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四川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233元,人损赔偿计算标准有变!(2023.1.17)
1月17日,国家统计局四川调查总队发布2022年四川民生调查数据。
按收入来源分,四川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5234元,增长5.8%;经营净收入6045元,增长5.0%;财产净收入1974元,增长3.6%;转移净收入7427元,增长5.7%。
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233元,较上年名义增长4.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2.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672元,较上年名义增长6.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4.4%。城乡居民收入比由上年的2.36下降为2.32,收入相对差距继续缩小。(摘自:封面新闻)
这些统计数据,对四川范围内人身损害获得的残疾赔偿金有直接影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0〕17号)有规定——
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依据上述规定,遭遇人身损害的,其残疾赔偿金即以43233元为计算标准。较去年的41444元增加了1789元,提高了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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