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平顶山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河南省第二批专业律师评定,市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3年度全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河南省第二批专业律师评定,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程系列各专业评审条件,结合我市职称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一)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工作满6个月且与用人单位(含中央和我省驻平单位以及在平顶山域内注册的市外分支机构)签订河南省第二批专业律师评定了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当年年底前达到退休年龄且未办理延长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得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职称。
二、评审工作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2023年8月14日-8月24日;
(二)相关部门审查时间:2023年8月14日-8月24日;
(三)市职改办审查时间:2023年8月14日-8月25日;
(四)缴费、报送材料和面试时间:待定;个人申报完成后应密切关注申报信息,因个人原因未及时修改提交错过缴费、报送材料和面试时间造成无法参加评审或评审未通过的,由个人负责。
三、申报评审政策
(一)正常申报工程师符合我省工程系列各专业评价标准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可按要求正常申报。
(二)考核认定工程师
1.考核认定的范围全市企业、事业单位工程技术人员中拥有工程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者,包含注册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准入类)和水平评价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除以考代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注册类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单位和注册单位必须一致。
(1)注册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准入类):注册消防工程师、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民用核设施操纵人员资格、注册核安全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房地产估价师、监理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天然气工程师、注册冶金工程师、注册采矿工程师、注册机械工程师、注册验船工程师、出入境检疫处理人员资格、一级注册计量师、注册测绘工程师、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注册设备监理师、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等。
(2)水平评价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工程咨询(投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资产评估师、土地登记代理专业人员职业资格、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等。
2.从事专业工作时间要求申报考核认定工程师任职资格,须取得相关一级执业资格(含未分级设置)并注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经考察合格;
(2)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4)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满7年。
(三)技能人才申报工程师
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贯通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发展通道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规〔2021〕1号),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审中级职称:
1.取得相应专业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在岗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2.在岗且从事本专业的“河南省技术能手”获得者。
事业单位工勤岗位技能人员申报中级职称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单位管理员创建申报人账户时,人员性质选择“技能人员”,事业单位工勤岗位技能人员取得中级职称后仍保持原聘任岗位不变,如需转岗,按照转岗聘用相关政策办理。
四、平顶山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申报时,评委会所在地市选择“平顶山”,拟报评委会选择“平顶山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平顶山市民营企业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平顶山市工程系列交通运输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五、关于委托评审
我市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平顶山市参加职称评审。我市不具备评审能力的专业,如工程系列电力专业,待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出台后,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须经市人社局托省直相关评委会进行评审。凡未按规定委托评审,自行到外地或外部门评审取得的职称,一律不予认可。
六、申报审核流程
2023年我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申报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行。
(一)单位帐号创建与审核。单位帐号实行“谁创建谁管理”原则。国有企事业单位按单位隶属关系分级创建,非公组织机构按属地原则分别联系平顶山市、各县(市、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创建单位账号。
用人单位帐号创建后,需登陆帐号按要求完善有关信息并上传审核材料。负责创建帐号的管理部门审核相关资料,相关信息符合创建条件的,审核通过;如不符合,一次性告知不通过原因。
(二)个人帐号创建。用人单位通过审核后,单位管理员登陆管理平台,在“人员管理→单位人员管理”中添加申报人信息,创建申报人帐号。创建申报人账号时请确认申报人已领取河南省社保卡并激活。
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应通过工作单位创建申报账户,添加申报人时“人员性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人事代理”或“其河南省第二批专业律师评定他”。
(三)个人帐号登录与申报。申报人帐号创建后,申报人登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快捷通道栏“职称评审”→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申报用户登录,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修改密码后录入个人基本信息及相关业绩。个人须在申报截止时间前提交评审材料,逾期将不能参加本年度职称评审。提交评审材料后注意查看审核情况,如有退回,退回修改的申报材料须及时补充完整,在相关部门审核截止时间前再次提交审核。各级审核部门不能修改申报人填报的任何信息,审核通过及截止后不能再次退回修改,请申报人认真填写申报信息确认无误后再提交,人社部门不再受理因个人原因申请的退回修改要求。申报材料严禁涉密,要进行脱密处理再上传,确保职称评审中不发生泄密事件。
待各级审核结束后,自行打印《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一式三份A3纸双面打印),并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
(四)资格审核流程。2023年所有职称申报评审均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网上审核,按照“谁审核谁负责”原则,把好资格审查关;用人单位对申报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网上材料应与纸质材料相符,防止瞒报、漏报、弄虚作假的现象发生。
申报评审职称,由个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推荐。各级行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按规定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报送相应评委会;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及时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报人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事项和材料,退回时实行“一次性告知”,避免多次审核。申报人员在网上审核期间应密切关注个人帐号,避免材料退回不知情而错过申报时间。
申报中级职称人员,参评业绩材料取得时间截止到当年8月底,聘任年限的计算截止到当年12月底。比如,有聘任要求的系列,今年申报中级职称且聘任年限要求满4年的,应在2019年12月31日前聘任,聘任年限要求不同的依次类推。
用人单位,市、县主管部门,县(市、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各级审核部门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任务,按时提交市职改办审核,超出规定时间未提交审核结果的,将影响申报人参加评审。请各县(市、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直主管部门统筹安排,确保在审核截止时间前完成审核工作。
附件: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
202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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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主办|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