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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民事律师电话咨询

河南省民事律师电话咨询(婚姻律师电话咨询热线)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3-08-27 00:00:10 浏览110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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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咨询: 同一顺位河南省民事律师电话咨询的继承人是否必须均等分配遗产?

  答:一般情况下河南省民事律师电话咨询,同一顺序中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利。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这些特殊情况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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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4)经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

  法定继承人在何种情况下丧失继承权?

  答:继承人有下列原因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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