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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律师培训时间

河南律师培训时间(河南省律师协会在线培训)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4-01-20 20:36:09 浏览179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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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河南律师培训时间的行政复议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此次修订行政复议法,明确行政复议原则、职责和保障,完善行政复议范围有关规定,增加行政复议申请便民举措,强化行政复议吸纳和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完善行政复议受理及审理程序,加强行政复议对行政执法的监督等。

行政复议是化解行政争议的重要法律制度,主要功能是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河南律师培训时间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将更好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有利于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8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记者会。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将于8月28日至9月1日在北京举行,行政复议法修订草案将在本次会议上三审。

行政复议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在行政法领域中,行政复议制度一直发挥着政府系统自我纠错和解决“民告官”争议通道的重要作用。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是实施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是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重要渠道;是纠正违法行为、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方式。《行政复议法》的修订弥补河南律师培训时间了过去复议制度中的一些短板,更加注重解决复议制度在吸纳和化解行政争议方面的能力。

为正确理解适用《行政复议法》修订,提高行政复议与应诉人员工作人员的政治素养和办案能力水平,加大纠错力度,提升办案质量,增强行政复议的公信力,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方面的作用,我们特举办“《行政复议法》修订专题学习班”。具体详情如下☟☟☟

主讲嘉宾

◆黄岩生 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研究会会长,原任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成员,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一级巡视员,省法学会副会长,曾任省政府法制办主任、省政府首席法律顾问

◆杨小军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副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警察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城管执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家社科基金重大课题首席专家

培训议题

(一)《行政复议法》修订的必要性、立法目的及修订的体例

(二)行政复议概述

1、行政复议原则及行政复议法定责任和职责

2、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和工作保障

(三)《行政复议法》修订之“行政复议申请”

1、行政复议受案范围和复议前置程序的适用

(1)十三项行政复议受案范围及新增情形解析——关于行政赔偿决定,可复议的行政协议的具体类型,行政复议不受理的事项范围

(2)行政复议前置范围的扩大

2、其他

(四)行政复议参加人

(五)行政复议证据

1、行政复议中的八类行政程序证据种类

2、行政复议证据规则

3、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举证责任

4、行政复议机构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权

(六)《行政复议法》修订之“行政复议受理及审理”

1、行政复议的受理条件、申请材料补正制度及对行政复议机关不作为的监督机制

2、复议调节、和解的适用范围

3、行政复议办案原则

4、一般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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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听证审理的程序

(2)关于行政复议委员会——行政复议委员会的作用;提请行政复议委员会咨询的程序和要求;行政复议委员会咨询意见在行政复议决定中的作用

5、行政复议简易程序的适用情形和内容

6、行政复议附带审查规范性文件的程序和处理方式

(七) 行政复议的决定和执行

1、完善行政复议决定体系

(1)增加、完善变更决定、确认违法决定的适用条件

(2)增加确认无效、责令履行行政协议等决定类型

2、新增设监督制度解析河南律师培训时间:行政复议意见书、约谈通报、行政复议决定抄告

(八)行政复议与纪检监察的衔接机制

参加对象

各级人民政府分管政府法制的领导、法制机构有关负责人及复议工作人员;各级行政部门有关负责人及复议工作人员;各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法官;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仲裁委仲裁员;律师事务所律师;各法律院系从事行政法教学、研究的老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时间、地点

◆报到日期:2023年9月22日

◆培训时间:2023年9月23日-24日

◆培训地点:厦门市

支持同步转播,可以在手机,电脑,会议室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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