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村社会保险管理局联合公安部门下乡入户开展死亡在领养老金工作。
工作人员向当事人家属讲解社保法政策和法律规定,说服当事人家属应当全额退回死亡多领的养老金。对拒不退回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截至目前,完成追缴核实93人,返还养老金4.5万元。对应返未返的人员,农村社会保险管理局将继续加大追缴力度,拒不返还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人社局 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