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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

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上海市生育津贴申领新规定)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3-01-21 14:00:04 浏览257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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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2021上海二胎补助政策最新消息上海生二胎有什么奖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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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生育津贴

      上海女职工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假期天数,其中,女职工生产或者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生育保险基金按300%计发;低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生育保险基金按60%计发,也就是说职工月平均工资越高,到手越高。

      2、二胎补助

      二胎补助分为两种,一次性营养补助和一次性补贴。

      一次性营养补助: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5%,如果是难产、多胞胎,可以提高至50%。

      一次性补贴:产妇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一次性补贴产妇300元。

      3、中央和地方政府补助

      对于满足条件的二胎家庭,中央和地方政府会给予一定的补助,并且新的计划生育补助调整了符合条件的家庭范围,但每个地区生育津贴的领取条件也会有所区别,具体可咨询当地生育保险部门管理。

      注意:生育津贴虽然高的可以到达10万上,但是根据上海2020年的平均工资水平6378元,98天产假来算,大部分人生育金一般到手在2万左右。

      生育津贴哪里领取?

      二胎符合国家基本国策,也能领取生育津贴,在提交报销申请之后,会在领取拨付单据后,不同地区发放时间不同,或是5个工作日后或是下个月固定时间,拨付金额划转至单位或个人的指定银行账户。

      如何申请?

      上海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准备所需材料,在婴儿出生后2个月内前往办理,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生育津贴费用。

      生育保险报销材料包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计划生育情况证明》,《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自生育之日起一年内持报销所需资料到参保所属的经办机构申报;

      2、窗口工作人员审核资料,资料审核无误后受理申报并书面登记;

      3、窗口工作人员在4个工作日内生成拨付单据;

      4、单位经办人或个人5个工作日后领取拨付单据;

      4、领取拨付单据后5个工作日后拨付金额划转至单位或个人的银行账户。

      生育保险关于二胎报销的相关规定:

      1、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即二胎生育保险报销基本条件就是必须按照规定按时足额的缴纳生育保险费用。

      2、计划生育法第第二十五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即合法生育二胎可以报销生育保险。

      3、计划生育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即合法生育二胎可以报销生育保险。

独生子女费发到多少岁

问题一:每月30元的独生子女补贴领到孩子几岁? 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年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具体金额各地不同)

――这是政策规定的,如果你的孩子确实是超过14周岁还可以领取,有可能是你们地方的优惠政策,也有可能你是农村户口的特别政策。

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费,并可给予适当奖励。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一般每人都有5000元左右,各地不同)

问题二:独生子女费发放到满十八周岁止,包括18岁半吗 独生子女费发放政策是针对符合一定条件的独生子女生育夫妇实行的一项奖励政策,2015年之前有过几次调整,各地也都有不同的规定,因此其奖励标准与发放年限也不尽相同。2016年依据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我国将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政策实施后,自愿生一胎的夫妇将不再享受独生子女奖励费。

中国内地计划生育政策自实施以来,就倡导着只生一个好,国家对独生子女实行奖励政策。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都是可以领到独生子女费。

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年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60元,单方领证的对象发放30元(2006年发放对象为独生子女出生于1990年7月1日以后的)。根据地区不同的情况,发放的独生子女费是不同的,这就牵涉到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

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内容包括职工晚婚的、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符合规定可以再生育子女的夫妻,自愿不再生育的,依法领取退休金的独生子女父母等。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经本人申请,由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核实,报乡(镇)人民 *** 、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享受以下优待:

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五至二十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夫妻双方均有工作单位的,由双方工作单位各负担一半;一方有工作单位,另一方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有工作单位一方的工作单位支付;夫妻双方均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 *** 或者街道办事处支付,所需费用由各级计划生育经费分担。

2014北京独生子女奖励费发放标准

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一对夫妻生育(包括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其子女在十八周岁以内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所在单位核实(没有单位的和农村居民,经户籍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核实),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 *** 或者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享受以下奖励和优待:

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

2015独生子女政策最新标准

一对夫妻生育(包括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其子女在十八周岁以内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所在单位核实(没有单位的和农村居民,经户籍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核实),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 *** 或者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享受以下奖励和优待:

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

*** 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我国将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政策实施后,自愿生一胎的夫妇将不再享受独生子女奖励费。

问题三:独生子女费国家规定领到14周岁还是16周岁? 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标准和发放对象。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年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60元,单方领证的对象发放30元(定006年发放对象为独生子女出生于1990年7月1日以后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责任单位。夫妻双方有单位的,由双方单位各发放一半;一方有工作单位,另一方无工工作单位,由有工作单位的一方工作单位发放全部。单位聘用一个月以上的临时工,有单位按月发放一半。下岗未再就业职工由原单位发放。解除人事关系的职工,其独生保健费由原单位发放到子女十四周岁止。

问题四:独生子女费发放年龄是多少岁 按照规定,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子女,国家规定发放到14周岁,各个省市根据自己的情况,另行制定了很多政策,有的省市规定到16周岁,有的省市规定了到18周岁,各个省市不同,你可以咨询当地计划生育部门

问题五: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从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2011年6月1日,上海市人民 *** 下发修订后的《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沪府发〔2011〕24号,以下简称新修订的《奖励补助若干规定》)。2006年3月31日市 *** 印发的《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沪府发〔2006〕13号)同时废止。

1、新修订的《奖励补助若干规定》与原规定相比,做了哪些调整?

