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25日河南金博大律师事务所,个别别有用心的人员假借实名举报之名、以虚构的“释正义”名义发布有关少林寺释永信方丈的诸多不实谣言河南金博大律师事务所,对释永信方丈恶意编造虚假信息进行侮辱、诽谤,对释永信方丈的名誉造成了恶劣影响,更对禅宗祖庭少林寺的名誉及少林僧众的整体形象造成严重损毁。为此,中国嵩山少林寺委托常年法律顾问金博大律师事务所发表声明如下。
1、根据河南金博大律师事务所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及《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之规定,发布不实言论的相关人员已经涉嫌构成侮辱、诽谤罪,中国嵩山少林寺已向司法机关予以控告举报,相关司法机关已受理举报展开刑事调查,相信事实真相将于不久被予以公布。
2、在法治社会的今天,任何公民及社会团体机构都应以维护法律、尊重河南金博大律师事务所他人合法权益为行为准则,随意散布虚假信息属于侵权违法行为,行为人将承担相应的民事乃至刑事法律责任。我们希望广大公众都能够尊重法律、尊重他人名誉、维护公平正义的法治社会环境。
金博大律师事务所
一级律师河南金博大律师事务所:陆咏歌
律师:蓝澜
律师:赵璐璐
2015年7月27日