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枢律师

陈枢律师(陈枢律师资料)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3-01-25 05:30:10 浏览342 评论0

抢沙发发表评论

今天由本站作者精选网络热门的陈枢律师相关内容文章,以及陈枢律师资料对应的信息,希望本章内容对您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李天一案的律师辩护

律师发声明:已被证为未成年人

2013年3月19日,北京市陆通联合律师事务所接受李天一母亲梦鸽的委托,指派该律师所薛律师担任李天一涉嫌强奸罪一案侦查阶段的辩护人,并发出律师声明,斥部分媒体和网民对本案不实报道和传播,需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李天一代理律师请辞

2013年6月,李天一的第一位被曝光的代理律师薛怀源告诉记者,因为案情发展的需要,根据双方协商的结果,自己已请辞,退出了对李天一案的代理。

律师将对李天一做无罪辩护

2013年7月10日,李天一新任代理律师陈枢和王冉联合发表律师函,称将为李天一做无罪辩护,并公开指责公众和媒体对这起“涉及名人子女的普通刑事案件”过度关注,侵犯了隐私权。尽管李天一是否涉嫌强奸尚未有法律定论,但如此强势的态度,一时间激发起网络无数口诛笔伐,让原本就饱受苛责的李家再次陷入舆论中心。

案中案提议

一位自称为李天一案另外两名嫌疑人做辩护的律师李在珂在微博曝出的案件细节。他认为,案件不应被定性为“强奸 ”,而应该是“强迫妇女卖淫罪”,原因是受害人杨某是酒吧的坐台小姐,酒吧经理明知杨某醉酒不能辨别自己的行为仍安排其出台卖淫,应追究酒吧经理强迫妇女卖淫的刑事责任;而他也曾向李天一母亲梦鸽支招,表示通过组织几个刑法学家, 把自己的观点借专家之口说出来,影响舆论,其次是做检察院和公安的工作,把酒吧经理抓了,搞出个“案中案”。并自信称:“绝对可以把案子翻过来!”但他微博结尾却说,“可惜梦太固执”,言下之意是对方并未采纳他的“案中案”。

李某同案犯律师分析证据细节

2013年7月25日,同案犯代理律师李在珂首次对外公布了此案件两个重要细节:1、有视频证据显示:受害人在醉酒情况下,被酒吧经理搀扶进李某等涉案人员车辆,对此事实酒吧经理与五名犯罪嫌疑人无异议。而在此前,李某等五人已与酒吧经理商量好“小姐出台价格”。2、在“轮流发生性行为”过程中,确实存在殴打被害者杨女士的行为。但据李某等供述,他们的暴力行为并不是为了性侵害,而是性交易过程中杨女士的某些行为惹怒了李某等人,脾气暴躁的李某秉性难改,动手打人。

对于案情,针对证据一,李律师分析认为,酒吧经理在明知受害人杨女士醉酒情况下,依旧把她搀扶进“寻欢者”的车辆,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属于“强迫卖淫罪”,酒吧经理为犯罪主体。针对证据二,李在珂介绍说,李某因家教不严,又练过几天跆拳道,自以为天下功夫第一,所以在社会上遇到矛盾总喜欢动粗(前有先例)。所以在“性交易”过程中,杨女士因某种行为惹怒了李某,导致他大打出手,“但他打人并不是为了强奸受害人,可是警察在问询时他们承认动手打人,所以这个案子就按照强奸罪定性的,但事实上并非如此。”

传李天一二审律师确定 高子程:没确认接案

闹得沸沸扬扬的李某等五人强奸案再有新动向。2013年10月1日晚,传出李天一二审辩护律师已确定,分别是长期义务代理农民工讨薪的律师高子程和曾为薛蛮子辩护的戚晓红律师。不过,高子程律师表示:“我从来没有确认我接了李案。”当被进一步追问时,他表示:“无可奉告”。

而戚晓红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则透露,梦鸽是十一期间找到她的,“我跟高律师已经接下李某某的案件,我这边的文件已经给了法院,所以程序上已经确定。”与案件一审前,李家律师轮番发布微博、接受媒体采访不同。李某案二审确定后,李家律师表现得十分谨慎,齐齐封口。

