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上个星期五晚上,我与朋友到市区和平西路某酒店就餐,就餐过程中,邻桌顾客何某因地板湿滑不慎滑倒,将热汤撒到我的腿上,致使我的腿部被烫伤。我如果向法院起诉,该向谁主张赔偿呢河南公职律师办证期限?
热线解答:可以将何某和酒店同时列为被告,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37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虽然河南公职律师办证期限你被烫伤是顾客何某造成的,但何某不慎滑倒是因酒店地板湿滑引起的,所以,作为公共场所管理者的酒店实际上并未尽到应有的安全保障义务,在何某对你承担侵权责任的同时,酒店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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