服务内容,获取客户信任和依赖,梳理特色优势,扩大发展空间。
而对接受法律服务的顾客来说,其最为看重的是服务过程的专业性以及最终结果的有效性,因此,律师事务所应把提高律所的专业性作为差异化战略实施的关键着力要素,通过过程及细节要素差异化的手段
在前期沟通、响应、办公方式、风控、技术手段等内容中体现专业化、差异化,不断提升客户服务质量和效率,这将十分有助于律师事务所在市场中崭露头角,获得更大的机会。
律师行业特征3
律师事务所专业程度主要表现方式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CJ)
观研报告网发布的《中国律师事务所行业现状深度分析与发展前景研究报告(2022-2029年)》涵盖行业最新数据,市场热点,政策规划,竞争情报,市场前景预测,投资策略等内容。
更辅以大量直观的图表帮助本行业企业准确把握行业发展态势、市场商机动向、正确制定企业竞争战略和投资策略。本报告依据国家统计局、海关总署和国家信息中心等渠道发布的权威数据,以及我中心对本行业的实地调研,结合了行业所处的环境,从理论到实践、从宏观到微观等多个角度进行市场调研分析。
行业报告是业内企业、相关投资公司及政府部门准确把握行业发展趋势,洞悉行业竞争格局,规避经营和投资风险,制定正确竞争和投资战略决策的重要决策依据之一。
本报告是全面了解行业以及对本行业进行投资不可或缺的重要工具。观研天下是国内知名的行业信息咨询机构,拥有资深的专家团队,多年来已经为上万家企业单位、咨询机构、金融机构、行业协会、个人投资者等提供了专业的行业分析报告,客户涵盖了华为、中国石油、中国电信、中国建筑、惠普、迪士尼等国内外行业领先企业,并得到了客户的广泛认可。
本研究报告数据主要采用国家统计数据,海关总署,问卷调查数据,商务部采集数据等数据库。其中宏观经济数据主要来自国家统计局,部分行业统计数据主要来自国家统计局及市场调研数据,企业数据主要来自于国家统计局规模企业统计数据库及证券交易所等,价格数据主要来自于各类市场监测数据库。
本研究报告采用的行业分析方法包括波特五力模型分析法、SWOT分析法、PEST分析法,对行业进行全面的内外部环境分析,同时通过资深分析师对目前国家经济形势的走势以及市场发展趋势和当前行业热点分析,预测行业未来的发展方向、新兴热点、市场空间、技术趋势以及未来发展战略等。
律师行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律师行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律师行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在如今就业压力与日俱增 ,各个行业对于从业人员职业素养的要求也在提高的形势下,更需要从业者经常做好反思总结,思考自己所处行业的发展趋势,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律师行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律师行业发展存在的问题1
一、在律师行业欣欣向荣的阶段,律师行业的一些弊端被掩盖起来,或者说没有爆发,当律师行业不好的时期,这些弊端就会明显的显现出来。
二、律师所的专门经理人的事项。
前些年律师行业出现一种思潮就是律师所搞“专门经理人”。看起来这是一个高大上的事务,就像公司聘请的经理一样。各大律师事务所纷纷效仿,并且可以作为经验进行广泛传授。政府有关部门也予以扶持。
真是可笑透顶!有句话是这样说的“把你卖了,你还帮助人家数钱”。
我认为这是商业资本搞得一个小迷藏而已。这就是商业资本渗透的方式。
商业资本发现法律服务领域具有巨大的利润空间,但是限于要想进入这一领域必须需要资格审查,与司法行政机关的审批。就采用迂回战术进入法律服务领域的“职业管理人”这一角色进入律师事务所。
依据律师法的规定律师事务所的经营管理权是合伙所的合伙人与个人所的设立人。商业资本通过秘密协议,与律师所各位合伙人及设立人 ,达成秘密协议,律师所的决策权及经营管理权由商业资本来行使,商业资本的代表人就是律师事务所的职业经理人;而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及设立人就是出租人,属于律师所的傀儡人。
三、商业资本对于律师事务所的运作。
商业资本接手律师事务所后,利用雄厚的商业资本对律师事务所予以包装。要租赁大楼,搞豪华装修,做广告扩大知名度。这些行为均与商业资本具有密切的利益。很可能那个租赁的大楼是商业资本自己好几年没有出租出去的大楼
装修所使用的材料正式自己挤压销售不出去的材料,装修队伍也可能是他们自己的队伍,至于费用那可能也有油水可捞。商业资本的出资肯定是要计算利息的。到最后由律师所来负担。这样律师所就是商业资本赚取利润的场所。
商业资本可以在社会中承揽到案件,将案件分配律师所的律师来完成。这就属于“来料加工”,律师得到的仅是微薄的“加工费” 商业资本作为“商标所有者”获得丰厚的利润。 这样商业资本就完成了一个华丽的转身。 四、外表形象高大上。
大楼、装修豪华、人员众多、社会知名度也高(有钱就会做广告)、最关键是党建工作做得也非常好:党员活动室看宽敞明亮,党的基层组织完善,看板精美;还能主动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你们看很好吧?我看得都是很好的。可是这些很好的地方里边隐藏着商业资本逐利的意图。不做得好,能够得到社会各界的支持吗!?
