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5月8日起,
民品积分累计、兑换已经全面启动。
只要您购买民品类的拍品,
确认成交后,都可以成功累积积分。
同时,为了感谢您对民品拍卖会的支持
我们保留了2018年3月5日至今
所有民品拍卖会成交客户所产生的积分。
积分使用规则也与往年相同,
给予拍民们最直接的抵扣力度,
积分直接当钱花!!!
2018年积分抵佣金活动使用规则
1F
什么是积分抵佣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拍卖人可以向买受人收取一定数额佣金。民品类拍卖收取佣金的比例为10%。
比如一件1000元的拍品,佣金为100元,如若您的积分达到相应数字,可以直接使用积分抵扣佣金部分。
2F
如何获取积分?
通过拍卖成交获取积分客户,每成交1元拍品价(拍卖佣金不计算在内)记1个佣金积分(不足1元的部分不计分)。
3F
如何使用积分抵扣佣金?
4F
积分兑换的规则是什么?
1
使用个人积分,须客户本人携有效身份证件前来办理,积分无法转让、赠送,只可供本人使用。
2
新增积分会在消费后计入客户积分账户中,本场拍卖会中产生的积分无法在本场使用。
3
如发生退货的情况,按以下规则:
所产生的积分作废。
已使用积分的,按积分抵扣的等价金额返还我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