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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47条

婚姻法47条(婚姻法47条对应民法典)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3-02-03 19:40:05 浏览392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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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内容如下: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我国《婚姻法》第47条规定夫妻离婚时如何处理夫妻共同财产

1、离婚时, 夫妻的共同财产 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夫妻以书面形式约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 3、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财产,应认定为 夫妻共同财产 。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4、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签了离婚协议后,后悔了,怎么办?

双方在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并且公证后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不能想改就改,必须在满足更改的条件下才能后悔上诉。在签订时,要对签订的协议内容仔细审查,如果有存在争议的地方应该在还没有签订的情况下就进行协商,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以上诉至法院进行财产分割。除了对财产的分割,对于双方的共同债务也要进行分割,在分割的时候一样要谨慎。离婚的过程当中可能会存在着一些财产方面的争议,当然如果双方当事人是通过协商的方式离婚,可能这方面的争议就比较少。所以在关于协议离婚的时候,对方必须是在真实的意思表示之下,然后进行签字确认才能发生效力。《婚姻法》第47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婚姻法》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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