五、二级合伙人的问题。
有的大律所在全国雀枝各地设立分所,里边也透露着商业资本的痕迹。
律师所先期投入,在几年之内由二级合伙人来承担。过期后,总所要收取一定收费额的利润,这应当就是一种空手套白狼的手段。它根本上洞岁郑不是律师所的经营,而是获取利润的手段而已。
那么这些二级合伙人是不是就是律所的真实合伙人?那还不一定。只有在司法行政机关登记的合伙人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律师所合伙人,如果没有经过等级那就没有法律效力了。
在律师行业不景气的时候,这些律所的二级合伙人想离开律师事务所就没有那么容易了。就好像你办了什么违反社会管理的行为,被别人敲诈勒索而不敢报案一样的感觉。
六、其他有关劳动关系的事项也非常多,存在有名无实的地方。
七、党组织在律师所的领导作用,参加律师所决策的事项,是否能够深入的问题。
八、普通律师参与律师所重要规章制度的方面有待于完善。
九、律师所对外债务承担的事项,合伙人要承担无限责任的问题。有关律师的过错给他人造成损失,律师所要承担赔偿责任,可是律师个人已经分配了高额的收益,如何索取赔偿的问题。
十、很多问题矛盾最终都有可能起诉到法院来解决。法院对于相关的法律关系有的地方存在认识的误区,通过一些判决也可以看出。
律师行业发展存在的问纳颂题2
面对咨询的尴尬
咨询往往是律师承揽业务的开始。虽说律师业务收费标准规定了咨询可以收费,但绝大多数的律师为了承揽业务的需要,都提供免费咨询。由于律师这一职业本身提供的就是一种无形的知识服务,所以律师在解答咨询的时候,其实就已经开始了服务。
面对免费咨询,律师的尴尬便不可避免。如果你对当事人解答得很清楚,当事人完全满意并接受了的话,那么当事人就可能撇开律师自己去操作了,这样律师可能会赢得一句感谢的话,却会白白失去收费的机会,义务为当事人贡献了自己的智慧。
然而如果你有所保留,使当事人并未完全听明白的话,那么当事人就可能怀疑你的能力和水平,最终你还是会失去这单业务,仍然收不到任何费用。如何把握好这种矛盾,对于许多律师来说,都是一件相当困难的事。
面对收费的尴尬
由于律师业务的特殊性,律师的案件来源大多都是通过熟人介绍而来的。而在做什么都讲关系的中国,既然是熟人介绍来的案件,你总得在收费上降低一些,熟人才觉得有面子,当事人也觉得高兴。所以,虽然律师的收费标准有规定,但很多时候,律师的收费都低于规定的标准。不这样做,就可能既得罪了朋友,又失去了业务来源。
律师预先收取了费用之后,如果案件办得比较顺利,很快以某种方式结案了,有的当事人就会认为“律师赚钱很容易”,感觉自己“吃亏了”,于是就想方设法要求退还一部分律师费,甚至不惜投诉或者闹事。但是如果案件比较复杂,时间长、环节多,那么律师的投入产出就明显不成比例,而当事人则绝对不会增加一点费用,最多也就一句感谢了事。
现在又比较流行所谓“风险收费”,即律师在办案结束之后再根据案件的结果收费。这种方式,律师更为尴尬。如果结果不理想,律师不仅白白投入人力、物力、精力,甚至还要被当事人嘲笑无能;
如果结果理想,一些当事人又不讲信用耍赖不予支付律师费。总的来说,收取律师费对于很多律师而言,往往是一件比办案更让人头疼的事。对于许多律师来说,谈收费难,收取到费用更难;先收费难,后收费也难。反正就是一个字:难。
面对熟人的尴尬
律师的业务,大多来源于熟人或者熟人介绍。一些熟悉的朋友,知道你是律师后,可能会经常请你吃饭、娱乐,并且在吃饭、娱乐的时候经常咨询你一些法律问题。这种情况下,你实际上已经在为他提供法律服务了,但你却收不到他丝毫的律师费用,反而还似乎欠着他的`人情。如果哪天你提到了收费,那恐怕连朋友都没得做了。
但是作为律师,你还必须维持着这种并不十分公平的所谓“朋友关系”,因为或许哪一天朋友真的摊上事了,你可能真会收到一点费用。另外,熟人介绍来的案源,收费高了面子上过不去,收费低了自己吃亏甚至还得赔本,这也经常让律师处于进退维谷的两难境地。要真正地处理好这种矛盾和关系,实在是一种艺术,不是一般人随便学得会的。
律师行业发展存在的问题3
律师职业的特点
1、压力大。做律师要比从事其他工作的压力更大,因为委托人是把他处理不了的事情交办给律师,这样在心理素质、办事能力、协调能力、沟通能力等方面的职业要求就比委托人高,从而导致很大压力。一件普通经济纠纷可能涉及一个企业的存亡,一桩刑事案件可能涉及一个人的生死,重大非诉项目中的一个失误就可能引发巨额索赔。
2、节奏快。委托人把事情交给你办时都很着急,包括诉讼、非诉业务。律师的工作节奏必须满足委托人的需求,同时还得保证案件质量,令委托人满意,这是一种非常有压力的快节奏。
3、知识面广、知识更新快。即使专业化的律师,每天面对的法律问题类型也不是一样的。今天面对的是建筑业,明天可能面对IT业,如果你对客户行业根本不了解,就没法承办业务,你就必须用最短的时间去了解这个行业,至少是皮毛,才可能去承办业务。同时,国家的法制进程很快,不断有新的法律法规政策出台,就要求你不断地去学习。
4、独立性强,特别是诉讼业务。律师在承办一个诉讼案件时,往往主要依靠其自身的法理知识、诉讼技巧和经验能力就可以完成,不需要其他律师太多的介入,这就导致律师的独立性较其他行业更为突出。这样的执业特点易造成有组织、无纪律的工作习惯。很多律师虽然在某一律师事务所名下执业,但其实与事务所之间没有特别紧密的关系,这种松散游离状态是非常危险的
什么样的律师事务所适合你,没有对错好坏之说,关键是你想干什么,想选择什么样的律师事务所。如果去应聘,应当对律师事务所重点考察如下一些因素:
(一)薪酬体制。律师事务所大体分为提成制和薪金制。提成制的生存压力大,挑战大,但机会可能会多一些;薪金制比较稳定,有基本保障,专业化训练机会多,但工作要服从事务所的安排,自身成长的东西会受到一定程度的抑制。这两种体制各有利弊,关键是适合你。
(二)团队情况。应考察事务所有无业务部门的划分,有无明确的专业分工,部门内合作情况如何。这些是判断你进入律师事务所后,所里对你的专业化发展有无支撑、能否提供平台的重要方面。专业化发展一方面要靠自己,另一方面更要借助外力。比如,你喜欢知识产权,也希望在知识产权方面有所发展,可你选择的律师事务所没有这方面的业务来源和专业支持,那就没有意义了。
