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账支票背书

转账支票背书(转账支票背书什么意思)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3-01-19 04:15:08 浏览175 评论0

抢沙发发表评论

今天由本站作者精选网络热门的转账支票背书相关内容文章,以及转账支票背书什么意思对应的信息,希望本章内容对您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转账支票怎么背书给个人

背书给个人,须在支票背面背书栏加盖个人名章、填写身份证号码即可,另附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收款人个人账户必须为结算账户,其他储蓄账户不能转账收款。

背书:

背书(Endorsement)指收款人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在汇票上签章并作必要的记载所作的一种附属票据行为。

背书时写明受票人姓名或受票单位名称的,称记名背书;未写明受票人姓名或受票单位名称的,称不记名背书。经过背书转让的票据,背书人负有担保票据签发者到期付款的责任,如果出票人到期不付款,则背书人必须承担偿负责任。经过背书,票据的所有权由背书人转给被背书人。一张票据可以多次背书、多次转让。背书有限定性背书、空白背书、特别背书、有限度背书和有条件背书5种方式。

背书是转让票据权利的重要方式和手段,而背书连续性对于票据权利人是证明其权利的一个重要因素。

背书在商业行为中的意思:支票在转让的过程中有一种是转让支票出去的人要在支票背后签名(或盖章),称为背书。背书的人就会对这张支票负某种程度、类似担保的偿还责任,之后就引申为担保、保证的意思.即为你的事情或为你说的话作担保、保证。

比如说:我为这句话的真实性背书。

背书的形式:背书是一种要式行为,因此必须符合法定的形式,即其必须作成背书并交付,才能有效成立。

背书部的记载的内容有两类:一是附有条件地背书;二是部分背书。

背书应当连续。背书连续是指在票据转让中,转让票据的背书人与受让票据的被背书人在汇票上的签章依次前后连接。如果背书不连续,付款人可以拒绝向持票人付款,负责付款人得自行承担责任。背书连续主要指背书在形式上连续,如果背书在实质上不连续,比如有伪造签章等等,付款人仍应对持票人付款,但是付款人不得在明知持票人不是真正的票据权利人的情况下付款。

背书连续的涵义有多种界定,一些法学界学者认为,背书连续仅以形式上连续有效地背书存在为前提,至于实质上该背书是否有效,在所不问。但是,也有研究表明,不仅形式上,而且实质上也连续地背书,才能被认为是真正连续的有效背书。背书连续的认定规则由三个要素构成:一为背书连续将产生何种效力,二为背书形式连续应具有何种结构,三为不真实背书的认定责任及法律后果。从实际操作层面看,背书连续的认定主要涉及两个方面的应用性问题:一是,票据持票人能否依据形式连续地背书取得票据权利,还是仅仅依据形式连续背书取得占有票据的形式性资格,真正票据实体权利的取得,尚需要背书实质连续;二是,付款人对背书连续认定应尽怎样的义务?付款人对形式连续地背书付款,能否免责?

背书连续性问题涉及票据权利转移的有效性,进而影响票据的流通性,无疑是整个票据制度的核心问题之一。由于目前的票据业务和司法审判活动仍反映出票据法律规则网存在着实践中的盲点,所以,无论从立法还是从实务的角度,研究和完善票据背书连续的认定规则,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新版农行转账支票如何背书?

转账支票背书

(一)转让背书

1、转账支票背书转让时,由背书人在票据背面签章、记载被背书人名称和背书日期。背书未记载日期的,视为在票据到期日前背书。

2、支票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票据责任。

3、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票据上的效力。

4、以背书转让的支票,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票据权利。

5、票据的背书人应当在票据背面的背书栏依次背书。背书栏不敷背书的,可以使用统一格式的粘单,粘附于票据凭证上规定的粘接处。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票据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

(二)委托收款背书

持票人委托结算账户开户银行收款的,除按上款规定记载背书外,还应在背书人栏记载“委托收款”字样,并在被背书人一栏填写开户银行名称。

转账支票怎么背书转让

转账支票背书转让的方式如下:

1. 记名背书。记名背书必须以银行或公司为背书人,记名背书大都给开证行。

2. 空白背书。又称不记名背书,即背书人在汇票上只有签名,不写付给某人,即没有被背书人。

3. 限定背书。有些限定背书规定汇票只交付一次,受让人只能自行使用汇票而无再次转让的权利。

4. 《票据法》第三十条,汇票以背书转让或者以背书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时,必须记载被背书人名称。

工具原料财务章、人名章、收到对方开好的转账支票XXX银行 委托收款章(或者手写都可以)

方法/步骤分步阅读

1收到支票后看一下,(收款人:)对方是否进行填写,如果未填写,将本单位的名称正确清除的书写

2将本单位财务章、人名章盖到,背书人签章位置 3 。要去存到那个银行那,就在被背书人的位置写上银行名称,在下栏写上委托收款 注意事项 注意付款期限,自出票之日起十日内 如果付款方和收款方为同一个银行不需要进行背书

拓展资料:转账支票是由单位签发的,通知银行从其账户上支取款项的凭证。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能提取现金。它适用于各单位之间的商品交易、劳务供应和其他经济往来的款项结算。转账支票由付款单位签发后交收款单位,不准委托收款单位代签;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准出租出借支票。各单位使用转账支票必须遵守银行的有关规定

产品特点

1、无金额起点的限制;

2、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得支取现金;

3、转账支票可以背书转让给其他债权人;

4、客户签发的转账支票可直接交给收款人,由收款人到其开户银行办理转账;

5、转账支票的收款人名称、金额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的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

转账支票可以背书吗

转账支票可以通过背书的方式转让。根据《票据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将汇票金额的一部分转让的背书或者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二人以上的背书无效。第八十三条规定,支票可以支取现金,也可以转账,用于转账时,应当在支票正面注明。支票中专门用于支取现金的,可以另行制作现金支票,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支票中专门用于转账的,可以另行制作转账支票,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得支取现金。《票据法》第三十三条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将汇票金额的一部分转让的背书或者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二人以上的背书无效。《票据法》第八十三条支票可以支取现金,也可以转账,用于转账时,应当在支票正面注明。支票中专门用于支取现金的,可以另行制作现金支票,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支票中专门用于转账的,可以另行制作转账支票,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得支取现金。

转账支票背书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转账支票背书注意事项。如下:1、转账支票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票据上的效力;2、转账支票背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冻结票据款项;法律另有规定的,按照法律规定处理;3、转账支票背书,支票证明不得记载,不得转让等字样;4、转账支票背书后,再转让的,原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三十三条 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将汇票金额的一部分转让的背书或者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二人以上的背书无效。

第三十四条 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关于转账支票背书和转账支票背书什么意思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群贤毕至

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