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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死亡房产过户

夫妻一方死亡房产过户(夫妻一方死亡房产需要过户吗)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3-01-11 14:33:11 浏览349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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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夫妻一方去世房产怎么过户

【法律分析】

在继承遗产没有纠纷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公证或诉讼调解的方式,用公证书或者法律文书去办理房屋过户。因为原房产一般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特殊情况除外),一方去世,他名下的房产份额有遗嘱遵照遗嘱,没有遗嘱则属于去世一方的遗产走继承程序。去世一方的父母(还在世的话)、配偶及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都享有继承权。在其他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并指定由在世一方继承的前提下办理公证手续,由在世一方持公证书、原房产证及本人身份证到当地的房管局房产交易大厅办理过户手续,将该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属于单独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一)买卖;(二)互换;(三)赠与;(四)继承、受遗赠;(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六)以房屋出资入股;(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夫妻房产一方死亡过户新规定

夫妻房产一方死亡过户新规定,申请人需要持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明、去世一方的死亡证明等材料,同时有遗嘱的带上遗嘱,到不动产登记机关申请过户;不动产登记机关受理后,审查相关材料;申请人符合办理过户登记条件的,不动产登记机关准予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所有有继承权的人,如死亡一方的父母、配偶、及子女等,以及他们的配偶,全部本人,带上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父母房产证原件,死亡证原件,一齐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除未死亡一方外,其它人要现场放弃继承权。

夫妻共有房产一方去世怎么过户

【法律分析】

夫妻一方去世,办理房产过户分以下情况:1、夫妻一方过世且留有遗嘱将房产遗赠他人,房子过户需要先办理继承公证,需要带上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房产证原件等相关证件,并召集所有第一序列继承人一起到本地公证处,办理选取一位继承,其他人签署放弃继承协议,得到公证书,再由继承者和死者配偶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办理继承过户。2、夫妻一方过世但没有留下任何遗嘱的,健在的一方和已故一方的直系亲属作为顺序继承人,都有权利继承已故一方的房产,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办理继承公证后,继承人带有上所需要资料以及公证书原件,到房管局申办房产过户程序。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四条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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