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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

试用期(试用期是否缴纳社保)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3-02-02 17:00:13 浏览296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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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什么是试用期

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的职工进行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情况等进行进一步考察的时间期限。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一方面可以维护用人单位的利益,为每个工作岗位找到合适的劳动者,试用期就是供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适合其工作岗位的一项制度,给企业考察劳动者是否与录用要求相一致的时间,避免用人单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另一方面,可以维护新招收职工的利益,使被录用的职工有时间考察了解用人单位的工作内容、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是否符合劳动合同的规定。在劳动合同中规定试用期,既是订立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同时也为劳动合同其他条款的履行提供了保障。

以下六种情形均不得再次约定试用期:

1、劳动合同期满续订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劳动者工作岗位变更的;

4、用人单位招用同一劳动者且上次招用时双方约定的试用期已实际履行或者已部分履行的;

5、用人单位与初次就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指令性安置的复退军人以及军转干部随调家属等政策性安置人员订立劳动合同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试用期是什么意思

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的职工进行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情况等进行进一步考察的时间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

试用期是什么意思 怎么理解试用期

1、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关系还处于非正式状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容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

2、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请问什么是试用期?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考察劳动者是否符合其录用条件的一定期限。在试用期届满后,如果劳动者符合单位的录用条件,应当转为正式员工;或者劳动者表现优秀的,也可以提前转为正式员工。

2.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3.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4.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5.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6.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试用期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试用期是否缴纳社保、试用期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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