新辩护人曾代理强奸案

李天一新聘请的辩护人是北京律师张起淮,其博客显示,张起淮此前曾经代理过厦门的远华集团走私案,北京的某球星强奸案,河南的市人大主任贪污受贿案等多起案件。其中,北京某球星强奸案,张起淮为被告人做无罪辩护获成功。

李天一的重要事件

2011年9月6日晚,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山华府小区门口,一对彭姓小区业主夫妇在开车刚要拐入小区南门时,遭到后面一辆无照宝马和一辆牌照为晋O00888的奥迪司机殴打。夫妻头部被打流血。后被小区其他住户合力拦截,后被拘留,据称未被拘留超过15小时。经核实,宝马司机年龄15岁,无驾照,系著名歌唱家李双江之子李天一。 事后,其父李双江前往医院探望伤者并作了道歉。

2011年9月15日,北京市公安局公布“李双江之子打人事件”查处情况称,犯罪嫌疑人李某由政府收容教养1年,犯罪嫌疑人苏楠被提请逮捕。 2013年2月19日,海淀分局接到一女事主报警称,2月17日晚,其在海淀区一酒吧内与李天一等5人喝酒后,被带至湖北大厦一房间内轮奸。

海淀警方证实“李天一”等5人因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此次被拘距离其2012年9月18日被解除劳动教养刚刚过去了半年。

2013年2月22日,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就李双江之子李天一涉嫌强奸女子一事进行了通报。警方透露,其在海淀区一酒吧内与李某等人喝酒后,被带至一宾馆内轮奸。接警后,分局立即开展工作,于2月20日,将涉案人员李某等五人抓获,现该五人因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

此事一出,网上立马掀起热议。电视剧《马永贞》编剧爆料,李天一多年前就爱玩弄90后女性,还曾有过“海淀银枪小霸王”的称号。不少网友挖出李天一两年前因寻衅滋事被劳教的往事,更有网友曝料称,“李天一轮奸案”的受害人是一名英语教师,但这一说法并未得到警方的证实。

被拘后,李天一等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与受害者所诉内容一致,因此公安机关将李天一等5人涉嫌强奸一案报送检察机关申请批捕。李天一等五人因涉嫌强奸罪被检察机关正式批捕。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于5月6日受理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移送审查起诉的李天一等五人涉嫌强奸一案。期间,为完善证据依法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一次。7月8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天一等人涉嫌强奸一案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李天一等五人涉嫌轮奸案在海淀某法院提审,李天一的母亲梦鸽作为监护人现身法院。据悉,李天一表示原告杨女士曾向他透露自己是陪酒女,并称事后曾给杨女士付钱,两者是卖淫与嫖娼的关系。

李天一轮奸案庭前会议在海淀某法庭举行,李某某的母亲梦鸽以及双方律师悉数来到法庭。李天一方的辩护律师强烈提请法庭对有关人员涉嫌组织卖淫和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进行调查。

备受关注的李天一等5人涉嫌强奸案于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再次举行庭前会,这是自以来此案进行的第二次庭前会议。被告李天一的主辩律师陈枢坚持对李天一进行无罪辩护,称真理有时候掌握在少数人手中。

29日,李天一等5人涉轮奸案连审两天。29日晚庭审完毕后,海淀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通告中称有4名被告作有罪辩护,其中3名被告当庭道歉。同犯张某甚至当庭向法院交10万元赔偿款,而李天一也被同犯供出是首个性交者。5人中仅李天一方坚持无罪辩护。

海淀法院定上午9点30分,对李天一等五人强奸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李某某获刑十年。

随后,李天一一方对判决提出上诉。而原定于10月31日,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的李天一等五人强奸上诉一案,因李天一一方更换辩护律师延期审理,经过与北京一中院核实,该院定于19日二审开庭。