律师事务所基本上有三种类型。一是大型综合所:管理规范,业务综合,内部律师专业化,团队整齐,合作紧密。二是小而精型所:规模不大,专作某一项领域,专业性强,在该领域内业绩卓著。三是松散型所:律师们在一起,确定一个提成比例或上交数额,谁也不管淮,可能规模很大,甚至上百人,但关系很松散,谈不上团队。选择时应当仔细甄别和选择。
(三)律师事务所对律师的支持。应当考察事务所对律师有无业务培训、疑难案件讨论会议、数据库等支持。比如一些律师事务所,将全部案件案例、通用合同等整理汇总,放在内部管理软件的数据库当中,既方便律师使用,又有提示作用,这对于律师,特别是刚入行律师的支持是非常大的,可以有效缩短学习半径,避免浪费时间,减少执业风险。
四)实习制度。看事务所对于刚入行的新人是否安排有专门合伙人负责培养指导,这种一对一的入门培养方式对于新人的健康快速成长很有裨益,与那种粗放式的培养方式效果很不一样。
(五)风险控制、质量控制体系。现在法律要求越来越严,法律服务市场越来越成熟,行业风险也就越来越大。你承办一项律师业务,做得好不好,哪些需要特别注意等,都需要律师事务所有一个完善的外部控制体系帮助你督促你。有些律师事务所专门设有“主办律师制度”,以保障案件的承办质量。每一份法律文件的出具或法律事项的处理都必须经由主办律师审查,由主办律师负责。这样,年轻律师就可以随时获得资深律师的悉心指导,迅速提升案件承办质量,日积月累,将受益匪浅。
(六)晋升机制。应当了解律师事务所有无明确的晋升机制,你的事业目标有无可能去发展和实现。
律师哪些行为可以投诉
一)对律师或律师事务所的收费认为不合理。
(二)认为律师行为侵犯自己的利益。
(三)认为律师的行为违法。
律师的下列行为属于违法:
(1) 同时在两个以上律师事务所执业的;
(2) 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
(3) 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或者代理与本人及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的;
(4) 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二年内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
(5) 拒绝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
(6) 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
(7) 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不按时出庭参加诉讼或者仲裁的;
(8) 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的;
(9) 泄露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
(10) 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依法办理案件的如李;
(11) 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介绍贿赂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的;
(12) 向司法行政部门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13) 故意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的;
(14) 接受对方当事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与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权益的;
(15) 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的;
(16) 煽动、教唆当事人采取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非法伍橡岩手段解决争议的;
(17) 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的;
(18) 泄露国家秘密的。
(四)认为律师事务所的行为违法。
律师事务所的下列行为属于违法。
(1) 违反规定接受委托、收取费用的;
(2) 违反法定程序办理变更名称、负责人、章程、合伙协议、住所、合伙人等重大事项的;
(3) 从事法律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的;
(4) 以诋毁其他律师事务所、律师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
(5) 违反规定接受有利益冲突的案件的;
(6) 拒绝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
(7) 向司法行政部门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8) 对本所律师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二十二条 律师事务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不能保持法定设立条件,经限期整改仍不符合条件的;
