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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律师郑州直播事件

女律师郑州直播事件(女律师郑州直播事件真相)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3-10-01 23:18:05 浏览185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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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律师郑州直播事件我实在不想我将来的小孩的爸爸出生于县城”

“乡村非主流的时候只知道买LV”

额...这几句话一出

晨报君突然理解了一句话

贫穷限制了我的想象......

  发表这番言论的是自称“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的律师张晴” ,最开始流传的,是下面这张截图女律师郑州直播事件:张晴,本科毕业于北京大学,是盈科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

文字太长了,给大家划个重点

事发场景是一次办理美国签证的面试环节

“我”是一名毕业于北大的高才生

现在是“亚太第一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

包包是在巴黎买的2017年最新款

价值50000元

穿的是整套Burberry衬衫、

香奈儿高跟鞋

戴了卡地亚的手表

#把巴黎老佛爷整个穿在身上的女人

“我”作为一小时3600的商业律师

不仅工作严谨

对生活品质要求也很高

买Burberry只穿London系列

Brit就是便宜货

#乡村非主流的小观被科普了....

女律师郑州直播事件(女律师郑州直播事件真相)

“我”自称信用卡月账单至少五万,

对年薪40万的相亲对象嗤之以鼻,

还一直说喜欢温润如玉,会吃会玩,

白净清瘦的小鲜肉,不爱大器晚成型

不仅是名校毕业

而且从业不足三年就成了合伙人

#看来路道蛮粗的

“我”360°无死角秀着自己的优越感

没事就diss别人长相

顺便抬起了卡地亚手表

#字里行间流露出的“狗眼看人低”

这一系列亮眼的信息瞬间

吸引了大量网友的注意

大家都很好奇

这个集美貌、多金、

才华于一身的女子到底是谁?

于是,细心的网友们

开始了对她的“搜索”之旅

  

  名牌还是假货?

  原来,就是这样一位一眼望去只能看到人民币的女子在闲鱼上卖二手的画风却如此质朴。

卡地亚不是正品,

拍照用的,已用完

她戴了好几条朋友圈的卡地亚原来是这么来的

在社交网络上售卖的二手货品

只是最普通的经济品牌

据说,她还被停过信用卡

  

  学历存疑

  张晴引以为豪的“北大学历”也可能涉嫌造假,有网友爆料,她的本科学历是北大法学院昌平校区函授的。

北青报记者致电北京大学法学院

工作人员回复称

目前能确认的是张晴并非该校法学院学生

“但是否是网传的北京大学

自考或函授学历,尚未证实”

与正常学士服(下)相比

张晴的学士服领口(上)比较可疑

  

  

  职位存疑

  不过在法律圈内,被关注的更多的,不是她的个人生活方式,而是她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的职位。

  有句讲句,张晴确为盈科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但她的职位真是律所合伙人?

  网友找到了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的官网,搜索“张晴”,就可以看到她的介绍页面。在截图的左下角看到职位是“专职律师”。

  

  在深圳市律师协会的官网上,也可以找到张晴的信息,2015年9月22日取得律师执业证,至今未满三年。

  但《律师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律所合伙人要三年以上执业经验。所以,有网友认为,称自己是律所合伙人是故意抬高自己的“欺骗行为”。

  

  咨询费过高?

  除了职位存疑以外,网友还认为她咨询费收得过高,不合规范。

  张晴在微博上回复评论说道:自己的咨询费不可能低于一小时3600元,等2018年职位升迁后,还会涨到一小时4800元。额,一小时的咨询费得抵小观多少鸡腿啊...... 这难道就是正常的律师咨询费?

  

  网友找到2018年广东律师的收费标准,计时收费明明白白写着:200-3000元一小时。公开超标准收费600-1800元。

  

  张律师还把几百万律师费发票晒在了微博上,这心也是够大的......

  

  发函调查

  事情在社交平台上发酵得很快。2018年1月10日,广东省律师协会向深圳市律师协会发送了一份案件转送函,表示从相关渠道了解到张晴律师在网上发表的信息涉嫌虚假宣传。

  

这次简直是网上舆论的狂欢

很多网友对这种装出来的

玛丽苏本苏是相当反感了

  炫耀给谁看?

  网友@馒头稀饭加把咸菜 反感地说:“装X通常就是满足虚荣心,缺啥就会炫耀啥,生怕别人不知道。”

  特别是她所用的“奢侈品罗列法”,以及停留在十年前的玛丽苏文体,让人看了很不舒服,难怪有人吐槽:“爱看郭敬明的女孩长大了。”

  炫耀就算了,竟然还鄙视其他人

  @“桃子与司康”说:“她炫的东西那么隆重地用玛丽苏文体写出来,被嘲也很正常了。她还总刻薄地讽刺那些她眼中贫穷的陌生人们,用对比来制造优越感。”

  @瘦施奶 认为张晴被骂纯属活该:“她的每一次虚荣必定要践踏别人的尊严,小卖部大妈、电梯里的新婚夫妻、没有办公室的普通律师、县城小老板及其亲眷、其它追求者和相亲者、离异的妇女……践踏理由只有一个,他们穷且不上档次。”

  @知乎网友浑沌七日死 认为:“让人反感的不是这位律师的炫富行为,也不是伪装炫富。而是一种明明自己不算中产阶层,却处处站在中产阶层对体力劳动者和不富裕阶层的那种语气上的歧视。按照她一直想表现出来的架势,应该那种身价千万级以上的年轻成功女性的姿态。但是根据我认识的富二代(很难认识那种年轻就成功的)妹子来看,一样在街上吃着六元的麻辣粉。看见别人小情侣秀恩爱只会感叹自己什么时候才能找一个,而不是像这位律师一样带着挑剔的眼光去看。”

  她不仅虚荣,不仅势利,还撒谎欺骗

  @我是小号又怎样 说:“被扒学历造假,说是北大,其实是函授女律师郑州直播事件;说是合伙人,但是执业还不到三年;各种名牌都是假货,你到底有什么是真的?”

