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村民刘某因600元债务没有讨回,一气之下,出手打伤了欠债人,结果不仅债务没有讨回,反而进了“班房”。
今年7月10日,刘某借了600元现金给罗某购买生活用品。一转眼已经4个月了,眼看当初说好的还钱时间已经过了,可罗某丝毫没有还钱的意思,刘某可着急了。11月10日中午,刘某醉醺醺得跑到罗某家讨债,眼见罗某凑了半天只拿出300元归还,刘某气就不打一处来,于是刘某便跑到猪圈,将罗某喂养的乳猪抱走抵债,由于罗某及其家人阻拦,刘某抱走的乳猪被夺了回去,不甘心一无所获的刘某又要将罗家的卫星电视接收机拿走,于是,罗某与刘某发生了抓扯,在抓扯过程中刘某用拳头队罗某实施殴打,并将罗某右手大拇指扳伤。
目前,筠连警方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对违法人员刘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