(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被依法吊销的;
(三)自行决定解散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终止的其他情形。
律师事务所终止的,由颁发执业证书的部门注销该律师事务所的执业证书。
第二十三条 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执业管理、利益冲突审查、收费与财务管理、投诉查处、年度考核、档案管理等制度,对律师在执业活动中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十四条 律师事务所应当于每年的年度考核后,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交本所的年度执业情况报告和律师执业考核结果。
第二十五条 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腔御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
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当依法纳税。
第二十六条 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不得以诋毁其他律师事务所、律师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
第二十七条 律师事务所不得从事法律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
律师属于什么行业
问题一:律师属于什么行业 律师是指依照有关法规对取得律师资格证书, 经司法行政机关批准获得律师职业证,在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业务的执业人员。律师事务所是律师开展业务的工作机构。
律师事务所,是律师执行职务的工作机构。目前有属于国家事业单位的律师事务所,也有律师个人合作开办的合作制律师事务所。前者与法律顾问处的性质相同,只是名称不同而已。后者是在改革、开放中新出现的,实行自负盈亏,独立核算。它们从事的法律服务内容没有什么区别。
律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律师;
(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且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
(四)有符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数额的行握资产。
新修订的《律师法》于2006年8月1日实行后,我国的律师事务所有合伙律诗事务所和个人律诗事务所两种组织形式。
当你在法律上遇到疑难问题时,你就可向律师请求帮助。在中国,律师服务机构称为律师事务所,它是中国律师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机构
问题二:律师事务所所属行业是什么 按照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律师事务所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大类)、72商务服务业(中类)、 722 法律服务(小类)
行业分类标准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72 商务服务业
722 法律服务:指律师、公证、仲裁、调解等活动
律师是指依照有关法规对取得律师资格证书, 经司法行政机关批准获得律师职业证,在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业务的执业人员。律师事务所是律师开展业务的工作机构。
律师事务所,是律师执行职务的工作机础。目前有属于国家事业单位的律师事务所,也有律师个人合作开办的合作制律师事务所。前者与法律顾问处的性质相同,只是名称不同而已。后者是在改革、开放中新出现的,实行自负盈亏,独立核算。它们从事的法律服务内容没有什么区别。
律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律师;
(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且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
(四)有符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数额的资产。
新修订的《律师法》于2006年8月1日实行后,我国的律师事务所有合伙律诗事务所和个人律诗事务所两种组织形式。
当你在法律上遇到疑难问题时,你就可向律师请求帮助。在中国,律师服务机构称为律师事务所,它是中国律师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机构
问题三:按照行业闹告分类国家标准,律所,法律服务属于什么行业? 按照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律所,法律服务属于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大类)、72商务服务业(中类)、 722 法律服务(小类)
