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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翻供

原告翻供(原告翻供会不会对被告有影响)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3-02-01 03:20:08 浏览289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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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各位分享原告翻供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原告翻供会不会对被告有影响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本来是事实但现在原告翻供测述有什么后果

翻供的法律后果

翻供,通俗的讲就是推翻原来的供词。从性质上讲,翻供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其原作的有罪供述的自我否定。

在执业中,我时常遇到翻供的情况。按翻供的动机或目的不相同,我将翻供归纳为以下几种情形:1、出于逃避罪责或推卸责任的翻供;2、出于掩盖他人罪责的翻供;3、出于澄清事件真相的翻供;4、纯粹出于对自己的口供笔录的更正的翻供;5、抱着不翻白不翻的侥幸心理的翻供。

不论出于何种动机或目的,翻供无外乎两种后果:翻供成功或翻供不成功。一旦翻供成功,我们的司法自然能还事件以本来面目,也能还当事者一个公道。

如果翻供不成功,翻供者必然面临“认罪态度不好”甚至“认罪态度恶劣”的指控,给自己被从重处罚 “加分”。因此,提醒那些给出口供的人,一定要保证口供的真实性,既不能“冤枉”自己,也不能“冤枉”别人。要知道,翻供成功是很难的事情。同时,也提醒那些欲翻供者,慎重翻供,不能儿戏视之。

那么,什么情况下的翻供才可能成功呢?通过实践,我总结认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翻供前所作的认罪供述不是事实或严重缺乏证据;2、原来所作的认罪供述与案件中的其他有罪证据并不完全吻合、也不完全印证;3、翻供时形成的新供述与其他无罪的证据完全吻合、完全印证。否则,翻供很难成功。

刑事案件原告翻供澄清事实被告可以出来吗

履行再审程序,根据查明的事实做出新的判决,都属实的话,可以出来。

刑事案件原告可以改口供吗

录完口供,如果确实与事实不符,一般而言是可以改的,不过有翻供的嫌疑,之前也涉嫌作假口供,要付法律责任的。口供应当要符合事实,虚假、不实口供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若翻供与事实不符,自己要承担翻供的相关不利后果。

允许合理翻供,既是保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合法辩护权的需要,也是查清案件事实的需要。所以,侦查、司法机关应正确对待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翻供。既不能简单笼统地一概加以否定,也不能不顾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和其它充分、确凿的证据来轻易肯定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翻供。公安、司法机关办理案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的原则。口供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一种证据。只有口供,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

公安在侦查期间一般对于案件事实部分会有3~4次的提审以确定口供的真实性,甚至更多,所以刑事讯问笔录每一份一旦签字确认以后很难修改,将作为证据材料保留,但是若犯罪嫌疑人有其他方面需要补充或者更改,可以在下一次的公安/检察官提审时补充在新的笔录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对事诉讼法相关问题的解释》第八十二条讯问笔录有下列瑕疵,经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可以采用;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一)讯问笔录填写的讯问时间、讯问人、记录人、法定代理人等有误或者存在矛盾的;(二)讯问人没有签名的;(三)首次讯问笔录没有记录告知被讯问人相关权利和法律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他宣读。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犯罪嫌疑人承认笔录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侦查人员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犯罪嫌疑人请求自行书写供述的,应当准许。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也可以要犯罪嫌疑人亲笔书写供词。

原告翻供澄清事实被告可以出来吗

可以

履行再审程序,根据查明的事实做出新的判决,都属实的话,可以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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