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越来越多的农村年轻人选择进城打工,由于对法律不太了解,往往被一些黑心老板给坑了。
就拿“解除劳动合同”来说,无论是辞职还是被辞退在工作生活中都是比较常见的事情。而所谓“辞退“,其实就是指用人单位由于员工严重违纪或者其他原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强制措施。
但是,很多年轻人可能不太了解,一般来说,用人单位辞退员工是必须要有补偿的,作为员工,我们不能太过于潇洒,说辞就辞,还应当拿回属于自己的补偿金。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以下第36条、第40条、第41条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具体内容如下!!!
第36条规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40条规定
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通过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然后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41条规定
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进行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而“月工资”,则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当然,如果用人单位出现了“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那就必须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最后,如果大家在法律方面有什么问题需要帮助解决,可以在评论区留言或是上律达网进行咨询(那里有相关领域的专业律师为大家解答,报小编的名字不要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