行业分类标准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72 珐 商务服务业
722 法律服务:指律师、公证、仲裁、调解等活动
问题四:律师事务所属于什么行业?服务业么?还是咨询啊? 有偿法律服务行业,现在一般将其界定为中介组织,非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自负盈亏的独立实体。但是其律师的工作内容特殊,涉及专业法律事务,经常同公检法打交道,又不同于一般服务行业。法律咨询仅是其服务内容一小部分。
附《律师法》条文参考:
第二条 本法所称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第十四条 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
第二十八条 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档弯庆其他文书。
问题五:律师是什么? 因为我们生活的社会有法律,国家要求人们遵守法律,不遵守法律就可能面临纠纷,或者被国家追究责任。由于法律过于庞杂,由于社会分工,不可能每一个人都去研究法律。这样就出现了一些专门研究法律的人,这就包括律师,帮助那些不熟悉法律的人提供法律方面的服务。国家通过一定的机制比如司法考试办法律师执照等方式,认可律师作为专门为他人提供法律服务的人。
按照律师法的规定,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职业人员。
那种认为律师是砖法律空子的人的说法是片面的,很多律师都是在依法执业,帮助当事人遵守法律,比如律师作为企业的法律顾问,发现企业违法的地方就会指出,并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意见。比如法院对犯罪嫌疑人的定罪错误,或者有冤错案,律师予以指出,并得到改正,这不是钻法律空子,而且起到了监督法律正确实施的作用。由于律师比较熟悉法律,所以经常发现社会中的一些违法现象并通过一定的途径来督促国家改变违法的现象,这对国家的法治建设是有好处的。
律师由于是一种职业,所以挣钱就成立律师追究的目标之一,这对穷人来说就成了一到门槛,但是这与律师无关。应该是国家如何考虑救济穷人,比如法律援助制度的建立等等。其实也有很多律师经常免费或者降低律师费为经济困难的人提供法律服务。
律师对明知有罪的人提供辩护,也是没有错误,因为法律规定了犯罪嫌疑人有请律师辩护的权利,除非法律规定被告人不能请律师,但这是不可能,既然法律有规定,那律师提供辩护是合法的,而且律师参与可以使被告人得到更公正、客观的对待,其实就是使法律得到正确的实施,包括程序上的一些规定。可以想象一下,如果对犯罪进行秘密审判,不准律师辩护,这结果是很可怕的,因为任何一个人都有可能得到不公正的待遇。
问题六:律师事务所 属于哪一类单位行业类型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问题七:什么是律师的职业责任?律师的职业责任包括哪些 ⒈概念。律师职业道德,是指律师在执行职务、履行职责时应当遵循的道德规范。
⒉律师职业道德的适用对象。《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第2条规定:“律师在执业活动中应当遵守本规范。”第46条规定:“实习律师、律师助理参照本规范执行。”因此,律师职业道德的适用对象包括律师以及在律师事务所中辅助律师开展业务活动的实习律师和律师助理人员。
⒊律师职业道德的内容,中国的律师职业道德具体包括律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律师执业纪律规范两个组成部分。二者是互补的关系。 中国的律师职业道德具有以下特点:
⒈职业性。
律师职业道德的适用对象是特定的,调整的是律师及其辅助人员的执业活动,因而其职业道德具有鲜明的职业性。
⒉自律性。
律师职业道德是律师行业协会制定的行业自律性规范,目的在于在行业的自我管理的基础上,实现律师行业独立性。
⒊现实约束性。
律师职业道德的现实约束性是指在律师在违反有关律师职业道德的规定后,会受到职业性的惩戒。
⒋内部的互补性。
所谓内部的互补性,是说中国的律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比较概括、原则,但是涵盖面广,而执业纪律规范则比较明确、具体,但是范围相对狭窄。二者的结合则能实现互补。 中国律师的职业道德包括10个方面的内容。在这些规定中,重点掌握两个内容:
⒈律师的保密义务。
《律师法》第33条规定:“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第8条规定:“律师应当严守国家机密,保守委托人的商业秘密及委托人的隐私。”根据上述规定,中国律师职业秘密问题有关规则在适用上具有以下特点:
⑴律师应当保守的秘密范围包括国家秘密、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当事人的隐私。A.所谓国家秘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2条的规定,是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于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和“秘密”三级。上述两个规定中,《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为“国家机密”,范围比《律师法》的规定要狭窄,从理论上讲,应当采取范围更广的《律师法》上的规定;B.所谓商业秘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的规定,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C.所谓当事人的隐私,一般是指与当事人的声誉有关,本人不愿意公开的个人生活事件。