  @微微一笑而过于 说:“律师是靠专业吃饭的,值得炫耀的应该是专业,三观不正很容易让人怀疑专业胜任能力甚至律所的专业严谨。”

当然也有不同看法的网友:

别人炫耀自己的

关“吃瓜路人”什么事?

全民嘲讽是不是有点太过了?

说到底,

炫富和炫娃、炫美食、炫恋情本质都一样!

  就在大家一拥而上“吃瓜”的时候,也有人觉得集中“批斗”一个虚荣的女孩,真的好吗?现在没有实锤表明她在工作中有任何欺骗或出格的地方,最多在朋友圈和微博上表演“内心戏”。

  @凌忆飞 觉得:“无论如何,她在朋友圈里鄙视众人也好,炫富也好,并没有发到公共平台。”

  @恶魔奶爸Sam 也认为:“人性之中都有负面、龌龊、肮脏的一面,你吐槽她当然可以,但如果义愤填膺地全民审判,是不是过了点?”

  @不加糖nana 也觉得大家抓错了重点:“年轻女生有点虚荣心很正常,从小县城以一己之力奋斗到大城市,内心膨胀了,晒个奢侈品炫个富太正常了。郭敬明体小时代风只要妹子自己开心就好,不值得口诛笔伐。人家在自己社交圈里爱说什么就说什么,没碍着谁。若是看不惯,取关屏蔽拉黑她即可。”

  @朗朗明月生 说:“每个人朋友圈总有几个,一种是病态的自恋。其次是肤浅,书读得少,没见过世面。然后是劣根性,穷鬼翻身对下人更狠。但无论咋说,她自己太爱加戏,有意表演也不违法。你尽可以屏蔽,但公开她朋友圈扒皮,甚至调查,都太扯了。”

  也有人认为,且不论张晴的虚荣有多夸张,她最起码是一名积极上进的姑娘。

  @大盗贼霍老爷 评价说:“那姑娘其实挺励志的,自考北大,拿到律师资格证,对于她身边的人来说,绝对是榜样了。问题就在于,她一旦爬上去以后,太急于脱离原来那个圈子。本来挺励志的故事,让她弄恶臭了。”

  因此他觉得,那些极尽嘲讽的“吃瓜群众”们也不能太过分。

  其实仔细看看她的朋友圈,一会给龙虾抄《心经》,一会梦见跟“皇上”大婚……还是一个略带萌点的姑娘。

  “急于设置人设,也不过是微博和朋友圈里喃喃自语。另一方面也是她单纯,想什么敢发什么,倒看不出人哪里坏。”@主播杨蕾 认为只要履历没造假,人家私域的事,就没必要追究。

  

那么问题来了

朋友圈里吹个牛

到底值不值得广东省律协下个红头文件呢?

  “大家厌烦的不是炫富,而是欺骗。

  “大家厌烦的不是炫富,而是欺骗。王思聪天天炫富,怎么没见有人去扒他的皮? ”知乎网友@敏大 认为张晴头衔只是专职律师,执业年限不够还自称合伙人,“玛丽苏的梦想不犯法,但拿到职场中就是忌讳。”

  就现行法规而言,《律师法》和律师职业规范对张晴的行为举止都有约束力。

  @好一朵忧伤的女子 认为张晴理应受罚:“对于执业律师而言,如果故意通过不当言论,扩大个人影响力,就有违反执业规范之嫌。我国《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明确规定,律师不得利用新闻媒介或其他手段向其提供虚假信息或夸大自己的专业能力。另外,炫富嘲贫的言语,与社会公认的主流道德显然是格格不入,应属于行业规制的范围。”

  有网友质疑,张晴只是在朋友圈里“演戏”,并非公共场合,律协是否管太宽了?

  广东省律协给了央视“今日说法”一个说法:“根据《广告法》第二条的规定,广告活动是指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司法实务中,通常认为微博等平台属于公开网站,而不仅是私密的个人社交网站。同时,律师对律师事务所及其本人身份的表述,本质上是在间接地推销其法律服务。”

  也就是说,张晴在微信和微博中吹的牛,在司法实务中,可能将被认定为“虚假宣传”。

  广东省律协还表示,经调查后如最终被认定为存在虚假宣传行为,张晴还将面临处罚。根据《律师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应当警告、罚款。根据《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十一条的规定可能也会面临训诫、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的处罚。

  CCTV《今日说法》栏目的相关采访视频:

假吹牛也好,真炫富也好,

朋友圈从来不是自家的“后花园”。

律师作为知法者,还因此惹上麻烦,

恐怕才是这桩事情

被广大网友当做笑话的理由

来源:解放日报·上观新闻、北京青年报、CCTV今日说法、每日经济新闻、澎湃新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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