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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铁正律师事务所

河南铁正律师事务所(河南铁正律师事务所主任是谁)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3-09-18 05:00:09 浏览223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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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苏0102民初5769号

山西乐活时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河南铁正律师事务所:本院受理原告申泽宇诉河南铁正律师事务所你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2)苏0102民初5769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2民初9557号

杜永生:本院受理原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中心支公司诉被告杜永生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102民初95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金融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河南铁正律师事务所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2民初5799号

朱峰:本院受理的原告屈雯诉被告徐明静、朱峰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2022)苏0102民初5799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铁正律师事务所(河南铁正律师事务所主任是谁)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2民初14219号

马瑞、马安全、修淑娟:本院受理原告周诚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监督卡、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院将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下午2点30分在本院第十四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6民初8777号

王浩、南京市建邺区沐园熙木制品销售中心: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太平洋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与被告王浩、南京市建邺区沐园熙木制品销售中心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106民初87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4民初10573号

陆宪伟:本院受理原告南银法巴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104民初105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4民初12862号

南京玫瑰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玫瑰里文化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怡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104民初128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4民初12217号

石良飞、邹娇娇:本院受理原告吕绍贵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苏0104民初12217号民事判决书及执行提示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执行提示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4民初8779号

张飞、南京耀宇建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鑫强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104民初87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4民初10519号

张文文:本院受理原告吕洁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104民初105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4民初14685号

毛全全:本院受理原告华涛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俞家巷21—1号)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4民初7135号

南京市美育音教钢琴培训有限公司、邓丽君:本院受理原告张峻晞与你方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4民初9628号

陆钢:本院受理原告李阳与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2)苏1111民初3696号

镇江诚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与被告宋建荣、吴萍、镇江诚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0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诉讼服务中心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82民初1470号

周磊、匡立章:本院受理原告乔冲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382民初147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2)苏0902民初4691号

张海:本院受理原告高念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及三个规定廉政监督卡等诉讼文书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3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2022)苏0282民初10983号

陆建平:李俊霞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民事裁定书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诉讼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在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官林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宜兴市人民法院

(2022)苏1283民初3435号

王正亚:本院受理原告齐海军与被告王正亚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1283民初343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泰兴市人民法院

(2022)苏1002民初2819号

张琼:本院受理马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1002民初2819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

(2022)苏1282民初1523号

张全:原告靖江市润海钢板租赁站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1282民初15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斜桥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靖江市人民法院

(2022)苏1081民初912号

强飞:本院受理原告赵伟荣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陈集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仪征市人民法院

(2022)苏0302民初1701号

徐鑫:本院受理原告郑佳佳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302民初1701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2民初5414号

江苏英派斯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南京全民健身中心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苏英派斯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102民初5414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2)苏1111民初3595号

陈茜:本院受理原告王建俊诉被告陈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6民初6971号

山东联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106民初6971号民事判决书及履行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2)苏1111民初968号

缪雨霖:本院受理原告殷福林与被告缪雨霖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审理,已依法作出(2022)苏1111民初968号民事判决书。因原告殷福林不服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们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2022)苏1111民初3261号

潘亮、蒯文:本院受理原告保春建与被告潘亮、蒯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苏1111民初32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2022)苏0282行初90号

蒋才中:本院受理原告陈玉琴诉被告宜兴市民政局要求撤销婚姻登记一案,已审理终结。因原告陈玉琴不服本院裁定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上诉状,逾期即视为送达。本裁定书公告期满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宜兴市人民法院

(2022)苏1283民初7577号

万臣:本院受理原告牟玉辉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手续。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济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泰兴市人民法院

(2022)苏0102民初12708号

王凤银、赵春银、苏玲、孙志远、冯成名、李昌永、宿迁耀华贸易有限公司、宿迁市洋煌酒业有限公司、宿迁市洋河镇古酿酒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源兴旺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间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间为答辩期满后15日,并定于答辩期、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2)苏0412民初6911号

吴雪飞: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分公司诉你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412民初69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诉讼服务中心3楼308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2)苏0412民初6456号

刘红: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分公司诉你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412民初64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诉讼服务中心3楼308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2)苏0412民初6464号

张华洪: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分公司诉你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412民初64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诉讼服务中心3楼308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2)苏0412民初6454号

王迪: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分公司诉你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412民初64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诉讼服务中心3楼308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2)苏0412民初6736号

王登球: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分公司诉你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412民初67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诉讼服务中心3楼308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2)苏1081民初3289号

严向阳、黄宁海、刘明:肇龙诉严向阳、黄宁海、刘明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1081民初3289号民事判决书和2022苏1081民初3289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青山庭领取民事判决书和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仪征市人民法院

(2022)苏0411民初3135号

周化峰:本院受理原告陈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411民初3135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2022)苏0411民初2265号

刘丽娟:本院受理原告国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411民初2265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2022)苏0411民初7441号

王小明:本院受理原告常州市本章物资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廉政监督卡”、“五个严禁”、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30(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二楼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24民初8846号

葛冠军:本院受理原告宋新与你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转普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当事人诚信诉讼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2)苏0382民初8966号

沙敬:本院受理王海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邳州市人民法庭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2)苏0411民初4509号

常州龙诚妇产医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吴滢嘉与被告常州龙诚妇产医院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411民初45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2022)苏0412民初10080号

邹斌:本院受理原告蒋红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2)苏1003民初8803号

孙春明、张煜鹏:本院受理原告王二伟与被告孙春明、张煜鹏、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市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邗江法院本部第十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22民初6914号

刘圣行:本院受理原告绍中华与刘圣行民间借贷纠纷一秦,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下午2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沛县人民法院

(2022)苏0322民初7653号

陈艺:本院受理原告崔春清与陈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沛县人民法院

(2022)苏0322民初6083号

顾延钊、南京嘉泽法微电子有限公司、南京嘉吟法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嘉馨法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南京嘉兆泓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潘艳、顾延刚、顾延平:本院受理原告徐伟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沛县人民法院

(2022)苏0585民初6362号

贺国朋:本院受理原告彭红燕与被告贺国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太仓市人民法院

(2022)苏0324民初3491号

唐开营:本院受理原告吴康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324民初3491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2)苏1003民初9003号

赵国芹、赵松林、张映寿:本院受理原告程金华与被告赵国芹、赵松林、张映寿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邗江法院本部第二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2)苏1081民初3214号

张军:仪征市人民法院受理原告江苏仪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张军信用卡纠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苏1081民初32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仪征市人民法院

(2022)苏0382民初8328号

建始县瑞之源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本院受理原告刘昌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2)苏0382民初8729号

张慎州:本院受理原告刘晋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40分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2)苏0382民初8116号

贾莉:本院受理原告郭长兴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00分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2)苏0382民初8451号

洪志豪:本院受理原告夏松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10分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2)苏0382民初9415号

江苏佰嘉乐油脂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寒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50分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2)苏0322民初3440号

李梅香:本院受理原告朱军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322民初344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少年家事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沛县人民法院

(2022)苏1002民初5112号

朱以柏、王春秀、庞文富、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沂支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周艳与你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廉政监督卡、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3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

(2022)苏1202民初3242号

李同莹:本院受理原告沈友明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院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504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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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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