2013年11月27日上午9时整,李某某等五人强奸上诉一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定于一区西中法庭依法进行公开宣判。李某某等五人强奸上诉一案二审裁定驳回上诉人的上诉,维持10年原判。 李某案终审结果:李某某判处有期徒刑10年。王某(成年人)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魏某某(兄)有期徒刑4年;张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魏某某(弟)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2013年10月9日,李天一主辩陈枢律师称已上诉,2013年10月10日上午,海淀法院未就是否收到李某某上诉状予以确认。2013年10月11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官方微博对外确认,该院已正式立案受理李天一等5人强奸案的上诉。 2013年11月2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李某某等五人强奸案进行终审宣判,法院维持一审判决,驳回李某某等人上诉,李天一获刑10年。 当前,由相声演员牛群当年为做节目在李双江家拍摄的一段视频在网上流传。对于片中李双江趴在地上让儿子李天一双脚踩着玩耍、骑大马的情景,被冠以“宠爱孩子”的标签,引发网友争议。“哪个孩子小时候没有骑过老爸的脖子呢?”此外,随后还有一段李天一与其朋友张光亿在中央民族乐团音乐厅举办“爱在北京”——假日歌友会的视频。两人均为90后,这场歌友会有李双江、梦鸽夫妇、郁钧剑、魏金栋、吕薇等音乐名家出席,为两人助阵。

在视频中,李双江趴在地上,母亲梦鸽则把怀抱中的李天一放在李双江背上,爸爸幸福地给儿子当大马骑。李天一小时候嘴很甜,据李双江说,“他经常打电话说,爸爸辛苦!我听得眼泪都要掉下来了。”此外,儿子爱唱歌,李双江就给儿子办了歌友会,还请来郁钧剑、吕薇等好友捧场。该歌友会是李天一2011年暑假时在北京举办的,当时15岁(亦有网友质疑李天一的真实年龄为21岁,未证实)。当时,李天一、张光亿除演唱了《爱之初体验》、《爱我别走》、《你是我的朋友》、《安妮》等,还演唱了《喀秋莎》、《月亮代表我的心》等经典名曲,李天一还自弹自唱了其父李双江的拿手歌、素有中国小夜曲之称的《草原之夜》和《莫斯科郊外的晚上》等。歌友会由李天一父母的多年好友阚丽君担当嘉宾主持。

演出间隙,主持人与现场观众互动说,“李天一的爸爸是谁?妈妈是谁?梦鸽又是谁呢?是当年在中国歌舞团学习声乐的时候,我的宿舍她是经常来的小丫头。”然后指着李天一说,“今天再站到这里,看看这是谁?他的公子啊,几岁啦?”“15岁。”“很帅很帅的,而且是在国外留学,回来度假。”歌友会在李双江带领大家演唱《红星照我去战斗》的激昂歌声中结束。对于儿子开歌友会的举动,父亲李双江则表示:“他现在声音还不成熟、开演唱会还太早。”母亲梦鸽说:“支持孩子的爱好,小孩还小,但儿子和同学提出开,作为家长还是支持的,就叫歌友会吧,以歌会友,朋友聚聚。”

对于在李天一幼年视频中,李双江宠爱儿子,趴在地上让儿子双脚踩着玩耍的情景,有网友表示“太过夸张”,但也有不少网友表示理解,天伦之乐,何宠之有?从中看到全是李双江夫妇对孩子的爱和亲情,如今李天一变成这样令人惋惜。“哪个孩子小时候没有骑过老爸的脖子呢?这个骑跨是有点小题大做了。爱子之心,我老爸以前也这样。把这件事拿出来是过了点。”“我觉得没什么!这不是一回事,孩子气的童年谁没这样玩过!不要过度渲染!”央视主播张泉灵也批评网站曝光的视频说:“编辑同学,你可能年轻没有孩子,或者你已经不记得你那么小的时候了。希望你做别的节目不是这样的逻辑。” 有网友爆料:根据2011年李双江和梦鸽夫妇参加《鲁豫有约》节目中播放的回忆片段内容,推理出李天一2006年时为14岁。2013年应该已经是成年人,而不是警方通报的17岁,涉嫌年龄造假。也有网友指出,这一期《鲁豫有约》的播出时间是2011年,不能推理出年龄造假。

