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还记得那些年被要求开具的奇葩证明么?记者昨日从昆明市公安局获悉,根据公安部等12部门近日联合出台的《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自今日起,昆明各派出所将不再开具户口迁移情况等20类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数类事项由派出所视情况予以开具,而居民婚姻状况、文化程度等数类证明将由相关职能部门开具。
9类
凭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完全能够证明的事项,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予认可,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证明。具体包括公民姓名、公民曾用名、公民性别、公民身份证号码(含15位升18位证明)、公民民族成份、公民出生日期、公民出生地、公民籍贯、公民户籍所在地住址。
5类
凭居民户口簿能够证明的事项,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予认可,公安派出所也不再出具证明。户口迁移情况、住址变动情况、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和更正情况、注销户口情况、同户人员与户主间的亲属关系。
6类
不需要派出所开的,派出所不开了。包括需证明婚姻状况、文化程度、正常死亡或者经医疗卫生机构抢救的非正常死亡、异地居住退休人员、证明两者为同一人的,此外,需证明当事人未登记户口的,区分情形办理。
(云南信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