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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仲裁证据清单及证明内容范文
- 2、劳动仲裁证据清单怎么写
- 3、接受证据清单和接受证据材料清单可以相互替代吗?
- 4、接受证据清单法律依据适用嫌疑人提交吗
- 5、当事人向法院提交材料证据清单怎么填
- 6、立案证据清单
仲裁证据清单及证明内容范文
法律分析: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一条 为保证公正、及时地仲裁经济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第三条 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第四条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第五条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第六条 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
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第七条 仲裁应当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
第八条 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劳动仲裁证据清单怎么写
劳动仲裁证据清单包括: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2、企业工商注册电脑咨询单、组织机构代码数据登记表证明被申请人主体资格;3、劳动合同书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及入职时间;4、工资条、银行存折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及申请人工资数额;5、工作牌、上岗证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及申请人的工作岗位;6、解除劳动关系通知、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及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7、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等级鉴定书证明申请人被认定为工伤及伤残等级;8、医院疾病证明、住院出院证明、收据证明申请人伤亡情况,医疗期及已支付费用等;9、考勤记录证明申请人工作时间、加班时间。《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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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证据清单和接受证据材料清单可以相互替代吗?
不可以。
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如果有关单位或者个人主动提供证据的,对于不再办理证据调取手续的,由公安机关直接出具《接受证据材料清单》(下称《清单》)一式三份,写明证据材料的编号、名称、数量、特征等,由证据提交人、办案人(接受人)签名,注明接受时间,加盖办案(受案)单位公章,一份由办案单位留存附卷,一份交证据提交人,一份连同接受的证据交公安机关保管人员妥善保管。可见,在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清单》属于正式法律文书,并常态化使用。但是,《清单》并未明确列入《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法律文书格式样本》,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也生成不了该文书。尽管检察机关在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存在使用该文书的较大必要性,但不容回避的一个问题是:《清单》在检察机关法律文书体系内地位缺失、性质不明,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司法办案的严肃、规范与效率。
在有些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一方与被害人一方达成赔偿谅解协议,有关赔偿协议书、谅解书等书证,在审查起诉阶段向检察机关提交的,有的认为正式法律文书中没有《清单》,可以拒绝接受;有的则将此类事项一概推给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接受并核实无误后,再移交给检察机关。如果检察机关正式的法律文书中存在《清单》,这种情况下,由检察机关出具一个《清单》,将上述书证予以接受,合理正当,高效便捷,既节约司法资源与时间,也是一种规范、严谨的司法行为。
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机关对刑事案件审查起诉过程中,需要进行补充侦查的,既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49条和第224条规定,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检察院收集的证明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随案移送,申请法院调取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法院接受申请后,应当向检察院调取。由此可见,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承载着审查监督和侦查追诉的双重职责。增设《清单》这一法律文书,依法接受有关诉讼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本身就是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全面、客观收集证据材料的具体表现。
接受证据清单法律依据适用嫌疑人提交吗
适用,可以的
接受证据清单法律依据
法律分析: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四条 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物品等应当登记,出具接受证据清单,并妥善保管。必要时,应当拍照、录音、录像。移送案件时,应当将有关证据材料和物品一并移交。《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安机关对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等应当登记,制作接受证据材料清单,并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必要时,应当拍照或者录音、录像,并妥善保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 公安机关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时,应当告知其必须如实提供证据,并告知其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提供虚假证词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需要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取证据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开具调取证据通知书,明确调取的证据和提供时限。被调取人应当在通知书上盖章或者签名,被调取人拒绝的,公安机关应当注明。必要时,公安机关应当采用录音、录像等方式固定证据内容及取证过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
当事人向法院提交材料证据清单怎么填
法律分析:证据清单就是指你主张的事实的证明。比如收据,凭条。你在立案时需要填写证据材料清单,填写证据清单需要按照其清单内容如实填写。
第一,序号,通常情况下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如1,2
第二,证据的种类,根据提交证据的种类进行填写,比如身份证,证人证言等;
第三,页数,看自己提交证据中的页码确定;
第四,证据原件或者复印件;
第五,证明的目的,比如身份证证明的是原告身份信息。
第六,备注,通常情况下可以不填。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立案证据清单
一、民事案件:
1.起诉状(原件一份,几个被告几份复印件);
2.原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证据复印件一份(比如借条,比如合同);
4.在立案庭要填写送达回证,当事人地址确认书;
5.受理案件通知书。
二、刑事案件:
(一)、公诉案件:因为是公诉案件,所以在输入信息时,只要检察院的起诉书一份就可以了。
(二)、自诉案件:
1、提交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人数提供相应的副本。
2、证明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的复印件,港澳同胞身份证明复印件。
3、证明被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的复印件,港澳同胞身份证明复印件。
4、受委托代为起诉的,应提交原告的授权委托书。公民代理的,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律师代理的,同时提交律师事务所的公函和律师执业证件的复印件。
5、证明刑事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即原告的人身权、财产权受到侵害的相关证据、公安机关的报案材料或法医鉴定等。
6、对于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作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决定的案件,原告应提交被告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证明材料及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证明材料。
7、法律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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