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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最低工资标准

南京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仲裁不予受理6个条件)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3-01-27 07:00:30 浏览240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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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各位分享南京最低工资标准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劳动仲裁不予受理6个条件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南京最低保障工资标准2022

2022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南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228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2元。

最低工资标准是什么意思

1、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2、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两种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3、最低工资标准一般不包括加班费、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和法定福利待遇。

劳动报酬和工资薪金的区别

1、可以理解为劳动报酬是广义的,工资薪金是狭义的。

2、劳动者报酬 指劳动者因从事生产活动所获得的全部报酬。

3、劳动报酬,包括:工资薪金。一次性的劳务费、稿酬所得等一切劳动所得。

4、工资薪金,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南京最低工资

一、南京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1、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020元/月。

2、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8.5元/小时。

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包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但不包括下列各项: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或者特殊工作环境下的津贴;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非工资性劳动保险福利待遇;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补贴。

二、实行最低工资制度的影响是什么?

实行最低工资制度,对于保障职工的劳动权益和合法利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有利于防止和减少克扣工人工资现象的发生,有利于贯彻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维护社会稳定;实行最低工资制度,为劳动关系中的劳动报酬部分提供了一个法律依据,有利于正确确定劳动关系,也为企业搞好内部分配提供了一个基础。最低工资制度的实施为深化企业内部工资制度改革提供了法律依据,也为加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工作提供了基础。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和调整,有利于政府发挥宏观调控的职能作用。也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三、最低工资标准适用哪些情况?

1、最低工资标准是少数生产经营困难、经济效益下降,确无正常工资支付能力的用人单位(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正常发放工资的),支付给劳动者的最低劳动报酬。有支付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将最低工资作为正常的工资支付标准。

2、用人单位需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的,应履行必要的民主程序并事先报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劳动保障部门对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要纳入重点监控范围,加强跟踪检查,切实维护劳动者基本劳动报酬权益。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恢复正常后,应及时恢复或提高工资标准。

3、劳动者在试用、见习、熟练或学徒期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劳动关系事实已经成立,适用最低工资规定。

4、劳动者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和产假、哺乳假等假期,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利,应视为提供正常劳动,适用最低工资规定。

综上所述,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各地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也有差异,根据最新政策,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是每月2020元及每小时18.5元。社保和公积金包括在最低工资中,不管是从事全职还是兼职,拿到的工资都不应该低于这个水平。

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2022

一、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和《江苏省企业最低工资暂行规定》(省政府令第56号)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

标准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72号)的规定,经市政府同意,从2021年8月1日起全市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280元,非

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2元。 

二、关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概念

最低工资标准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

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

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三、关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两种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

业劳动者。

四、关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

以下项目不作为我市最低工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一)加班加点的工资;(二) 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

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四)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五、关于用人单位违反最低工资标准规定的法律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不支付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

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南京最低工资2022最新标准

2022年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目前仍然按照2021年的执行,南京属于一类地区,2021年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28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2元,从2021年8月1日起实行。

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二、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一)加班加点的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四)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三、请各设区市、县(市)人民政府在规定期限内向社会公布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

南京最低工资标准

2021年江苏省上调后的最低工资标准是

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2020元;二类地区1830元;三类地区1620元。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18.5元;二类地区16.5元;三类地区14.5元。

【法律依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173号):“从2018年8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现通知如下: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2020元;二类地区1830元;三类地区162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18.5元;二类地区16.5元;三类地区14.5元。 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二、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一)加班加点的工资;(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四)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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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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