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长市司法局联合市人民检察院监所科组织辖区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病情复查,为他们“把把脉”。
天长市社区矫正中心为辖区内5名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社区服刑人员统一出具介绍信到天长市人民医院进行病情复查,介绍信上写明需要复查的病情和需要出具的复查结果,天长市人民检察院指派专人负责监督检查。
针对目前在册的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病情复查,是依据安徽省司法厅《关于贯彻执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核实他们是否符合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的条件,核对目前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的条件是否消失,以确定是否通知决定机关收监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