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郑州律师当政协委员,因工作调整郑州律师当政协委员,决定郑州律师当政协委员:
李晓龙同志任政协郑州市委员会提案委员会主任;
司永军同志任政协郑州市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主任;
朱蜀辽同志任政协郑州市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
王得华同志任政协郑州市委员会教科卫体委员会主任;
高翔同志任政协郑州市委员会民族和宗教委员会主任;
王敏同志任政协郑州市委员会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主任;
赵先玲同志任政协郑州市委员会政协委员管理联络委员会主任;
宋建伟同志任政协郑州市委员会城市建设委员会主任;
宋伟同志任政协郑州市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徐进平同志任政协郑州市委员会城市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刘艳秋同志的政协郑州市委员会提案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李留宪同志的政协郑州市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钱世哲同志的政协郑州市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职务; (下转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