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7月9日电(记者庞革平)广西日前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取消、下放和调整118项行政许可事项,其中,取消行政许可事项5项,委托下放行政许可事项1项,调整行政许可事项99项,依据法律法规设定为行政许可事项13项。
《决定》要求,对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各部门不得再实施审批,也不得以备案、审查、核准等形式进行变相审批。对委托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要组织好上下衔接,及时制定、公布下放及承接方案,明确下放事权范围和管理层级。
《 人民日报 》( 2018年07月10日 11 版)
作者:庞革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