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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律师行业教育整顿

河南律师行业教育整顿(河南省律师违规处理标准)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3-11-05 17:54:07 浏览135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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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顿公告河南律师行业教育整顿

关于通辽市法律服务领域专项教育整顿

接受投诉和反映问题的公告

为规范全市法律服务领域执业秩序河南律师行业教育整顿,有效遏制行业不正之风,推动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法规范诚信执业。通辽市司法局决定自2023年7月1日起,在全市法律服务领域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专项教育整顿活动。现将专项教育整顿接受投诉和反映问题方式向社会公布,请广大人民群众对专项教育整顿工作进行监督,并如实提供相关线索。

河南律师行业教育整顿(河南省律师违规处理标准)

一、专项整顿重点内容

(一)律师方面

1、律师与法官、检察官、仲裁员及其河南律师行业教育整顿他工作人员不正当接触交往,充当司法掮客,干预司法活动,插手案件处理;

2、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二年内违规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3、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

4、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的;

5、煽动、教唆当事人采取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非法手段解决争议的;

6、其他需要反映的问题。

(二)公证方面

1、为未查核真实身份的公证申请人办理公证;

2、办理非金融机构融资合同公证;

3、办理涉及不动产处分的全项委托公证;

4、办理具有担保性质的委托公证;

5、未经实质审查出具公证书;

6、其他需要反映的问题。

(三)仲裁方面

1、仲裁员违反规定,直接或间接方式接受当事人或其代理人的不正当利益往来;

2、在仲裁期间私自会见一方当事人、代理人,接受其提供的证据材料;

3、其他需要反映的问题。

(四)司法鉴定方面

1、在司法鉴定中与委托机关存在不正当利益往来,接受委托机关或相关人员的吃请或礼金礼品;

2、违反司法鉴定收费管理规定,违规乱收费;

3、违反《司法鉴定程序规则》从事司法鉴定活动,故意做虚假鉴定;

4、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司法鉴定委托;

5、其他需要反映的问题。

(五)基层法律服务方面

1、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乱收费、私自代理案件、私自收费、虚假承诺、诋毁同行、压价收费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2、挪用和侵占委托人的钱财,损害委托人利益,向当事人“吃、拿、卡、要”;

3、冒用律师名义执业的;

4、在代理活动中超越代理权限或者滥用代理权;

5、其他需要反映的问题。

二、受理投诉和反映问题方式

2.举报受理邮箱河南律师行业教育整顿:tlsgfk@163.com

3.来信来访地址:通辽市行政中心1号楼0313室,邮政编码:028000

4.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4:30—17:30,受理信电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30日。

5.受理范围:主要受理反映通辽市法律服务领域专项教育整顿问题的来电来信。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感谢您对法律服务领域专项教育整顿工作的大力支持!

通辽市法律服务领域

专项教育整顿领导小组

2023年7月4日

来源: 通辽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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