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由本站作者精选网络热门的物权相关内容文章,以及物权是什么意思对应的信息,希望本章内容对您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物权是什么意思
物权,是对物的权利。这里所指的物,主要是不动产和动产。物权是一种财产权,财产权是直接体现经济利益的权利橘核哪,财产权主要有 知识产权 中的财产权、物权、债权和 继承权 。知识产权主要有 注册商标 专用权、 专利权 和 著作权 。 《 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 不动产登记 簿时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 物权法 第二条 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氏绝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本法所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圆码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 担保物权 。
物权是什么
答:一、物权的内涵
1、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2、或者说,物权指自然人、法人直接支配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不动产指土地以及建筑物等土地附着物;动产指不动产以外的物。
二、物权的分类
1、自物权与他物权
自物权是权利人对于自己的物所享有的权利。
他物权是对他人的物享有的权利,其内容是在占有、使用、收益或者处分某一方面对他人之物的支配。
2、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
不动产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抵押权等是不动产物权,而动产所有权、动产质权、留置权则是动产物权。
3、主物权与从物权
主物权是指能够独立存在的物权,如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从物权则是指必须依附于其他权利而存在的物权。
4、所有权与限制物权
这是以对于标的物的支配范围的不同对物权所作的区分。所有权是全面支配标的物的物权,限制物权是于特定方面支配标的物的物权。
5、有限物权与无期限物权
有期限物权是指有一定存续期间的物权,如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无期限物权则是指没有预定存续期间,而永久存续的物权,所有权属于无期限物权。
6、民法上的物权(普通逗掘物权)与特别法上的物权
这是以物权所依据的渣基法律的不同进行的区分。
7、本权与占有
占有以对物的实际控制、占领为依据,因此不论占有人在法律上有没有支配物的权利,都可以成立。占有人基于占有制度,在事实上控制物,并在法律上享有排除他人妨害其如指谨占有的权利以及其他效力,乃是一种与物权的性质相近的权利,故应为物权的内容。
本权是与占有相对而言的。对标的物不仅有事实上的控制力,而且有权利为依据,该依据之权利,即为本权。
8、意定物权和法定物权
以物权发生原因为标准,意定物权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而发生的物权,比如买卖转让。
法定物权指非依当事人意思,而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物权,物权法上的留置权、海商法中船舶优先权等都是典型的法定物权。
物权包括哪些权利
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物权的效力及于所有人,权利人以外的任何人均属于义务人。物权具有追及效力、优先效力和排他效力。
民法典的规定
第一百一十四条 【物权的定义及类型】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第一百一十五条 【物权客体】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一十六条 【物权法定原中罩则】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
第一百九十六条 【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第二百零五条 【物权编的调整范围】本编调整因物的归属和利用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二百零七条 【物权平等保护原则】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卖宏闹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二百零八条 【物权公示原则】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绝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时间】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物权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
概念: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或者说,指自然人、法人直接支配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特征:
1、物权是支配权:物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的权利,即物权人可以依自己的意志就标的物直接行使权。
2、物权的构成体系:利,无须他人的意思或义务人的行为的介入。
3、物权是绝对权(对世权):物权的权利主体只有一个,权利人是特定的,义务人是不特定的第三人,且义务内容是不作为,即只要不侵犯物权人行使权利就履行义务,所以物权是一种绝对权。
4、物权是财产权:物权是一种具有物银让质内容的、直接体现为财产利益的权利,财产利益包括对物的利用、物的归属和就物的价值设立的担保,与人身权相对。
5、物权的客体是物:物权的客体是物,且主要是有体物。
6、物权具有排他性:首先,物权的权利人可以对抗一切不特定的人,所以物权是一种对世权;其次,同一物上不许有内容不相容的物权并存(最典型的就是一个物上不可以有两个所有权,但可以同时有一个所有权和几个抵押权并存),即“一物一权”。
扩展资料:
依物权的这种性质,它当然具有优先的效力和物上请求权。除此之外还有追及权,即认为物权的标的物不论辗转归于何人之手,都不能妨碍物权的行使,物权人可以向任何占有其物的人主张其权利。
例如,甲的所有物被乙偷走配蚂后卖给了丙,丙再转让给了丁,甲仍然不丧失其所有权,有权向现在占有其物的丁请求返还。但是多数学者认为,追及权应当包括在优先效力和物上请求权之中,而不必另列。
关于物权之间依性质可否并存,就一般情形而言,以占有为内容的物权的排他性较强,这类物权大多不可以并存。具体的各类物权依性质是否可以并存培搏埋,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原则上这两种物权可以同时存在于一物之上,例外的是以占有为要件的质权、留置权与用益物权不能并存。
(2)用益物权与用益物权:不管其种类是否相同,一般都难以并存。但是地役权有时可以与其他用益物权并存。例如消极地役权以某种不作为,如不得兴建高层建筑,为其内容,可附存于已经设立地上权的土地上。再如,两个通行权可共存于同一供役地上等。
(3)担保物权与担保物权一般都能够并存:例外的是当事人有特别约定时不能并存,以占有为要件的留置权等担保物权之间不能并存。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等途径解决,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物权的保护应当采取如下方式:
1、因物权的归属和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2、被无权占有人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不能返还原物或者返还原物后仍有损失的,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3、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损毁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或恢复原状仍有损失的,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4、妨碍行使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
5、有可能危及行使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消除危险。
6、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上述物权保护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根据权利被侵害的情形合并适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物权
物权的种类
物权的种类如下:
(1)自物权与他物权
自物权是权利人对于自己的物所享有的权利。以其与他人之物无关,故称作自物权。所有权是自物权。他物权是在他人所有的物上设定的物权。他物权是对他人的物享有的权利,其内容是在占有、使用、收益或者处分某一方面对他人之物的支配。
(2)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
这是根据物权的客体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所作的分类。不动产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抵押权等是不动产物权,而动产所有权、动产质权、留置权则是动产物权。
(3)主物权与从物权
这是以物权是否具有独立性进行的分类。主物权是指能够独立存在的物权,如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从物权则是指必须依附于其他权利而存在的物权。如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是为担保的债权而设定的。地役权在与需役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关系上,也是从物权。
(4)所有权与限制物权
这是以对于标的物的支配范围的不同对物权所作的区分。所有权是全面支配标的物的物权,限制物权是于特定方面支配标的物的物权。
(5)有限物权与无期限物权
这种分类的标准是物权的存续有没有期限。有期限物权是指有一定存续期间的物权,如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无期限物权则是指没有预定存续期间,而永久存续的物权,所有权属于无期限物权。
(6)民法上的物权(普通物权)与特别法上的物权
《民法典》上的物权就是伏此碰民法上的物权。特别法上的物权则是指土地法、海商法等特别法所规定的物权。
(7)本权缺谈与占有
占有以对物的实际控制、占领为依据,因此不论占有人在法律上有没有支配物的权利,都可以成立。
本权是与占有相对而言的。对标的物不仅有事实上的控制力,而且有权利为依据,该依据之权利,即为本权。
(8) 意定物权和法定物权
以物权发生原因为标准,意定物权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而发生的物权。法定物权指非依当事人意思,而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物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五条 【物权编的调整范围】本编调整因物的扒誉归属和利用产生的民事关系。
物权包括哪些
物权主要包括如下几种:
1、所有权。
包括,不动产的所有权和对动产的所有权;
2、用益物权。
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等;
3、担保物权。
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二百四十一条
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键携、担保物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轿亮运事人约定的实现担闭梁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关于物权和物权是什么意思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