董路辟谣年龄造假说

辟谣1:《鲁豫有约》为2011年录制非2006

董路表示搜索关键字“鲁豫有约 李双江”,几乎所有的视频日期都写着2011年2月9日。再者李双江夫妇视频中所穿的军装为中国人民解放军2007版军服。从这点可看出不可能是2006年录制的节目。针对可能网友会质疑该视频会是2008年录制,董路则表示根据自己作为电视节目主持人的经验,一周5期、一个月21、22期的节目的《鲁豫有约》,播出压力非常之大,不太可能将一期没有任何导向问题以及制作问题的节目,囤积太长时间才播出。

辟谣2:梦鸽曾怀孕但流产了

有网友表示1990年,梦、李结婚。梦因怀孕生子不得不休学一年。此时李51岁,孩子最迟1991年出生。对此董路搜索出梦鸽自述流产的新闻:“我知道上了年纪的人都爱孩子,我也想给李双江生一个孩子,可是我们的第一个孩子却夭折了。1995年我决定报考中央音乐学院的研究生……没想到这个时候有了孩子。结果没到半个月就开始流血。一检查,大夫说孩子两个月时胚胎就死在里头了。”董路表示相信“梦鸽自述”中有关怀孕、流产的部分是真实表达,并且是在“李双江之子打人事件”之前的真实表达,1995年两次怀孕,最终于1996年生子。

辟谣3:4岁李天一2000年成为申奥形象大使

董路称有媒体报道李双江之子4岁(一说5岁)成为中国年龄最小的北京申奥形象大使。李天一成为申奥大使时应当为2000年,因为当年的2000年10月26日成龙成为了第一个受聘的北京申奥形象大使。从这一点可看出李天一2013年为17岁。而如果李天一2013年23岁的话,那他四岁便是1995、1996年之间,那就等于说,北京在1995年、1996年就开始选各种形象大使申办2008年奥运会了,这点不可靠。 受害人撤诉

本已逐渐归于平静的李双江之子李某涉嫌轮奸案昨日因为一条微博再掀波澜,昨天17点39分,一个名为“杜歌微博”的网友在其微博中发帖称““内部透露”,女主角撤销控诉,已达成和解意向。”微博中还透露了和解的条件:“经李某及其他4名嫌疑人家长的奔走,最终联系上女孩父母并进行长谈,受害人最终得到极大的物质补偿,包括落实北京户口、工作及一套房产。”消息一出,引起网友疯狂转发,截至昨天21时,仅该条微博的转发量就已过万,微博上的各种相关转载更是不计其数。不少网友在质疑真实性的同时也提出质疑,“都立案了,还能说撤就撤?”多方进行了解核实,截至昨晚,侦查机关尚未收到双方达成和解的消息,也并未接到被害人提出撤销控诉的申请。因此对于网上所谓的“补偿标准”也无从求证。对于网友的质疑,各方律师表示,轮奸案不属于自诉案件的范围,因此被害人是否申请撤销案件,并不能影响案件进展,“只能在审理阶段作为量刑情节进行考虑,如果取得被害人谅解,则从轻或减轻判决的可能性较大。”我国刑诉法规定“在侦查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以及不认为是犯罪的”侦查机关才会撤销案件,“根据此前警方通报的情节来看,李某的情况应该不符合上述规定。”

取保候审

继“受害人撤诉”谣言之后,昨日,李双江之子李某等五人涉嫌轮奸案又起波澜。多名微博实名认证用户称,李某已被取保候审,现正在家中。对此,警方证实为不实消息。

李某案件,陈枢律师

您好,我是这么想的。接下来的内容也许对一些人有些不敬,希望我不会被查水表收快递吧。

这次的案件中我们知道李某身份不一般。而陈枢律师最被人所注意的,就是无罪辨护未成年人案件从未失败。

从别的角度来看看。

我们将其分类,李某,权贵人士。陈枢,为人工作的律师。

那么能不能这样想:这次观众的关注度如此高,而陈枢律师获得多少律师费,这个只与委托人和律师事务所有关。我们有权评论,但是连知情权都是没有的对吧?这一块根本与一般人无关。

那么巨大利益驱使法官偏袒?这也是不可能的。关注度高曝光度也高。尤其是万众瞩目下,恐怕法官之类很难被利于蒙眼。

陈枢为什么非得是 无罪辨护 呐?

