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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辉北京中创郑州律师

贺辉北京中创郑州律师(北京中创郑州律师事务所)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3-11-02 02:54:04 浏览122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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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7月底贺辉北京中创郑州律师,在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接近2万家贺辉北京中创郑州律师,而两年前这个数字还不到7千,井喷式的增长给了一些别有用心之徒可乘之机,为了让私募告别“野蛮生长”,证监会在过去一年中加大了打击私募违法违规行为的力度,据小编不完全统计,单单7月就已经有超过7地20家私募机构接到了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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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7月底,在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接近2万家,而两年前这个数字还不到7千,井喷式的增长给了一些别有用心之徒可乘之机,为了让私募告别“野蛮生长”,证监会在过去一年中加大了打击私募违法违规行为的力度,据小编不完全统计,单单7月就已经有超过7地20家私募机构接到了罚单。

  

图片来源:证监会官网

  然而,虽然监管力度不断加大,但是私募行业的违规现象仍然层出不求,下面的私募花式违规集锦,只有贺辉北京中创郑州律师你想不到贺辉北京中创郑州律师

  合格投资者?

  只要有钱来者不拒!

  案例1

  7月21日,证监会例行发布会上披露广东中大创业三项业务违规,并处以3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2位主管人员分别处以2万元罚款。

  

  违规行为:

  1.在自行销售旗下萌芽投资基金和中创崔毅基金过程中,未按规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2.资金募集过程中向17名非合格投资者销售萌芽投资基金,向2名非合格投资者销售中创崔毅基金;

  3.在自行销售萌芽投资基金和中创崔毅基金过程中,未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也未要求投资者书面承诺符合合格投资者条件。

  案例2

  今年的315消费者权益日,央视曝光了中逢昊私募基金管理公司两年前违法行为的调查结果,就连办案人员都开玩笑称,把这些行为合起来都能凑成一本私募违规的百科全书了。

  

贺辉北京中创郑州律师(北京中创郑州律师事务所)

  违规行为:

  1.旗下4只产品的投资者人数均超过250人,远远突破规定的上限;

  2.单笔投资金融超过100万的投资者只有20%,剩下的80%都是10万、20万左右的;

  3.在销售活动中,中逢昊存在公开募集,夸大宣传的行为。其网站上一度登载产品募集说明书的封面,同时承诺保本、保证收益;

  4.未按合同约定向投资者进行基金运作的信息披露,未按规定披露与项目公司的关联关系。

  

  私募“老鼠仓”频发

  牟取暴利小菜一碟!

  近期,福建证监局连续处罚了几起涉嫌私募的“老鼠仓”事件,相信各位投资者和小编一样,对“老鼠仓”深恶痛绝,事实摆在眼前,老鼠仓已经从公募蔓延至了私募市场。

  

  案例1

  2013年12月,“招商证券—招商银行—招商汇智之喜马拉雅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成立,该计划系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为招商证券,托管人为招商银行,研究顾问为北京喜马拉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其间,吴刚为北京喜马拉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总经理、投资总监,负责投资决策以及具体下单操作,知悉相关交易信息。

  2015年1月21日至10月23日,吴刚操作开立于华融证券深圳金田路证券营业部的“谭某”证券账户,先于(1-5个交易日)、同期或稍晚于(1-2个交易日)该计划买入东阿阿胶等16支股票,获利948.02万元。上述交易资金来源于“谭某”,吴刚按约定提取业绩报酬。

  案例2

  2015年2月,“招商证券-海通证券-招商汇智之恒健远志计划”成立,该计划系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私募投资基金,由招商证券担任管理人,海通证券担任托管人,投资顾问为深圳市恒健远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恒健远志)。

  

  其间,胡志平担任恒健远志总经理、投资总监,负责制定“招商汇智之恒健远志计划”具体投资决策,知悉相关交易信息。

  2015年3月2日至12月23日,胡志平操作其岳母彭某某开立于浙商证券深圳福华一路营业部的证券账户,先于(1-5个交易日)、同期或稍晚于(1-2个交易日)该计划买入东北电气等41支股票,获利538.66万元。

  庞氏骗局层出不穷

  借新还旧兑付本息!

  案例

  7月24日,浙江证监局对外发布私募监管公告,对杭州厚德载富财富等两家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公告称,该私募被监管责令改正的原因包括用新基金财产兑付给老基金投资者、挪用基金财产给关联自然人使用、不公平地对待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等。

  

  违规行为:

  1.2016年8月,公司将“厚道嘉盈11号私募基金”的基金财产通过关联方账户汇入“厚道汇增资产管理计划”的基金托管户,用于兑付该基金投资者的本金与收益;

  2.2015年9月,公司挪用“厚道嘉盈9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基金财产给关联自然人使用;

  3.公司通过关联方向投资金额小于100万元的非合格投资者进行募集,再将资金汇集至员工个人账户,以员工的名义购买公司发行的“厚道嘉盈9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厚道鑫富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等私募基金产品;

  4.公司网站未通过在线特定对象确定程序公开宣传“厚道嘉盈16号私募投资基金”收益、投资标的情况等信息;通过网上营销服务管理平台,向不特定对象群发短信,宣传推介“厚道嘉盈16号私募投资基金”。

  结合近期的处罚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具体内容,小编总结了几个比较容易触碰到的法规,供私募们参考。私募需要仔细学习监管条例,进行整改,做到合法合规开展业务。

  第四条:要求私募管理人运用私募基金财产,应当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

  第十一条:私募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单只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人数累计不得超过相关法律规定的特定数量;

  第十二条: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第十四条:不得通过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第十五条: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

  第十六条: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行销售私募基金的,应当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

  第二十三条:不得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本人或者投资者以外的人牟取利益,进行利益输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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