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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霆案判决书

许霆案判决书(许霆案 判决书)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3-07-31 00:54:04 浏览191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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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周,金融圈几乎被一位80后美女老总刷了屏,各大媒体曝民生证券太原市长风街营业部总经理许静,代客理财诈骗34亿资金,控制102个交易账户,转移32亿资金,美女老总被判无期徒刑。事件过去10天,许静律师赵宏伟向新浪财经表示已提出上诉。

  34亿“拆东墙补西墙”游戏 把80后美女送进监狱

  从2014年9月份开始,许静就虚构民生证券投资理财、新三板投资理财、炒股等投资项目,使用私刻的公司印章和客户签订虚假合同,骗取20位投资者共计3.10亿元。且以帮助亲戚朋友炒股、理财、并承诺高额收益方式骗取63人共计六千万余元。受害者均表示由于许静在民生证券供职多年,出于信任且合同在民生证券营业点内签署,便没有多想。根据投资者展示的权威渠道数据显示,许静控制的102个账户流入资金总计约34亿元,流出资金约32亿多。

  据一审判决书,许静因犯诈骗罪以及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等。同时还被责令退赔83位被害人违法所得人民币三亿余元。

许霆案判决书(许霆案 判决书)

  投资者:民生证券应负责已正式提起诉讼

  “许静案”起诉的投资人代表对信息时报记者表示,虽然一审判决许静等人需赔偿投资者共计3.7亿元,但已从法院获悉许静等相关账户及其他资产已没有可执行的任何东西,且许静被判重刑已失去赔付能力。在这个案件中,投资者认为许静应属于职务行为,许静利用其在民生证券中的职务常年实施诈骗活动,民生证券应负主要责任。

  根据腾讯财经报道,部分投资者已向民生证券和民生证券太原长风街营业部正式提起诉讼,,并已于5月22日预开庭审理。

  民生证券态度:向法院申请驳回投资者赔款请求

  信息时报报道表示民生证券方面向法院申请驳回或中止投资人提起诉求的案件审理,其中投资人的诉求包括要求民生证券承担责任,继续履行此前签定的合同,并赔偿投资者相应损失。

  那民生证券的高管们对于此事又是怎样的态度呢?信息时报记者致电民生证券法律合规部张一帆,得到“没有权限回应媒体”的答复;记者又拔打该公司另一副总裁电话,也一直没有接听。

  律师:“许静案” 属职务犯罪 民生证券不能免责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杨锡峰在信息时报的采访中表示,民生证券应当承担按照合同承担责任。理由有四点,第一、许静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合同有效;二、许静行为是职务行为;三、民生证券总部高管有参与整个过程;四、民生证券在管理上有重大疏忽。

  杨锡锋律师说:“众多委托人和外部第三人,很难相信仅仅是许静的个人行为而不是民生证券太原长风街营业部的单位行为,理财合同应约束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表见代理,就这个案件来说,许静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签订了合同,如果投资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那么相对人就可以向民生证券主张该合同的效力,要求本人承担合同中所规定的义务,受合同的约束。

  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资深金融律师潘卫平同样认为,结合本案许静彼时为民生证券太原长风街营业部总经理,投资人在公司办公室签订相关协议等情况,符合我国《合同法》第四十九条有关“表见代理”的规定,即“行为人没有代理权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可以认定构成表见代理,即民生证券是保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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