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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典当与房产抵押的区别
法律分析:有区别。一、对借钱方的要求不同哗脊。办理房产典当,要求只能是房产一切者的本人才能办理,不能由另外的人代办。而房产抵押贷款而能是申请人本人,也能是房产一切人以外的人办理。房地产典当转移房地产的占有权,而房地产抵押不转移抵押标的房地产的占有权。
二、办理贷款的方式不一样。办理房产抵押贷款,只需要办理抵押担保的手续,而房屋能自己继续使用。而办理房产典当,相当于质押贷款,需要在房产典当的期间将房子封存起来,并置于典当行的监管之下。
三、能办理的期限不一样。房产抵押贷款的期限较长,大多数是能申请1-20年的房产抵押贷款的。而房产典当的期限则比较短,大多数是3个月至6个月。
四、评估方式不一样。房产抵押贷款前期评估比较复杂,要求抵押的房子没有产权纠纷,房子的产权要清晰,房龄要适合,要求借钱方有还款能力。而房屋典当一般不视察典当人是否有还款能力,主要是要求没有产权纠纷,看房产的价值。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本办法所称抵押人,是指将依法取得的房地产提供给抵押权人,作为本乱激渗人或者第三人履行债务担保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办法所称抵押权人,是指接受房地产抵押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担保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办法所称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是指购房人在支付首期规定的房价款后,由贷款银行代其支付其余的购房款,将所购商品房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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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与房屋典当的区别是什么
房屋抵押与房屋典当的区别有: 1、当事人双方设立房屋抵押和设立房屋典当关系的目的不同。 2、设定房屋抵押和房屋典当关系后的法律后果不同。 3、对房屋抵押和房屋典当两种关系中的房屋处置期限的法律要求也不一样。 4、对抵押关系中的抵押人和房屋关系中的承典人的法律要求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请问房屋典当的含义是什么?
房屋典当是指承典人支付一定的典金占有出典的房屋进行使用、收益,典期届满时由出典人偿还典金赎回出典房屋的法律行为。期满后产权所有人可以退回典价,赎回产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九条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房屋典当是什么?
1.房产典当是指房产所有者在以其所拥有的具有完全所有权的房产作抵押向典当行借款,并在约定的时间内付清本息,赎回房产的一种融资行为。这里,典当人并不需要将房产移交典当行占有,典当行也无权使用、收益该房产,而仅仅是限制其产权转移,将其作为清偿本息的财产担保,房产仍归原产权人使用。所以,现在所指的房产典当实际上就是房产抵押, 2.其《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九条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典当行可以抵押房产吗?典当房子需要什么证件?
典当行可以抵押房产,房屋典当所需资料如下:
1、房产两证,即房产证和土地证。
2、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
附注:房产两证,如果有共有权人,需争得共有权人同意,并提供其共有权证。婚姻证明:如果是已婚者,提供夫妻双方结婚证明;单身者需到民政局开具单身证明;离异者且没再结婚者,提供离婚证以及未婚证明。
房屋典权既可“规定期限,也可以不规定期限。规定期限的,如出典人不在期限内交纳典金赎回房屋,该房屋即归典权人所有。没有规定期限的,出典人可以随时回赎。
典权持有人在典期内将典权转让他人,叫转典。转典必须在原典期内之内,否则无意义。如出典人在合同中规定不许转典,则典权人无权转典。产权所有人出典房屋,必须填写典契,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扩展资料:
房屋典当手续办理程序:
1、办理质押、抵押典当或赎当业务,当户均应出具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当户为单位的,经办人应出具单位证明和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典当,被委托人应出具委托书、本人和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典当时典当行有权要求当户提供当物来源等证明。
2、典当物估价由本行评估人员对当物进行鉴定、检测和估价,确定典当金额,签发当票,付给当金;质押当物经双方当面清点、签封后交典当行保管;质押当物在典当或续当期内发生遗失或损毁的,典当行按照估价金额进行赔偿,遇不可抗力导致当物损毁的典当行不承担赔偿责任。
3、典当期限由双方约定,分为五日、十日、十五日、二十日、一个月不等,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典当期内或典当期限届满5日内,经双方同意可以续当,续当一次的期限最长为六个月,续当时当户应当结清前期利息和当期费用。
4、收费标准:典当综合费用包括各种服务及管理费用。动产质押典当的月综合费为42‰;房地产抵押典当的月综合费为27‰;财产权利质押典当月综合费为24‰;综合费用在典当金额中预扣。当金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机构6个月法定贷款利率及典当期限折算后执行。
5、当户应按期办理赎当或续当手续,当期或续期届满5日后,当户不赎当也不续当的,即为绝当,典当行有权按有关规定处理绝当物品;绝当后当物尚未处理,当户与典当行协议赎当或续当的,本行除按相应当期收费标准收费外并按已绝当天数及典当金额的1‰收取滞纳金(违约金)。
6、当户于典当期限或续当期限届满至绝当前赎当的,除须偿还当金本息、综合费用外,还应当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逾期贷款罚息水平、典当行制定的费用标准和逾期天数补交当金利息和有关费用。
7、未满十八周岁者,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以及其他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者本行概不受理典当。若出当人故意隐瞒并造成典当行损失的,由出当人的监护人或其他相关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8、当票是典当行与当户之间的借贷契约,是典当行向当户支付当金的付款凭证,也是典当行收妥当物后开给当户的收据。
9、房地产、机动车、财产权利等典当业务,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登记的,应当依法先办理相关抵押或质押登记手续,再办理典当手续,当户可根据实际需要来本行面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屋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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