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保全是指为保持保险合同的效力而进行的一系列售后服务工作。主要包括合同关系人变更、基本信息变更、复效、挂失补发、保单迁移、保险金额的增加或者减少、退保、保费垫交、减额交清、保单红利退发、满期给付等服务项目。
寿险中的基本信息变更:
一、客户重要资料变更
1.主要适用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等关键信息的变更;
2.客户提出重要资料变更时,涉及到该客户的全部有效保单的重要资料都会变更;
3.如果是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变更,需提供身份信息,例如: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影像或者其他可以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以证明变更前后为同一人。
二、受益人变更
1.若为投保人申请,则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签字)必须在申请书上签字同意,且提供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2.若为被保险人申请,只需被保险人(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签字)在申请书上签字同意,且只需提供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3.对于没有被保险人身故责任的险种,受益人只能是被保险人本人,保险公司不受理其他指定或变更;
4.受益人为多人时,变更时必须注明受益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受益顺序、受益份额等。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同一顺序的受益份额之和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