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四川交通广播FM101.7原创发布
记者:潘攀
编辑:刘钟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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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17日,成都市龙泉驿区交警大队开展例行查处酒驾行动。
根据法律规定,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小于80毫克,构成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至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为什么这个司机最终面临的处罚比规定重,还要被拘留15日呢?
原来司机驾驶的教练车属营运机动车!!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四川交通广播将持续跟进相关报道!
一路同行,温暖相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