⑵律师的保密义务具有后续性。《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第39条规定:“律师对与委托事项有关的保密信息,委托代理关系结束后仍有保密义务。”这是因为有关事项的秘密性并不因委托代理关系的结束而消灭,为了保证委托人能够坦率、全面地向律师披露案件的有关情况,律师在委托关系结束后也仍然要承担保密义务。
⒉律师的法律援助义务。
《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第10条规定:“律师应当自觉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为受援人提供法律帮助。”《律师法》第41条规定:“公民在赡养、工伤、刑事诉讼、请求国家赔偿和请求依法发给抚恤金等方面需要获得律师帮助,但是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获得法律帮助。”根据有关规定,法律援助的对象可以分为一般案件法律援助对象和特殊案件的法律援助对象。
⑴一般案件法律援助对象
国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本国公民享有平等的法律帮助权,以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制原则。作为法律援助制度的对象,应当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一般的法律援助对象,是指符合以下条件的中国公民:
①确有经济困难,无能力或者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
问题八:律师是干什么的? 律师和其它法律职业一样,都是一个法制国家不可缺少的.它最基本的职责在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当然,也有这个职业所应有的职业的道德和要求.
问题九:律师事务所是什么类型的企业 我国习惯上把单位分为四类:机关单位、企业单位、 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与之相对应, 传统的法学理论也把法人分为四类:机关法人、企业法人、 事业单位法人和社团法人。 伴随着国资律师事务所的“脱钩改制”, 民办律师事务所已成为我国法律服务业的主流. 近几年来, 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例如民办律师事务所,民办学校、民办医院、 民办体育场等不断涌现, 并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中央和国务院对此新生事物十分重视, 特别制定了国家政策和行政法规, 将这些具有民办事业单位性质的社会组织确定为民办非企业单位, 其实质上是属于事业组织的范畴即属于民办事业组织性质。 从民办律师事务所的本质特性看, 民办律师所应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所谓民办非企业单位, 是指企业、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 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也就是说,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根本属性是非营利性。民办律师事务所, 作为市场经济中的主体,不进行营利性的经营活动, 只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提供法律服务时虽然具有有偿性, 但不能就此得出结论,民办律师事务所是社会经济组织, 是以营利为目的的。 事业组织是指为了社会公益事业目的,从事文化、教育、卫生、 体育、法律、新闻等公益事业的单位或组织。 事业组织包括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事业单位与民办非企业单位除经费来源有些许不同之外,其性质、 设立程序都是相同的,都属于事业组织的范围。 民办律师事务所是事业组织的一种形式,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 民办律师事务所作为律师劳动关系中的用人单位, 主体资格是适格的。 我国于1995年1月1日起颁行的《劳动法》 已更新了传统法人四分法理论,即已将事业单位创新为“事业组织” ,这就解决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人分类和定性问题,也就是说, 劳动法已将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两种是社会事业性质的组织, 无论是姓“公”,还是姓“私”,已统称为“事业组织”。 由于法学理论界对民办非企业单位方面的理论研究工作相对滞后, 因此一直没有人提出将事业单位法人类型的理论创新为“事业法人” 类型的理论。 综上所述,律师事务所无论是国有、合伙、合作或者其他形式, 都应当属于事业单位,从目前市场上律师事务所的经营情况来看, 大部分是自收自支。
希望采纳
问题十:律师事务所是属于什么性质的, 私营企业的吗 一般是特殊合伙的居多,现在也有公司制的律所。
关于律师行和律师行的师爷是做什么的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