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次来安徽的这座城市,是2017年7月28日,因为另一名辩护律师迟交河南鹤壁刑事案件律师推荐了辩护手续,所以导致案件延期10多天审理。这是一起刑事案件,被告人被指控的罪名是非法经营罪和诈骗罪,应结合被告人和家属的要求,以及我个人的分析,我为!被告人作了无罪辩护。
2017年8月11日,天气十分闷热。庭审从上午9点开始,原本在法院的大法庭进行审理,不知为何突然变成了小法庭。原本能坐二十人的旁听,变成了不到十人,被告人的其中一个家属人因为是证人,所以没能旁听。尽管如此,旁听席位座无虚席。
值得一提的是,法官宣读法庭纪律之后,宣称除了被告人之外,大家都不能喝水,为了防止旁听者录音,还要求大家把背包挎包全部放在隔壁的房间,手机身份证要全上交。庭审从上午9点一直进行到下午3点半。中午12点休息一个小时期间,被告人的一个亲属的朋友,因为给法庭拍照,手机还被法官给临时没收了。
被告人1968年出生,属猴。2016年还是本命年,九月被刑事拘留,到2017年8月11日受审,河南鹤壁刑事案件律师推荐他已经被关押在看守所超过十个月。检察机关指控他涉嫌非法经营罪和诈骗罪,其实在我看来,他这两个罪名都是强加之罪。只不过在辩护期间我不能说的太直接罢了。所以我为被告人做了无罪辩护。
庭审的过程,发问、询问,提问,!被告人自己辩解等等过程自然不必多说。重要的是,虽然只是非法经营罪和诈骗罪,但这起案件的案卷材料多达八百多页。为了节省时间,经过商议,省略了辩护人逐一发表质证意见的程序,商议后的程序是河南鹤壁刑事案件律师推荐:控方举证之后,只由被告人进行质证和辩解,我和另外的辩护人最后提出归纳性质证意见。原本我以为这次庭审要进行一天,省略了部分程序之后,在当天3点半就结束了,这超乎了我的想象。
不是我迷信,被告人在本命年被刑事拘留,而他的罪名我认为根本就很是牵强。所以提醒大家的,本命年的时候一定要保护好自己。这个被告人自称也是法律人,可是根据检方的指控,他在2007年开公司私自印制了杂志和宣传单,后来被当地文化局查处,案件又移送了公安局,变成了非法经营刑事案件。
被告人的另一个诈骗的罪名,是因为他在香港注册了一家公司,并以香港公司名义代理南方某地的行政案件,还写了好多有关案件的文章。在没有报案人和控告人的情况下,被告人被南方那城的权力机关抓捕,然后来又释放。2016年,不知为什么又被重新启动了程序。
因为某种原因,过多的庭审细节,笔者在此恕不一一叙说。但通过这次庭审,我总结,社会人士在通过某种手段挣钱时,一定不要触碰法律的底线,我代理的这起刑事案件涉及的两个罪名,一个是发生在2007年,一个发生在2010年,2016年被告人被刑拘,或许是他真的得罪了什么人,但是如果当时有一丝法律意识今天又何必受审?(文章来源:魏源律师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