一个个人结论:他是为了上位,打入上流社会。

为什么这么说?这就是我提到的不敬的地方:这样的事,曝光出来的,只是很少一部分。还有更多的事件,公众恐怕不得而知吧。不说他能否无罪辩护成功,他表态了:以后这事,你们一些人,可是找我。如果万一(我实在不愿相信有这万一)他辩护成功,那么结果得到的不是一次的利益,而是接下来滚滚而来的巨大人脉!我知道我说的对一些人来说很难听刺耳,但是这并非不可能!富二代中不够优秀的部分因为关注度高,给我们一种偏见。但是不可否定的是这些二代中有优秀的部分的同时,不优秀的部分犯下的错也许更多!诸如此次的事件未必没有!只是不被公众所知!

很可能陈枢的一个信号就是:我来给你们办事。从而进入更高的生活圈子。

希望不要被水表快递才好。

奇怪了,李家的律师怎么没有一个回应赵云恒律师的挑战呢?

赵云恒律师的挑战,陈枢应对的是自己从各方收集的证据,包括警方的侦探资料,看完陈枢的分析,我只能说,分析推理是严谨,但缺陷也是致命的,就是没有足够的证据来支撑他的观点,没有证据,你凭什么能让人信服?况且不合常理的推论满篇皆是,如果这是小说,我们可以不必当真;这么大的案子,陈枢的辩护词竟然这么不堪一击??!联想到曝光的王冉法庭辩护词,明眼人一看就明白了,非陈枢无能,是梦鸽的要求啊,哈哈哈哈·····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还真难为陈枢了,一世英名,付之东流,可叹! 那么我们看看赵云恒律师点名的李家两个律师,一个是兰和,一个是陈有西,这两个人此时却做了缩头乌龟,为什么?这个时候让陈枢来出面,不地道啊,呵呵,当他们言辞凿凿、侃侃而谈的时候,怎么不想想陈枢呢?按说,陈枢是刑辩律师,只有他才最有发言权,兰和、陈有西这两个在野不参加庭审并阅卷者,却抢了陈枢的风头,等现在赵云恒律师挑战的时候,却做了缩头乌龟,真真让人汗颜! 我们再来看看为了要求二次开庭调查造势,邀请的十二个专家,最后被证明是一个典型的乌龙闹剧,他们现在后悔的要死,打落的牙齿只能往下咽,当然没有人肯出来应战!没有底气不说,闹这样的事,本身就违法了,出来不是找死啊!哈哈哈,痛快! )

陈枢律师收费标准

普通民事诉讼律师费标准:

(1)不涉及财产关系:800元~ 10000元/件;

(2)涉及产权关系的:每件基本服务费1000 ~ 2000元。争议财产数额超过一万元的,按照下列比例累进计算。

争议金额的计费比例:

1001-10万元的5% ~ 6%;

10001-100000元的4% ~ 5%;

10万元-500万元的3% ~ 4%;

50万元至1000万元的2% ~ 3%;

100万元至500万元的1% ~ 2%;

50万元以上部分为0.5% ~ 1%。

(1)审查起诉阶段不涉及财产关系的:1500 ~ 12000元/件;

涉财案件:执行涉财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的70%,但最低不低于2000元。

(2)审判阶段:如果不涉及财产关系:

(1)担任被告人辩护人:2500 ~ 20000元/件;

(2)担任自诉人和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2000 ~ 15000元/件;

涉及财产关系的:按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执行。

律师费用管理办法

第四条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

陈枢律师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陈枢律师资料、陈枢律师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群贤毕至

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