答:与原规定相比,新修订的《奖励补助若干规定》做了以下调整:

一是提高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标准。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本市户籍公民,在其子女年满16周岁以前,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每人每月2.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0元。

二是统一并提高了独生子女父母年老时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标准。凡是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本市户籍公民,年老时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标准提高到每人5000元。

三是统一并提高了婚后无子女人员年老时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标准。凡是2004年4月15日前办理结婚登记且婚后未生育又未收养子女的本市户籍公民,年老时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标准提高到每人10000元。

2、新奖励标准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答:自2011年1月1日起,凡符合新修订的《奖励补助若干规定》规定条件领取奖励费的,按照新奖励标准执行。

3、哪些人员按照新标准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答:下列人员按照新标准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一)2011年1月1日以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子女未满16周岁的本市户籍公民,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新标准。

(二)2011年1月1日以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本市户籍公民,自领证之日起执行新标准。 4、符合哪些条件的人员按照新标准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年老时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

答: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本市户籍公民,自2011年1月1日起,按照下列规定领取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

(一)按照《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时,在按照《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规定计发养老待遇后,再给予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即原计划生育一次性补充养老金)5000元。

(二)不符合前项规定的人员,女年满55周岁或者男年满60周岁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区、县 *** 给予5000元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

5、符合哪些条件的人员按照新标准领取婚后无子女人员年老时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

答:2004年4月15日前办理结婚登记且婚后未生育又未收养子女的本市户籍公民,自2011年1月1日起,按照下列规定领取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

(一)按照《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时,在按照《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规定计发养老待遇后,再给予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即原计划生育一次性补充养老金)10000元。

(二)不符合前项规定的人员,女年满55周岁或者男年满60周岁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区、县 *** 给予10000元的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

6、应该按新标准领取奖励费的人员,但是已经按原标准领取的,是否补发?

答:自2011年1月1日起,凡符合新修订的《奖励补助若干规定》规定条件领取奖励费的,按照新奖励标准执行。如果已按照原标准领取奖励费的,有关单位和部门将予以补发。

7、每人每月3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谁发放?

答: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按下列办法支付:

(一)有用人单位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二)无用人单位的,由其户籍......

问题六:有谁知道现行独生子女费一直享受到几岁啊? 独生子女费一直发放到孩子16周抚,16岁以内都可以办证,超过就不行了。父母每单位的也可以享受独生子女费,由户籍所在地当地 *** 发放。

问题七:2015年独生子女费是拿到几岁 独生子女费可以领到16周岁

依法生育一个子女后自愿不再生育的本市户籍公民,在子女年满16周岁之前,可以在本市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持有《光荣证》的本市户籍公民,在其子女年满16周岁以前,领取每月3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问题八:独生子女费发放到多少岁 不是全国统一,由各省市按照规定制定。例如广 *** 生子女费用是发放至18周岁。望采纳

问题九:独生子女费发放到多大年龄 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

问题十:独生子女费领到14周岁止包括15周岁前几个月吗? 包括的。而且是15岁的前一天都算。

上海持有独生子女证有什么奖励和补助?持有独生子女证享受哪些待遇

上海持有独生子女证有什么奖励和补助?上海市持有 独生子女父母 光荣证的本市户籍公民,可以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年老退休时领取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子女意外伤残或死亡领取一次性补助费。根据《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的规定,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关荣证》的居民可以享受以下奖励和补助:1、持有《光荣证》的本市户籍公民,在其子女年满16周岁以前,领取每月3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2、持有《光荣证》的本市户籍公民,其独生子女在未满16周岁之前发生意外伤残,自愿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凭其子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由其 户籍所在地 的区、县政府给予不少于3000元的一次性补助。3、持有《光荣证》的本市户籍公民,其独生子女在未满16周岁之前死亡,自愿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政府给予不少于5000元的一次性补助。4、持有《光荣证》的本市户籍公民,按下列规定领取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一)按照《上海市城镇 职工养老保险 办法》规定 参加社会保险 的人员, 办理退休手续 时,在按照《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规定计发养老待遇后,再给予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即原计划生育一次性补充养老金)2300元。(二)不符合前项规定的人员,女年满55周岁或者男年满60周岁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政府给予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施行前 办理结婚登记 且婚后未生育又未收养子女的本市户籍公民,按下列规定领取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一)按照《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时,在按照《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规定计发养老待遇后,再给予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即原计划生育一次性补充养老金)4600元。(二)不符合前项规定的人员,女年满55周岁或者男年满60周岁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政府给予不少于2000元的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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