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朱贵荣 通讯员增检宣)包装部老板欠自己经营的加工厂11万元加工费,夫妇俩讨债不成,妻子反被债主采用暴力、捆绑等方式拘禁在阁楼内长达1个多小时。近日,区检察院以非法拘禁案对黄某提起公诉。
去年9月20日,受害人胡女士和丈夫到新塘镇大墩村一包装部向经营该包装部的老板鲁某索债,在索债过程中双方发生争执和冲突,致使鲁某脚部受伤,胡女士的丈夫便送鲁某到该村一诊所治疗。黄某得知老板受伤后,便伙同其弟弟采取殴打、捆绑的方式限制胡女士的人身自由,将其拘禁在该包装部阁楼内。随后,胡女士的丈夫回到包装部并发现异样,后根据胡女士的呼救声将其解救出来。经鉴定,胡女士的伤情属轻微伤。
经办检察官表示,黄某无视国家法律,伙同他人,采取暴力捆绑等手段非法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构成非法拘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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