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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鲁山离婚律师

河南鲁山离婚律师(河南鹿邑离婚律师)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4-01-21 03:00:20 浏览146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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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律师谢保平法律咨询

  

  【法律咨询】

  我借给朋友10万元河南鲁山离婚律师,约定年利率24%、一年后还款。但是到期后他只还我5万元河南鲁山离婚律师,还的时候他没说是利息,还是本金。后来我再叫他还钱的时候,他说他已经还河南鲁山离婚律师了我5万元的本金,可是我认为那5万的其中一部分是利息、剩余的是还的本金。请问那5万应该全部算作本金还是扣除利息之后剩余部分算本金河南鲁山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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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律师谢保平解答】

  你朋友除了需要支付本金外,还要支付你利息,但是他偿还的费用不足以支付你的全部本金和利息,且你朋友没有明确表示该款是先还利息,还是先还本金,根据《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一条规定,应该是先还利息,如有剩余再偿还本金。

  谢保平律师(https://www.xiebaopinglvshi.com):知名南京律师、南京离婚律师、婚姻家庭咨询师、南京证券律师(获得证券从业资格)。

  如果您有法律方面的困惑,可以加南京谢保平律师的微信号:18601404123 谢律师提供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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