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龙网专讯】针对总统2017年第269号行政令(2018年法定假期和特别假期),劳工部周四(10日)发布公告,规定节假日期间的劳工工资计算法。
劳工部2017年第10号令(2018年法定假期和特别假期工资计算法),将规定私营部门如何计算员工在节假日期间,不上班,上班和加班的薪资算法。
2018年法定假期分别如下:
1月1日—新年
3月29日—濯足节(Maundy Thursday)
3月30日—耶稣受难日(Good Friday)
4月9日—英勇日(Araw ng Kagitingan)
5月1日—劳动节
6月12日—独立节
8月27日—国家英雄节
11月30日—文尼法寿日(Bonifacio Day)
12月25日—圣诞节
12月30日—黎剎日(Rizal Day)
伊斯兰节日例如开斋节(Eidul Fitr)和宰牲节(Eidul Adha)将根据伊斯兰教日历或者伊斯兰天文计算确定之后颁发。
法定假期期间,员工当日薪资算法如下:
没有上班—日薪 x 100%
上班—日薪 x 200%
加班—工作时数 x 时薪 x 260%
若碰上法定假期 +员工休息日,当日薪资算法如下:
上班—日薪 x 260%
加班—工作时数 x 时薪 x 338%
2018年特别假期分别如下:
2月16日—春节
2月 25日—乙沙人民力量革命纪念日 (仅学校,EDSA Revolution Anniversary)
3月31日— 圣周六(Black Saturday)
8月21日—尼诺?阿基诺日(Ninoy Aquino Day)
11月1日—亡人节(All Saints Day)
11月2日,12月24日以及12月31日也将成为特别假期
特别假期期间,员工当日薪资算法如下:
没有上班—无
上班—日薪 x 130%
加班—工作时数 x 时薪 x 169%
若碰上特别假期 +员工休息日,当日薪资算法如下:
上班—日薪 x 150%
加班—工作时数 x 时薪 x 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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