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保函是一种按照独立性原则发放的保函,即发放保函的银行与债务人之间没有任何利益关系,保函的金额也与债务人的债务无关而非独立保函则是一种按照从属性原则发放的保函,即保函的发放与债务人的欠款有关,保函一般是为。
独立性保函由担保人承担第一付款责任独立保函是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作为开立人,以书面形式向受益人出具的,同意在受益人请求付款并提交符合保函要求的单据时,向其支付特定款项或在保函最高金额内付款的承诺。
独立性保函则不同,它虽是依据基础合同开立,但一经开立,便具有独立的效力,是自足文件,担保人对受举益人的索赔要求是否支付,只依据保函本身的条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
一银行保函种类应当是具有见索即付性质的独立保函,原则上由施工企业向工程项目所在地的银行申请开立,受益人为工程项目所在地工资保证金管理部门二银行保函的额度应不低于工资保证金管理部门核定的保证金应缴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