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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六大亮点)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3-08-04 17:36:07 浏览179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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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常在网上购物的人,难免会遇到退货的问题,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公布了《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办法将于2017年3月15日起施行。

  这四类商品不适用于无理由退货

(1)

消费者定作的商品

(2)

鲜活易腐的商品

(3)

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

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4)

交付的报纸、期刊

  这三类商品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

  可以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

(1)

拆封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

或者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的商品

(2)

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

(3)

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

或者有瑕疵的商品

虽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

但该法对商品完好的内涵和标准未加以明确

  

现实生活中

就经常遇到卖家以各种借口规避消费者的退货要求

他们除了要求商品本身完好

而且商品包装必须完整

甚至商品不得拆封、试用

只想弱弱的问一句

包装完整、不拆封、不试用

我咋晓得你卖的东西有没有问题?

比如下面这位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六大亮点)

↓↓↓

  

  针对以上这种情况,《办法》规定商品能够保持原有品质、功能,商品本身、配件、商标标识齐全的,视为商品完好。消费者基于查验需要而打开商品包装,或者为确认商品的品质、功能而进行合理的调试不影响商品的完好。

  此外,办法还规定,未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擅自以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为由拒绝退货,或者以消费者已拆封、查验影响商品完好为由拒绝退货的,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予以处罚。

  还有几点疑问

退货时,增平需要退还吗?

  消费者退货时应当将商品本身、配件及赠品一并退回。赠品包括赠送的实物、积分、代金券、优惠券等形式。如果赠品不能一并退回,经营者可以要求消费者按照事先标明的赠品价格支付赠品价款。

运费谁来承担?

  商品退回所产生的运费依法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与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消费者参加满足一定条件免运费活动,但退货后已不能达到免运费活动要求的,网络商品销售者在退款时可以扣除运费。

最晚什么时候能收到退款?

  办法明确,商品退回所产生的运费依法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与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消费者参加满足一定条件免运费活动,但退货后已不能达到免运费活动要求的,网络商品销售者在退款时可以扣除运费。

  退货流程看这里

  01

  选择无理由退货的消费者应当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向络商品销售者发出退货通知;七日期限自签收的次日开始起算。

  02

  网络商品销售者收到退货通知后应当及时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的退货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信息。

  03

  消费者获得上述信息后应当及时退回商品,并保留退货凭证。消费者退货时应当将商品本身、配件及赠品一并退回,赠品包括赠送的实物、积分、代金券、优惠券等形式。退货运费,依法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与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04

  网络商品销售者应当在签收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向消费者返还已支付的商品价款,退款方式比照购买商品的支付方式。如果消费者不能一并退回赠品,经营者可以要求消费者按照事先标明的赠品价格支付赠品价款。如果退货后不能达到免运费活动要求,网络商品销售者在退款时可以扣除运费。

  来源:综合中关村在线、中国工商报、四川在线

  编辑:王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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